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王室宗庙之形,可释为“庙”字。
罗琨《甲骨文“焛”字探析——兼说卜辞中的“鹑火”》(《古文字研究》二十五辑)指出焛当是祭祀对象,并从祀焛多用燎祭、焛字从火并与閵字相通等角度补证焛很可能是古代与“大火”并重的“鹑火”。
林小安《甲骨文“庚”字说解》(《古文字研究》二十五辑)认为“庚”是谷壳象形字,是“糠”的初文。
刘桓《释甲骨文
、
二字》(《古文字研究》二十五辑)提出
是会意字,
(卪)
像人跪坐于山崖上之形,为岊、节二字初文,甲骨文中皆用为节字。是象形字,本义为礼节之节,与
用法虽有一些相同之处,却并非同源异构字。
在卜辞中用法很多,有“止”、“支解”等义,通“饰”、“饬”,“节人”指“夕”后的夜里。
黄天树《释殷墟甲骨文中的“羞”字》(《古文字研究》二十五辑)指出“羞”在卜辞中大多用其本义,甲骨文中从
从倒羊和从
从羊省的字是羞的异体,
“羞中日”表示时间,指“逼进中日时分”。本文附记认为《花东》286的“日中”中的“
”也是羞的异体,“日
中”犹“逼进正午时分”。
王蕴智《释甲骨文“市”字》(《古文字研究》二十五辑)认为市字从止从丂,并说明市字在西周、战国时期的演变情况,提出甲骨文市字用来表记时段之名。
王恩田《释指出
、
、、
——兼说畀、为
字形》(《古文字研究》二十五辑)
微、
微都是
为周字初文,的简化、异体字,卜辞中的
国族名,此微是周族分支,与墙盘铭中的微族有别。
陈秉新《释
及从
之字》(《古文字研究》二十五辑)提出甲骨文
是
的初文,其用法有三:读作人名。甲骨文中又有从氵从
陈剑《甲骨金文“甲骨文
(坼),训裂,引申为毁坏;读作祱,训为门祭;之字,当是古湂字,此字也有读作祱的用法。
”字补释》(《古文字研究》二十五辑)同意吴振武将
像以戈翦除草木之形,释读为“翦”
、区分为二字,进一步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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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残”等字较好,则如吴说是彤沙之沙的象形初文,与音近相通。
张桂光《卜辞祭祀对象名号解读二题》(《古文字研究》二十五辑)提出《甲骨文编》、《甲骨文字集释》隶作“祭祀对象的用法。
冯时《殷卜辞“市日”考》(《古文字研究》二十五辑)否认“市日”为时辰,主张读“市”为持,市日即持日,意为唯此之日,限定此日。
朱歧祥《〈周原甲骨研究〉的自我批判》(《中国文字》新廿九期,台北,艺文印书馆,2003年12月)指出了曹玮《周原甲骨文》编辑上存在的五点不足,并据该书彩色放大照片反思朱著《周原甲骨研究》13版释文的误漏,并举10版释文为例说明朱书考释的长处。
张永山《周原H31的一版甲骨考释》(《古文字研究》二十五辑)根据曹玮《周原甲骨文》彩色放大照片重新考释了H31:4,释文为:“□安,□□□□用隊其前一字都是地名,隊等义。
魏慈德《读〈周原甲骨文〉记》(《2004论文集》)亦据曹玮《周原甲骨文》彩色放大照片考释了H11:1、H11:2、H11:4、H11:5、H11:68及易卦部分,并认为H11一批甲骨存在至少九个月时间以上。
陈絜《关于商代妇名研究中的两个问题》(《2004论文集》)指出卜辞中“某妇”指某人或某族之妇,而“妇某”之“某”乃父家之族名,商代存在的异代同名或异人同名现象说明“妇某”之“某”不能以私名视之。
吴玙《妇好正名》(《2004论文集》)认为“妇好”当作“帚子”,乃子方之女领袖。
彭邦炯《三版有关生育卜辞的释文和内容初探》(《2004论文集》)进一步探讨了《合集》22322、22323、22324的释文,认为这些卜辞透露出商代王室后妃有关孕期择宅、胎教及选择助产接生或乳母保育者的史影。
