侧作业时,要穿救生衣。
19.与其它工种配合工作时,要防止他人触电和被电弧烧伤。 20.电弧切割时电流较大,要防止焊机过载发热。
21.电弧切割时噪声较大,操作者应戴耳塞;电弧切割时烟尘大,操作者应佩戴送风式面罩;作业场地必须采取排烟除尘措施,加强通风。
22.电弧切割时大量高温液态金属及氧化物从电弧下被吹出,应防止烫伤和火灾。
23.工作完后要切断电源,盘好焊把线,盖好焊机防雨罩,处理好余火,并详细检查脚盖手套,以防余火带进工具箱,造成事故;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24.注意施工区域的环境保护。
3.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必须事先学习、熟悉统一的号子和信号,并在操作中严格执行。 3.在电线下作业时,吊杆、桅杆、吊钩、绳索、构件和操作人员都应与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4.机具、工具使用时,要确保不超出安全负重,重量不明的构件或没有规格的机具、工具,应事先查明,否则不准吊装和使用。
5.要按照各种机具、工具的性能来使用和保养。
6.要定期检查所使用的各种钢丝绳及部件、吊索、吊钩、链条、麻绳和葫芦等工具,发现问题及时调换或修理。
7.起吊重物时,钢丝绳要保持垂直,上升速度不得超过设备的允许上升速度。 8.吊起构件时,要平稳的提升或下降,不准有快松和急刹车等现象。起吊时要先拉紧绳索,详细检查并确认绳索扎接牢固后,再行起吊;降落时要慢慢放下,检查并确认构件已撑好或固定好后,再松脱绳索。
9.正在起吊的构件上不准站人,起吊构件的正下方不准有人。
10.高空作业要系安全带、穿防滑鞋、备工具袋,地面作业要戴安全帽。 11.安装中的构件没有稳固的支撑或固定时,不准中途停工或离开,构件不允许长时间吊在空中。
4.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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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作业。 2.架子工在操作过程中,必须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搭设架子所使用的材料在使用前应经过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架子工有责任禁止非架子工作人员擅自搭设临时架子或在架子下休息,架子未搭设完成前禁止其他人员上去,拆除架子时,应将整个施工场地与周围环境隔离,禁止闲人进入。
5.架子搭设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遇大风、雨(雪)天气时应检查架子的稳定性,要注意架子是否有下沉等现象,如有应及时修补加固。
7.架子搭设和拆除过程中要注意工具安放,以免落下打伤下面的工作人员,同时要注意自身及与合作人员的动作协调。
8.架子搭设时,螺栓的扭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9.拆除架子前,必须经过有关人员许可,并做出安全计划后,方可拆除。 10.拆除架子必须按层次由上而下进行,禁止采用推倒的方法。
11.拆除架子时,各种杆件和扣件等须系在绳索上用滑车下传或由马道下送,不准随意投掷。
12.拆除下来的材料应有秩序的堆放在规定的地点。
5.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1、爆破工必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各级政府制订的条例、规章制度等;爆破必须根据安全技术设计。
2、爆破物品在使用前后必须清点,严格按当日领用当日清退的原则记入班报表,对失效(哑炮处理)的爆炸物品,也应记入班报表;严禁乱丢乱放,工地应配备雷管箱并上锁。
3、爆破物品的加工应在房内或安全地点进行,无关人员一律得进入;加工时严禁烟火。
4、导火索插入雷管后,应用雷管卡紧器卡紧,严禁用钳子夹、小木棒塞和用牙咬等办法来联接导火索和雷管;需要加工的爆破物品要多少加工多少并妥善保管,严禁乱放。
5、导火索要根据炮眼深度、数目、起爆安全距离和点炮时间而定,无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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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把握的情况下,导火索最短不得少于1.2米。
6、向炮眼内装药时,应用木棍装填,严禁使用铁制工具;不可用力过猛,不得冲击起爆药包或从起爆药包中拉动雷管。
7、点炮前应仔细检查,无关的人与物是否已经撤离安全距离以外,并用哨子报警;确认安全后才能点炮。
8、点炮时必须有专人指挥,点炮数目在两个以上时,禁止使用火柴、香烟等点火,应使导火索点火;井下一人只准点5根(组),露天只准点10根(组)。
9、点炮后爆破手必须仔细听清炮响数目,如炮响数目与点炮数目不符或不清时,应根据导火索燃速,确定进入爆破区检查时间,但最少应等到最后一个炮响后30分钟。
10、放炮后,不管有无哑炮,爆破员必须对爆破现场进行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吹哨子解除警报。
11、处理哑炮时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场,禁止用压缩空气吹炮泥,雷管、炸药,禁止在炮眼中拔出或掏出炸药雷管;可用起爆药重新起爆。
12、使用电雷管前必须清理现场杂散电流,需按要求穿着纯棉等不起静电的衣服,雷管导线在接入导爆电源前按要求始终短接。
13、穿越煤层或爆破面时有可能存在瓦斯,需要按照规范使用掺有消焰剂的炸药。
6.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1、指挥人员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人员应佩戴鲜明的标志,如标有“指挥”字样的臂章、特殊颜色的安全帽、工作服等。
