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鱼”和“熊掌”为喻,提出在“生”和“义”不能兼顾的情况下,应该舍生取义的观点,并进一步指出: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持自己的“本心”,即“羞恶之心”。
四、文言知识积累
(一)通假字
1.故患有所不辟也(“辟”通“避”,躲避)
2.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辩”通“辨”,辨别”)
3.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得”通“德”,感恩、感激;“与”通“欤”,语气词)
4.乡为身死而不受(“乡”通“向”,从前、先前)
(二)古今异义
1.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古义:可以用来;今义:表示可能或者能够。
2.一豆羹
古义:古代盛食物的一种容器;今义:豆子。
3.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古义:古代一种量器;今义:计时的器具或中空的响器。
4.万钟于我何加焉
古义:益处、好处;今义:增加。
5.是亦不可以已乎
古义:停止;今义:已经。
(三)一词多义
1.故不为苟得也(取得)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同“德”,感恩、感激)
2.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同“欤”,语气词)
呼尔而与之(给,给予)
3.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指某种方法)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这种)
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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