陈伟武《说“貘”及其相关诸字》(《古文字研究》二十五辑)指出甲骨文从犭从亡的字当释为“貘”,较释“狐”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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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字是“盘庚”合文,甲骨文字也有
曰:女(汝)即弗克
□。”认为安及
,囟(思)亡咎。廼(乃)即
于隊地,
(则)
即畀,有“密”、“亲”、“赐”、“予”
刘一曼、曹定云《殷墟花东H3卜辞中的马——兼论商代马匹的使用》(《殷都学刊》1期)指出花东H3卜辞关于马的卜辞数量较多且内容丰富,对49条卜辞做了考释,并论述了商代马匹在祭祀、殉葬、驾车方面的使用。
叶正渤《卜辞“来
”研究》(《殷都学刊》1期)指出“来
”一语主要
出现在武丁卜辞中,主要指反叛方国的骚扰掠杀行为,而非天灾神祸。
郑慧生《释“关”》(《殷都学刊》2期)认为“征兆。
叶正渤《关于几片甲骨刻辞的释读》(《古文字研究》二十五辑)讨论了《甲骨文合集补编》11469、《合集》36511释读中的若干问题。
蔡哲茂《〈殷虚文字乙编〉4810号考释》(《第十四届中国文字学全国学术研讨会》,高雄,中山大学,2003年,以下简称《十四届论文集》)对乙4810加国家图书馆藏三片甲骨的新缀版细加考释,纠正了以前学者的一些误释之处。
刘桓《殷契存稿》(黑龙江教育出版社)是修订再版,删去释?、说邶国与邶水等4篇,并新增6篇文章。《释执工》认为甲骨文、金文与文献中“执工”可相互发明;《释
》认为卜辞
水当指河南泌阳河;《释我永、王永》《释降永》
》提出该字可隶定为
,意指军队溃
”应释为关,意为缝隙、
主张“永”读为“歌咏”之“咏”;《释
败;《说我母》提出甲骨文中“我母”合文不可径释为“娥”。
白于蓝《殷墟甲骨刻辞摹释总集校订》(福建人民出版社)订正了1988年出版的《殷墟甲骨刻辞摹释总集》一书在辞条摹写和释读方面存在的2798条错误。
李宗焜《论甲骨残断文字》(《中国文字》新廿九期)主要讨论残断文字的释读,考释17例《甲骨文编》正文、附录中的残断文字,并指出《殷墟甲骨刻辞类纂》中对残断文字可补而未补者10例、误补者3例,认为补全甲骨残字的条件有三:对甲骨字形有掌握、同文例和缀合。
这方面的文章还有孙叡徹《再释“家”》、郭新和《卜辞中的“饗”》(《2004论文集》)、连劭名《殷墟卜辞中的“同”与“止”》(《古文字研究》二十五辑)、陈立柱《“邑”字缘起新说》(《殷都学刊》4期)等。
此外,讨论文字学理论的文章有[法]麦里筱《汉文字体系的形态变换机制》(《2004论文集》)、李圃《中国正统文字的发端——殷商甲骨文字在中国文字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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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史上的地位》(《2004论文集》)、王蕴智《商代文字基本字形结体分析》(《殷都学刊》2期)等。
(五)甲骨辨伪、校重、缀合、文例文法。
蔡哲茂《〈甲骨文合集〉辨伪举例》(《第十五届中国文字学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北,辅仁大学,以下简称《十五届论文集》)指出《甲骨文合集》中有15片甲骨上有伪刻,包括6882、27110、15544、15822、27199、35311、41606、30045、20689、10372、32538、34353、40730、31068、35273。
王蕴智、齐航福:《〈甲骨文合集补编〉相重著录号校勘》(《新出土文献与古代文明研究》)指出了《补编》中单片自相重复、单片与缀合片重复、缀合片自相重复的情况。
