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
定。小学不宜大于0.8;中学不宜大于0.9;中师、幼师不宜大于0.7。
二、中师、幼师应有供全体学生住宿的宿舍用地。有住宿生的中学宜有部分学生住宿用地。
三、学校的自行车棚用地应根据城镇交通情况决定。
四、在采暖地区,当学校建在无城镇集中供热的地段时,应留有锅炉房、燃料、灰渣的堆放用地。
第2.2.3条 学校运动场地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运动场地应能容纳全校学生同时作课间操之用。小学每学生不宜小于2.3m²,中学每学生不宜小于3.3m²。
二、学校田径运动场应符合表2.2.3的规定:
三、每六个班应有一个篮球场或排球场。
四、运动场地的长轴宜南北向布置,场地应为弹性地面。
五、有条件的学校宜设游泳池。
第2.2.4条 学校绿化用地:中师、幼师不应小于每学生2m²;中学不应小于每学生1m²;小学不应小于每学生0.5m²。 学校田径运动场尺寸 表2.2.3
学校类型 小学 中学 师范学校 幼儿师范学校
跑道类型 环行跑道(m)
直跑跑道(m)
注:
1.中学学生人数在900人以下时,宜采用250m环形跑道;学生人数在1200-1500人时,宜采用300m环形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