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组织制定质量手册;
(3)具体领导质检科工作;
(4)向厂长报告本厂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所取得的业绩,以及质量管理体系所需作的改进。 4.2.3质检科职责和权限: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厂有关规定; (2)在质量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质量手册的编制; (3)负责监督、检查质量控制和质量职能的实施; (4)收集、分析和处理质量信息; (5)组织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 (6)负责质量检验工作; (7)负责计量管理工作;
(8)组织和指导应急小组展开工作 (9)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2.4生产科质量职责、权限
(1)贯彻执行国家质量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厂有关规定; (2)负责编制生产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技术工作,进行新产品开发和老产品改进; (4)组织编制技术文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5)负责监督、检查、考核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情况;
(6)负责设备管理,确保设备完好;
(7)负责生产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和标识; (8)负责工序管理,生产过程环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