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明确人力资源管理权限及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使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定薪员工,即公司所有以月为单位发放薪
资的从业人员。
第三条 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 人力资源管理权限
第四条 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
体员工的待遇。
第五条 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
一、 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 负责管理公司人事档案资料。
三、 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四、 负责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五、 负责公司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六、 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七、 组织公司人力资源培训工作。
八、 协助各部门办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九、 负责公司各项保险、福利制度的办理。
十、 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十一、 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十二、 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六条 部门经理提出部门人员需求计划;部门经理建议本部门职员待遇方案;总
经理决定部门经理及经理以下职员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晋降。
第十四章 公司内部沟通机制
第三十三条 公司鼓励员工为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意见或建议,并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渠道:
渠道一:公司人力资源部应与基层员工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员工的思想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