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音乐基础》课程教学大纲
《音乐基础》课程教学大纲
适用专业 教育技术学 学 时 42 学 分 2
一、编写说明
(一)本课程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音乐基础》课程是教育技术学专业的专业基础课之一,也是从事视听作品配乐工作人员的 必修课程。旨在提高学生对视听作品中音乐的理性认识,从而提高画面配乐的编配能力。通过该 课程的教学与实践,使学生掌握基础乐理知识和音乐欣赏的基本常识,认识到音乐的各种表现手 法在视听作品中的特殊作用及配乐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本课程以提高学生音乐鉴赏能力为手 段,通过音乐实践,使他们学会如何欣赏音乐作品、分析音乐作品、选择音乐作品,从而为画面 (包括电视教学片、专题片、多媒体计算机课件)编配、创作音乐。
(二)本大纲制定的依据
根据教育技术专业培养人才的目标,要求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继续学习能力,掌握本专业基 本知识与基本技能,胜任各级各类学校和相关教育机构的现代教育技术开发、设计、应用、管理 与评价,并能担任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教学任务的专门人才,要求初步掌握现代教育技术的设计 与开发技能,并能应用于教学设计的实践过程中,能充分、合理地利用现代化教学资源,进行多 媒体课件的设计和开发,能熟练使用电视教材制作设备,并能进行电视教材的摄、录、编等。本 课程依据教学计划的要求,结合我系的教学条件,并与其它相关课程配合,为学生实现课程开发、 课件的设计、电视教材的制作等提供艺术指导,尤其是就音乐设计提供系统的理论与实践支持, 从而实现丰富作品的表现力,达到好的教学效果。
(三)大纲内容选编原则与要求
◆系统性原则:本大纲依据教育技术专业人才的培养标准,针对学生的具体情况,由乐理基 础人手,循序渐进,指导学生音乐欣赏,系统学习音画理论及音乐选配方法; ◆全面性原则:对配乐的理论与实践由浅人深,全面兼顾;
◆科学性原则:知识面的覆盖、教学时间的安排、教学内容的选择合理准确;
◆实用性原则:结合学生的实际水平和学科发展的特点,本大纲提供了一套操作性、实用性 很强的理论和实际操作方法。
要求:本大纲制定要求紧扣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标准和教学计划的安排并结合学习者的特点因材施教。
(四)实践环节
课程设计
1.(1)名称:音乐的表现手段
运用先进的教学思想
(2)主要内容与要求:给定音乐,描绘画面:结合各种乐器的音色,试为给定的画面选配音乐。
(3)学时分配:1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