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站工作职责
有关法律规定享受优惠。
第五章 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条 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定期对文化站设施
建设、经费投入、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检查、考评。文化站建设情况应纳入创建全国和地区性文化先进单位的考核指标体系。
第二十一条 对在农村文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
的文化站和文化站从业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文化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文化站工作职责
有关法律规定享受优惠。
第五章 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条 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定期对文化站设施
建设、经费投入、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检查、考评。文化站建设情况应纳入创建全国和地区性文化先进单位的考核指标体系。
第二十一条 对在农村文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
的文化站和文化站从业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文化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