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厂管理规范参考。是我厂落实的制度。
与小料配制人员交接小料的品种、每批的重量和批次。 8.标识清楚
挂好小料标识牌,码放整齐。如果是加入了含药物添加剂预混料,要在标识牌上注明“药”。 9.与中控沟通,确定该班次将要生产的品种和数量。 10.查看生产有无回机料、待处理头尾包。 11.当出现错配时立即通知相关技术部门,经技术部门评审后可对错配的小料改做他用或作报废处理。
12.小料配制完毕后如实准确填写小料配制记录。
小料投放规定 1.小料的核实
投料前与中控核实所要投放的小料品种和批次,并将其记在小黑板上。 2.投放数量
按照所产批次计算所需小料数量,再次称量、确认。 3.投放
等待中控给予信号,等到信号后准时、按量准确投料。投放过程中要做到:及时 、准确,无撒料、漏料及投错料现象。 3.误投或错投的处置
出现误投或错投时立即通知中控,以便及时打开小料旁通道放出错投的小料。中控停止配料,立即通知品管部,与品管部门一起对错投小料的数量及影响进行计算和评估,等待品管部做出报废或其他处理措施。 4.投料记录
每次投料完毕后准确填写投料记录,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小料名称、产品类别、生产批次、标识是否清楚、理论投料重量、实际投料重量,计划批次、实投批次和剩余批次等。 5.现场卫生
每次投完小料,现场卫生要及时清理,避免交叉污染,卫生工具放置规范。包装物做到定点放置,回收及时。
检验化验制度
一、 抽样
1、目的是规范取样工作,主要适应于对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检验的取样工作,责任者为品管(质检)人员。
2、取样原则:要保证所取样品有代表性、随机性、一致性、真实性。 3、取样方法:固体原料、辅料用取样器,取出量至少为所需样品量的四倍,按四分法分样。 4、取样数量:取样数量决定于被抽物料的总件数,每批产品总件数≤10时,每件都要取样,总件数为10-100件时,取样量为10;总件数为100件以上时,取样量在10的基础上每增加100件多取3件。
5、取样后应及时将样品装入瓶或袋中,密封,并贴上标签,注明品名、批号等信息。 6、采样后应及时填写采样记录,如:品名、生产日期、数量、规格、采样日期、采样人、备注等。 二、检验
化验员在接收样品时,检查样品的外观性状,并核对样品编号和化验项目是否与《原料验收抽样情况原始记录》或《成品验收抽样情况原始记录》上的内容一致,若不一致,请送样品管人员核对;若一致,签字后交给品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