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1. 各专业实验室根据省文件临检的有关规定,开始实验室内的质量控制,并制定有关措施。对室内质控应每日有总结,有质控日记,对失控情况有纠正方法,有预防必措施,对于日前尚无完整的室内质控体系的实验室,应积极创造条件,建立质量控制体系。
2. 各专业必须参加部、省的各次室间质控活动,对每次质控评价应有记录。 3. 计量仪器(包括分析天平、天平、分光光度计等)应定期校正,每年一次。 4. 大型分析仪器必须专人负责,有使用维修记录。
5. 商品化的试剂盒的申购原则上每月一次,由科主任造计划,报药剂科审批,不得使用过期、无批准文号的劣质试剂,进货统一由科室管理,自配试剂须严格校正方可使用。
6. 各专业实验室必须建立完整的操作程序,并严格按程序执行。
7. 当日发出的全部检验报告单须经当日科室总值班人员严格审核后方可发出。 8. 科室在完成严格的室内、室间补给质量控制体系的同时,应逐步建立全面质量控制体系,对标本的采集、运送、保存等纳入严格的管理之中。每日收取的标本应签收。
9. 急诊检验应严格按照急诊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