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学院考研考博复习资料、考试信息、辅导课程班咨询育明教育陈老师153-1148-1034
利的时候,也必须尊重其他人行使的同样的权力。公民承当和履行义务,是保持国家稳定和秩序的前提,也是完成国家既定任务的主要手段。公民的义务主要包括: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依法服兵役;依法纳税;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等。
2.政治统治的基础和类型
政治统治作为一种强力的支配与控制行为,其核心问题权威与服从的关系问题。政治统治的基础实际上就是政治统治行为主体的权威基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暴力基础:暴力基础主要包括国家的暴力机构,如警察、军队、法庭、监狱等,以及由此可能采取的暴力行为。政治统治首先来自统治者在斗争中借以取胜的暴力权威,暴力是国家政权具有权威性的物质基础。
(2)经济基础:政治统治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和巩固统治集团的经济利益,政治权力是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统治者在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时,必须以公共利益的面目出现,只有这样,其经济利益才能在合法的外衣下得到更好地实现,政治秩序才更加稳定。
(3)社会管理基础:即统治者在行使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社会管理职能方面的权威,它是政府在进行社会控制时所必须拥有的权威。
(4)社会心理基础:指社会成员在思想和心理上对政治统治合法性的认可和服从。政治统治只有建立在社会成员的心理和思想上的认同和服从基础之上,其控制和支配作用才具有实际而深刻的影响力,政治统治才能深入人心。
关于政治统治的类型,不同学者从不同角度,根据不同的标准,划分为多种多样的政治统治的类型。现代西方国家比较有权威和影响的划分方法,是马克斯韦伯的分类法,即根据政治统治的权威基础和服从的动机,将政治统治划分为三种类型:
(1)传统型权威的统治:以神圣传统作为统治基础,人们对统治的服从是遵循世代相传的“历来如此”的神圣规则,长老制和世袭制就是如此,是典型的人治统治。
(2)魅力型权威的统治:依靠统治者的特殊魅力和超凡品质作为统治基础,使被统治者视为先知、救星、救世主,这是前理性时代的社会政治现象,实质是人治型的政治统治。
(3)法理型权威的统治:依靠非人格化的法律和章程的权威,人们对统治者的服从义务,只限于法律秩序界定以内。法理型统治是现代工业社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比较稳定的法治统治形态。
在实际政治生活中,由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在不同国家或一个国家内部都可能同时存在上述三种类型的统治,三者相互影响,不同的是以其中某一种统治形态为主。
三、论述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