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5.1.1应急救援工作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财政应急保
障预案》由有关单位负责。
5.1.2发生电梯设备事件或事故后,必须由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的有资格的单位对电梯进行全面的检修,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对严重损坏、无维修价值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
5.1.3电梯事件或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质泄漏或建筑物损坏的,应当经环保部门和建筑部门检查并出具意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修复工作。
5.1.4如果有必要,电梯事件或事故救援结束后,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安抚、抚恤、理赔工作,并做好社会救助、保险等善后处理事项,尽快恢复受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
5.2电梯运行事件或事故应急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5.2.1电梯事件或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单位需立即对事件或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对事件或事故的当事人进行询问记录事件和事故发生时的状态,然后对电梯进行详细的检查后,填写事件或事故调查单。
5.2.2事故处理后,应及时组织技术、生产、维修保养、科研等部门联合攻关,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电梯应急预案。
6 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救援体系必须确保通信与信息的畅通,有关通信资源的使用应由现场人员单位承担,并予以保证。应急救援组组成人员的手机24小时开机,一旦发生事故或出现异常现象,能够及时了解信息,及时赶赴现场,参与救援工作。 6.2应急救援装备和应急队伍保障
6.2.1单位应根据维护保养台数储备足够的救援装备。主要有安全防护用品、手动导链、钢丝绳索、开锁钥匙、开闸扳手、盘车手轮、照明器具等各种专用工具。
6.2.2各生产厂和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根据维护保养台数和分布区域,建立适当的应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