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 请 人 : 张大鹏 、李大明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崔丽丽 委托事项及权限 :
1、办理 淄博**商贸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的
√设立□变更□注销□备案□ 手续。 □
√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
√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3、同意□
√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同意□
√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5、同意□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2011年11月18日至2011年12月17日 签 字:崔丽丽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或者经办人信息 固定电话:3100001 移动电话:1386933*33 (二代正面)(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二代背面)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李大明(签字) 张大鹏(签字)
2011年11月18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变更、注销登记申 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 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
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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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记证照颁发及归档记录表
企业名称 登记类型 通知书名称 受理通知书 准予登记通知书 颁发营业执照情况 缴纳登记费 颁发集团证书情况 签 字 领 取 人 日 期 电 话 证照打印日期 归档日期 归 档 情 况 备 注
核准 日期 通知书文号 领取人签字 注册号 业务号 领取日期 正本 个 副本 个 缴纳副本费 正本 个 颁发 人 签 字 日 期 备 注 打印人 归 档 人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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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商贸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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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商贸有限公司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公司全体股东讨论,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淄博**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8号**大厦*层2011室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建筑材料、日用百货、办公用品销售。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公司实行分期出资,首期出资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由股东自公司成立时缴纳;其余出资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纳。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及所占注册资本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 出资方式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比例 张大鹏 37032119881001666 货币 300 60 李大明 37030319861111456X 货币 200 40
第六条:股东的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占实缴出资额的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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