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搬迁规范
4.1.12 润滑部位的润滑油脂加注(包括减速机等); 4.1.1 3设备擦洗、现场清理;
4.1.14 配合设备空负荷试车、综合检查、整改、安装阶段验收、配合负荷联动试车、最终验收; 4.1.1 5系统清理、设备擦洗、综合检查、空负荷试车、配合负荷试车; 4.2 设备安装主要施工方案 4.2.1 进场运输
(1)根据设备清单提供的单台质量,选用恰当吊车和平板车; (2) 起吊与落物时应平稳
(3) 设备拆前检验应作出下列项目的记录,外观、拍摄照片记录、设备名称、型号和规格、设备技术文件、资料及专用工具;设备有无损件,表面有无损坏和锈蚀等;其它需要记录的情况。 (4) 设备及其零部件和专用工具,均应妥善保管,不得使其变形、损坏、锈蚀或丢失。 (5) 设备技术文件、资料及标记作为施工安装的依据。 4.2.2基础验收
(1) 依据设计院提供的基础施工图和设备技术文件,质量要求检查。 (2) 会同施工代表共同验收,并作验收记录,由双方签字认可。 4.2.3基础放线
(1) 600项目办应提供和有关建筑物的轴线或边缘线或标高线,作为安装基准线。 (2) 根据基准线测出设备中心轴线或设备边缘线。
(3) 互相有连接、 接或并列关系的设备,一次性测出轴线或边缘线。 4.2.4设备就位、找正
(1) 设备的平面位置与基础轴线或边缘线控制允许偏差为±5毫米。
(2) 设备起吊用叉车或轮胎汽车起重机进行,用叉车时应有保护绳捆绑,用汽车吊使用设备吊点或吊索,吊索与设备接触处应有保护垫层,防止拉伤表面。 4.2.5地脚螺栓
(1) 如设备采用地脚螺栓固定,按本节所述执行。
(2) 检测设备基础时,同时复核预留地脚螺栓孔,如若未预留地脚螺栓孔,600项目办代表确认,采用人工开凿孔洞或改用胀锚螺栓等其他办法。
(3) 预埋地脚螺栓孔中应无油污、碎石、泥土、积水等,尺寸无偏差。 (4) 地脚螺栓孔灌浆采用细碎石混凝土,标号与基础混凝土标号高一号。
(5) 拧紧地脚螺栓应在预留孔中的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75%以上时进行,各螺栓拧紧力应均匀。 4.2.6垫铁或可调螺钉、精平
(1) 设备精平用垫铁或可调螺钉或其他方法来实现,依据设备技术文件确定调平方法。 (2) 垫铁的选用应依据设备底部形状和地脚螺栓数量确定,垫铁规格选用标准规格。 (3) 采用成对斜垫铁,在调平后灌浆前用定位焊焊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