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技术负责人负责报告的审核和签发。
正式报告交办公室盖章后方可生效。 (6)样品留存
试验完毕后,试验人员应对文件规定必须留样的样品交样品室管理员,样品管理员应按样品环境要求放置于专门区域,样品应堆放整齐,标识清楚。
(7)试验资料的保存
试验任务结束后,试验组整理任务单、原始记录和试验报告,交档案室归档保存。 (8)不合格报告的处理
项目负责人根据不合格报告填写质量问题通知单上报南通市临海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并进行跟踪整改和安排复检工作。
2、现场检测、测量工作程序 (1)综合检查工作程序
综合检查是为掌握项目整体质量状况,对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和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的全面检查。市临海办原则上每月底组织一次综合检查,首先市临海办下发检查通知给各县临海办、市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市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分两个大组平行作业,主控制中心的人员对辅控制中心所辖范围内的各标段进行检查,辅控制中心的人员对主控制中心所辖范围内的各标段进行检查。各组通常分为:路基、结构、测量、内业资料及试验室、原材料、施工现场巡查等六个小组。检查项目主要含盖所有本月施工的各个分项工程。检查结束后形成书面通报形式上报市临海办,市临海办以正式文件下发各相关参建单位,要求各县临海办对本次检查中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形成《南通市临海高等级公路建设工程整改情况的报告》、《南通市临海高等级公路建设工程检查整改情况反馈表》上报市临海办、市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控制中心将根据整改情况组织人员进行复查,直至合格为至,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2)常规检查工作程序
根据施工进展和市临海办要求,对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抽检合格的分部和分项工程按照规定的频率、方法及其要求进行检测。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常规检查程序为各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周工作计划》为依据,主、辅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均建立检测台帐,根据检测频率要求,由技术负责人下发《试验、检测工作联系单》给各县临海办,安排检测人员进行检测。各参建单位应将本试验室一个月来的试验项目进行统计汇总,内容含盖原材料进场数量、检测次数、合格率等情况,汇总表上报监理组,再由监理组汇总所监理的单位,并上报控制中心。控制中心也将本月检查项目进行汇总,如发现检测中心检测频率达不到要求时,将在下月针对本检测项目加大检测频率,直到总检测频率达到检测中心5%检测频率要求。在抽检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时立即上报市临海办,控制中心下发《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控制中心将根据整改情况组织人员进行复查,直至合格为至。另外根据南通市临海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日常巡查过程中确定有必要进行抽检时,可再次进行抽检工作,具体流程见附件二。
(3)专项检查工作程序
专项检查是为深入掌握项目的特定环节、关键工序、重要部位质量状况进行专项检查,包括软基处理、原材料、台背回填、预制场、工地试验室以及施工现场的巡视、首件工程的认可、现场文明化施工、标准化施工、平安工地的建设等专项检查。原则上由市临海办统一组织实施,下发检查通知给各县临海办、市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控制中心根据市临海办要求,组织相应的检测人员到现场检测。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程序与综合检查一致。
(4)飞行检查工作程序
是指在现场巡查时,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立即通知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检测人员,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