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条:出差费用预支、核销程序? 一、出差费用预支方式
1、因公出差的员工需预支出差费用的,凭核准的“出差审批单”至财务单位按规定办理费用预支,预支金额为核准金额的80%。
2、出差人员亦可先行垫付出差费用,出差完毕后凭相关票据进行核销; 二、出差费用核销程序 ㈠核销规定
1、住宿费用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由对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饮费、交通费、交际费不得重复报支。
2、交际费用额度由总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核准,未经核准费用自理。
3、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等票据报销;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出,除追回报销款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4、当日出差者不报销住宿费。
5、出差人员未经核准出差时间超过审批时间的,停留期间的涉及补贴、交通费按3折给付,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核准后予以全额报销。
6、本制度中涉及报销的费用,如遇特殊情况超支须提交书面报告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7、若出差应报销住宿费无相关凭证者,则按相应住宿费标准的50%支付。
8、员工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得报支加班费;节假日出差的,经其所属权责单位批准并由人力资源部复核后,可酌情安排补休。 ㈡核销程序
1、员工须在出差结束后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差旅费的报销工作,并呈交一份“出差报告单”。
⑴从财务单位领取《报销单》后,依财务单位规定的标准粘贴相应的正式发票(补贴部份不需发票)。 ⑵填好《报销单》的所有明细,出差人员签字后,呈报核决权限逐级核准: A:分公司/部门经理出差报销单据须经公司总经理核准; B:分公司部门主管出差报销单据须经分公司经理核准;
C:业务或其他人员出差报销单据须经所属单位经理/部门主管核准; 2、财务单位复核程序
⑴财务单位人员按照本制度规定,复核单据的规范情况,包括“出差审批单”、票据的张贴、金额核实、权责单位核准签字、报销时间等;
⑵经其复核确认后,予以办理涉及人员的出差费用报销事项; ⑶对于出差费用的超标部分不得报销;
⑷涉及超出规定时间进行费用报销的,出差费用按照标准的6折支付; 3、出差人员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差旅费支出、报销说明:
⑴出差小组中须指定专人管理所有人员差旅费的支出、报销工作,其他人员仍须签字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