第18条 基层社区中心
基层社区中心主要为居民提供商业金融、文化娱乐等综合、全面的日常生活服务 。每个居住社区内设3-4个基层社区中心。
第三节 土地利用规划
第19条 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公顷1820.61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36.35%。人均居住用地28平方米。
居住用地主要安排在滨江、滨秦淮新河地区、城市绿地公园和江东路城市景观轴线周边,这为塑造以水为特色的高品质人居环境提供了直接的外部条件,为城市土地价值的提升和居住环境的均好性提供了支撑。
第20条 公共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公顷999.32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9.95%。人均公共设施用地15.4平方米。规划公共设施用地主要滨江、沿江东路以及地铁站点周边布置,优化公共资源周边用地,提高公共设施的辐射能力。
第21条 绿地
融入南京市和沿江地区带状绿地系统,加快建邺区绿地建设,形成与“一心、两带、三轴、多片”的总体空间结构有机融合,系统结构基本合理,绿地功能多元协调的绿地系统,将建邺区建成绿色宜居示范区。
规划期末,建邺区绿地面积达1168.75公顷,其中公共绿地1065.35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6.4平方米。
第22条 对外交通用地
规划建邺区对外交通用地5.3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