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建设用地开发强度控制
第39条 规划思路
结合土地价值,在河西中央商务区、南部中心区等节点,提高开发强度,全力塑造城市形象。
适度控制江心洲、滨江地区建筑高度,保护沿江风貌。
第40条 土地使用强度分区引导
按照超高强度、高强度、中高强度、中强度、低强度五个层次划分建邺区土地使用强度。
超高强度区:高度大于100米,主要为河西中央商务区、河西南部地区中心、河西南部滨江鱼嘴区域、应天大街重要节点区域。
高强度区:高度在60-100米之间,河西中部中轴线周边、河西南部居住用地。
中高强度区:高度在35-60米之间,河西中部庐山路以东、泰山路以西区域;泰山路以东、应天大街以南地区;河西南部中轴线红河路以东、天河路以西地区。
中强度区:高度在24米-35米之间,江心洲地区中心、奥体周边现状住宅区、雨润地块等。
低强度区:高度在24米以下,以公益设施、多层居住用地为主,江心洲、滨江地区等。
第八节 资源保护与空间管制
第41条 资源保护与利用
建邺区夹江以西地区全为城市化建设地区,主要对江心洲岛的洲头、洲尾地区进行管制,保持现状的自然生态状态,禁止一切破坏生态环境的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