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劳动 保险 办法 命令
分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市长,市政协正副主席,市府正副秘书长;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中央和省属驻惠各单位;
市委有关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驻惠部队,惠州军分区。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
室 2010年10月18日印发
主题词:劳动 保险 办法 命令
分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市长,市政协正副主席,市府正副秘书长;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中央和省属驻惠各单位;
市委有关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驻惠部队,惠州军分区。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
室 2010年10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