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规定时间内,本单位无法完成应急救援预案时,应决定报告区域应急救援指挥部或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3、当应急救援预案启动一定时间后仍未完成救援时,应决定报告区域应急救援指挥部或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4、单位应急救援负责人根据事件或事故的严重程度,决定报告区域应急救援指挥部或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5、单位应急救援负责人向本区域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由区域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救援预案的进展情况。
6、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向本单位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应急救援预案的执行情况。 7、应急救援小组在接到救援命令后,在条件可以的情况下,应与受困人员保持相当频次联系,并及时将救援情况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8、在发生区域性应急救援时,应考虑将更加有效的救援方法或注意事项报告区域应急救援指挥部或当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9在进行区域性的应急救援活动中,区域应急救援指挥部应随时了解本区域内应急救援预案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各应急救援单位通报最新的应急救援信息。 4.5、社会救援
1、当依靠本单位的应急救援能力无法在短时间或规定时间(依据各地情况定)内完成应急救援活动时, 应急救援指挥应立即决定请求友邻电梯安装、维护保养单位、电梯生产厂、公安、消防部门支援;或向当地政府、特种设备主管部门报告,请求启动区域性应急救援预案,由政府责任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调集社会救援力量实施救援。
2、社会救援力量一般包括:电梯生产厂、电梯安装、维护保养单位、公安、消防、医院、武警、电梯协会、特种设备检验部门、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 3、建立当地和相关社会救援力量联络表,见附录15。 4、社会救援力量的分工
a. 消防人员善于高空作业,配备有较齐全的救援设备和工具,应有计划参加或组织电梯应急救援演练,在电梯无法操作时,对受困人员实施特殊救援工作。
b. 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封锁事故现场,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在有序的情况下进行。
c. 医疗人员应及时为需要治疗的受困人员提供医疗救治工作。
d. 各社会应急救援单位应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