2、对起重机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由有关部门进行标准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操作指挥。
3、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指挥信号要事先向起重机司机交待清楚,如遇操作过程中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当发现错误信号时,应立即发出停止信号。
4、指挥人员使用手势信号以本人的手心、手指或手臂表示吊钩、吊臂和机械移动的运动方向;指挥手势要清晰,信号要明确,不准带手套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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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司机必须听从指挥人员指挥,当指挥信号不明时,司机应发出“重复”信号询问,明确指挥意图后,方可开车。
6、起吊物件时,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吊位重心要准确,不许物件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7、在所吊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机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8、在开始起吊负载时,应先用“微动”信号指挥,待负载离开地面100-200mm稳妥后,再用正常速度指挥;必要时在负载降落前,也应使用“微动”信号指挥。
9、指挥人员应站在使司机能看清信号的位臵上,当跟随负载运行指挥时,应随时指挥负载避开人员和障碍物。
10、当起重机司机因物件超重拒绝起吊时,指挥人员应采取措施,设法减轻起重机超重负荷,严禁强化指挥起重机超负荷作业。
11、负载降落前,指挥人员必须确认降落的安全区域,方可发出降落信号。
7.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1、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
2、司炉工须使用劳动局颁发的热使用登记证上载明的锅炉。
3、锅炉点火前应严格检查各项部件,并确认正常后才允许点火。对新移装、大修或长期停用的锅炉应进行烘炉,烘炉时间不得少于四天。
4、点火后升压时,要保持炉温缓慢升高,从冷炉到使用工作压力(或工作水温)的时间,要控制在1--3小时。
5、升压的过程中,必须按规定的要求做好检查及各项操作,确认正常后才能进行送汽和排汽。
6、运行正常后须经常调节燃烧的温度,保持锅炉气压和水位稳定。 7、锅炉运行时,每小时应对炉体和所有附件、仪表、附属设备等进行巡视检查一次,每班应冲洗水位表一次,锅炉排污一次及安全保护装臵试验一次;每周(月)应做好安全阀自动放汽试验一次,每周应冲洗压力表存水管一次;以上的检查和试验认真做好记录并确认签名。
8、在给煤台拔炉前,应注意关严锅炉,护炉内应保持负压,防止火焰喷出。 9、对运行的锅炉不准进行外焊、摇动以及敲打各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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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11、按工艺要求执行养护参数,开阀通气,随时注意观察温度等参数变化情况。
12、定时检查蒸汽压力表、数量表、减压阀等表件情况,发现损坏不灵等情况及时报告。
13、做好运行记录和锅炉本体、辅机、散热片、管道等的维修保养工作。 14、及时正确地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处理运行中的设备故障,对有异常现象危急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报告有关领导。
15、明确水质标准,定期除垢,保证炉水合格。
16、遇到有碍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司炉工有权拒绝执行并向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17、上下班认真清理打扫,保持锅炉房及养护窑内的清洁卫生。 18、在分汽缸、管道附近注意安全,防止烫伤。
19、严密监视锅炉内水位,定期冲洗水位表,每班至少冲洗一次,当水位表看不到水位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在未查明锅炉内实际水位时,严禁上水。
20、严密监视压力表,避免超压。
8.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操作。 2.操作前必须对所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有缺陷的及时维修或调换,否则禁止使用。
3.各种机具应设专机专人负责,禁止非专机人员擅自开机。
4.机具的安放必须坚实稳固,保持水平,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在作业时应楔紧走行轮,机械的传动部分要有防护罩,电气部分应有保护接地或接零,室外作业应设臵机棚。
5.对焊机工作房,宜用防火材料搭盖,在焊机周围严禁放臵易燃、易爆物品,以免引起火灾。
6.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才能工作。
7.不得切断或弯制直径超过机械规定的钢筋,不得在高空或脚手架上弯制粗钢筋,钢筋切断机工作时,不得将手分在刀片两侧俯身送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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