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角起吊,以免损坏预制梁或钢丝绳。禁止用斜拉法起吊。起吊时吊机不准行驶和伸缩吊臂。
3.1.8 使用单台吊机吊装构件时,构件重量应控制在吊机额定起重量的90%以内。
3.1.9 吊物吊离地面高度10-30cm后需稍微停留,待检查吊钩、钢丝绳、卡环等受力正常,且钢箱梁平稳后,才能继续起吊。操作吊机切忌急起、急停,安装时应均速缓慢下吊钩就位,钢箱梁就位后应即进行测量对线复核,确认无误后,才允许焊接,以作定位。
3.1.10 吊机司机必须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3.1.11 吊装作业前应指派专人统一指挥,信号要做到统一、清楚、正确、及时。
3.1.12 起重司机除对“停车”信号不管任何人发出都得接受外,其他任何信号都只接受当班指挥员的统一指挥,不接受旁人信号。
3.1.13 吊装作业前必须划出警戒区,区域内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进入吊装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3.1.14 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可靠的地方且高挂低用,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塑料鞋、拖鞋。 3.1.15 任何人不准在起重臂下和回转范围内站立通行。
3.1.16 高空作业人应走梯子,不得利用起重设备提升人员,非排除故障人员不准攀登起重臂。、
3.1.17 起吊构件必须有索引绳,已吊起构件不准在空中久停,如必须暂停作业时构件应放回地面。
3.1.18 夜间吊装或运输构件必须有足够照明。
3.1.19 六级以上大风、暴风和大雾天气应暂停作业,高空作业人员一律下到地面。
3.1.20 高空作业员进行电焊、气割的下方,不得有易燃品,并设专人检查防火,乙炔罐、氧气瓶应放在安全的地方,电焊机导线不准与钢丝绳、缆绳触碰,防止发生意外。
3.1.21 高空作业平台,必须有围护栏杆,其栏杆高度不应底于1.2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