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1天通知各县临海办检测计划、内容及检测方案,由各县临海办通知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要求相关人员做好各检测组的配合协调工作,包括人员、台帐及相应的质保书等,检测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到场填写检测确认单。
第二条、主、辅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在路基工程检测过程中,原则是按监理单位抽检合格的段落进行检测,同时有权对已上土的路段进行挖坑检查下层路基压实度、灰剂量,确保工程质量。对于路基顶弯沉,应由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各县项目办、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检测。
路面工程方面:基层、底基层压实成型后的段落,市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即可抽检压实度、成型情况;沥青混凝土中、下面层压实成型后的段落, 市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随机抽检压实度、渗水系数,上面层原则上四方共检压实度,其它渗水系数、抗滑性能、平整度由市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按检测频率独立抽检。
结构物方面:只要成型或到龄期的构件可直接进行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测量的抽检。
原材料(含混合料)方面:取样要求“三方”在场“见证”作业,样品由取样人员在料场、加工场、成品库或施工现场随机抽取。对于水泥、砂石料、钢筋原材及焊接、石灰、等常规性材料的取样,原则上经监理单位抽检合格后上报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安排抽检。另外,市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还根据现场情况,对存放时间过长仍继续使用的材料进行再次抽检。对于路面混合料,市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根据检测频率要求随时抽检。对于钢绞线、锚具、夹片、波纹管、橡胶支座、外加剂性能等外委检测材料,原则上由“四方”人员共同取样,送有交通资质、经计量检定的试验室进行委托试验,当市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现场对存放时间过长、外观质量缺陷等问题的材料有异议时,将自行组织人员取样后交母体试验室进行试验。
第三条、按照试验检测的场地不同,将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的工作分为室内试验和现场检测两部分。
1、室内工作程序
(1)试验前的交接工作
现场检测人员根据市临海办要求、各县临海办日报或计划及现场巡查情况进行抽检,填写原材料取样单,经监理组签字确认后,将抽检的样品带回试验室,交来样室,填写委托单。来样室检查样品的状况,符合要求后盲样编号,并及时登记台帐。
(2)试验工作的安排
各主、辅控制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技术负责人根据抽取的样品情况,填写《试验任务书》,将检测任务下达给具有试验资格的人员,并进行技术交底。试验人员应该核对任务单及所送样品,明确试验的要求,并签字确认。
(3)试验工作的准备
试验人员围绕所接受的检测任务,在检测前应充分熟悉所采用的技术规范(包含本室所制订的检测操作细则)和检测标准。试验人员需对样品状态、设施状态及环境进行确认,以确保其满足试验工作的需求。
(4)试验工作的实施
试验人员按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试验工作。在检测过程中,检测人员还应做好安全防护及卫生工作。
(5)记录和报告
在试验时,试验人员需及时记录试验所得的数据及试验条件、试验所用的设备及试验依据等信息,试验用表参照江苏省交通质监站下发的“2007年试验用表”,并完成试验原始记录的计算及结论等填写,交由来样室出具正式报告,正式报告中填写内容应完整、结论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