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适用
进行检查,如乙方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协议的书面通知书,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5.1.1 经乙方维修出厂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达2次的;
15.1.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其他维修厂家修理的; 15.1.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厂生产的零部件用于送修车辆的;
15.1.4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以旧件换取送修车辆零部件的;
15.1.5 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15.1.6 违反本协议及协议附件中关于各项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的约定;
15.1.6 违反本协议关于服务承诺内容达2次的。
15.2 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甲方送修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15.3 乙方未按本协议规定与甲方结算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究经济赔偿。
16. 乙方服务承诺
16.1 乙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16.2 乙方应严格执行协议中规定的各项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
16.3 乙方应为甲方上述定点服务车辆设立“维修保养档案卡”,并制定“定期保养计划”,定期向甲方了解车辆使用情况,并及时给予提醒服务。
16.4 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技术咨询和市区内(指五区,不含八县)免费施救服务。乙方在接到甲方施救通知(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赶赴车辆现场进行施救。
16.5 对于送修车辆,乙方承担保管责任。除维修之必需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驾驶送修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