台湾历史语言所蔡哲茂《甲骨缀合续集》(台北,文津出版社)继其前著《甲骨缀合集》缀合361组甲骨的收获,又找到182组,是本年甲骨缀合方面最大成果。此外,解放前中央研究院一至九次的殷墟发掘中有许多未曾著录于《殷虚文字甲编》的碎甲骨或无字甲骨,也正由蔡哲茂先生负责整理缀合。
林宏明《殷墟甲骨文字缀合新例续》(《十四届论文集》)《殷墟甲骨文字缀合新例三》(《十五届论文集》)也分别发表了三十组新缀合的有字甲骨。
王恩田《两版征夷方卜辞缀合校正》(《中国文字》新廿九期)指出《甲骨文合集》36567、《甲骨文合集补编》11236两版征人(夷)方卜辞的缀合错误。
曹兆兰《殷墟龟甲占卜的某些步骤试探》(《考古与文物》3期)考察了殷人在龟甲上安排钻凿、记兆序及刻写对贞卜辞的习惯。
朱彦民《殷墟甲骨刻辞文例二题》(《殷都学刊》3期)》讨论了对贞卜辞左反右正及一些记事刻辞的文字刻写位置问题。
刘一曼、曹定云《论殷墟花园庄东地H3的记事刻辞》(《2004论文集》)介绍、考释了H3记事刻辞并与组、宾组同类刻辞进行比较,提出“示”可读“至”,认为H3甲桥刻辞的特点是时代较早的反映、H3坑主人“子”有自己的贡龟来源、殷墟卜龟产地是多元的。
陈炜湛《读契杂记》(《2004论文集》)举出阅读材料时发现的若干则“天干连文例”、“卜辞误刻例”、“词语颠倒例”及研究中“因不明刻辞犯兆而误摹误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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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曹玮《对周原甲骨刻辞刻锋问题的研究》(《2004论文集》)指出周原甲骨刻辞刻锋有斜锋及中锋两类,讨论了刻辞刻锋与内容及刻手之间的联系。
雷焕章《在甲骨文中“茲”与“之”不同的用法》(《2004论文集》)认为二字的不同在于所指示者或与说话者有关,或与说话者所提及的事有关。
谭步云《武丁期甲骨文时间修饰语研究》(《2004论文集》)认为这些修饰语可表示过去、现在、将来、现在-将来四个时间概念,并提出其表现形态和存在方式可作为断代标准之一。
黄天树《说殷墟甲骨文中的方位词》(《2004论文集》)认为甲骨文方位词可分为单纯方位词和复合方位词,殷人除有基本方位“四方”之外,也已有中间方位“四隅”,构成八方,对方位划分已相当精细了。
张玉金《也论殷墟甲骨刻辞中“暨”的词性》(《殷都学刊》2期)主张甲骨文中“暨”不但有动词用法,也有介词和连词用法。
陈炜湛《甲骨文“允”字说》(《古文字研究》二十五辑)指出“允”字不仅常见于验辞,也屡见于命辞,在对贞卜辞中还有“允”与“不”对贞的现象,在这些用法中,“允”均有肯定、强调作用。甲骨文中有些“允”字句很难理解,文章推测其中的“允”有可能是人名。
相关论文还有[日]俞慰慈《甲骨文词汇的历时性双向研究——与真古文〈书〉动词的比较为例》(《2004论文集》)、贾燕子《甲骨文祭祀动词句法语义研究》(《殷都学刊》4期)等。
(六)甲骨断代。
林宏明《历组与宾组卜辞同卜一事的新证据》(《2004论文集》)认为《合集》17171与17168能缀合,证明“并”、“吴”不但并见历组(《屯南》2273),而且并见于宾组,特别是二例干支相合、辞例也都是少见“令葬我”,遂增加了历组、宾组同卜一事的较确切的一例。
林宏明《从一条新缀的卜辞看历组卜辞的时代》(《古文字研究》二十五辑)缀合了《屯南》4050加《屯补遗》244,所得新版与《合集》32384内容相近、字体相同,皆为历组卜辞,但比《合集》32384多出“父”字,作者认为此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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