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意外事件或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演习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了保障电梯在发生意外事件或事故时能及时有效地得到处理,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时抢救伤员,抢修受损设备,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带来负面影响,降低事故的损失。 1.2范围
适用于本单位内发生的电梯设备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以及困人救援演习。
2、意外事件或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救援演习制度 2.1领导及救援小组组成
2.1.1由本单位法人代表任组长,分管电梯设备或安全负责人任副组长。组员应有物业(或后勤)部门负责人、电梯安全管理员、电梯司机、电梯日常检查人员等人组成。
2.1.2具体分工:(见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组成示意图)
(1)组长负责事故或救援演习现场总指挥,对外联络,对内组织、协调及进行技术指导工作。
(2)副组长负责落实具体事故或救援演习预案,如疏散人员,照相,事故记录,或拟定救援演习参加人员,通知维修保养单位(或专业应急救援单位)实施救援。 (3)各成员负责现场秩序维护和救援工具准备工作。
2.1.3维修保养单位和专业应急救援单位人员均到达现场后,则由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具体实施应急救援或演习,专业应急救援单位给予技术支持。 2.2 报告制度
2.2.1发生电梯设备安全事故后,现场负责人、操作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把事故情况向救援领导小组报告,如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时,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上报市质监局分管领导,直至分管市长。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设备名称、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2.2.2进行困人救援演习,现场负责人应精心组织,并向市质监局特别设备处报告备案。模拟被困人员或现场负责人应拨打轿厢内的维修电话向电梯维修单位求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