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文件 第四部分 工 程 质 量 缺 陷 保 修 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缺陷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缺陷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电气管线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和供冷系统工程、
二.质量缺陷保修期
质量缺陷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单位或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位或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缺陷保修期。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缺陷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 年; 3、给排水管道、电气管线、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4、供热和供冷系统工程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5、装饰装修工程为 年;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约定: 三.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证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证金按施工合同价款的 %计取。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金额为:
(大写): (人民币) (小写): (人民币)
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 五.质量保证金的预留和返还
本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并预留保修金。承包人可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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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工程招标文件 下列第 种情况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修金。
1.建筑工程: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可申请返还保修金的30%,满二年可申请返还保修的50%,达到除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外的最长质量缺陷保修期后可申请返还全部预留保修金。
2.市政工程: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可申请返还全部保修金。 3:其它: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修金申请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在核实后14天内,将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利息按本条规定的时段返还给承包人,但并不免除承包人在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约定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大写): (人民币)。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分时段返还质量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返还质量保证金申请。
六.争议
发包人和承包人对质量保证金预留、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有争议,协商达不成一致时,按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处理。
七.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承包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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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文件 第五部分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工程项目名称: 。 工程项目地址: 。 建设单位(甲方): 。 施工单位(乙方): 。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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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文件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 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第七条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监督单位(盖章) 乙方监督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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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
本工程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
一、第一阶段为技术标评审。技术标评定分值为100分。 (一)评标委员会专家组针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以暗标形式投标),按评分标准(见下表)中的5项内容,视其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先进性和完善程度进行评审。每项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后确定类别,然后在该类别的分值范围内由专家组成员分别打分(取整数),再取平均分作为该项的分数(小数点后保留1位,第2位四舍五入)。如对某项类别划档意见分歧较大的,可以记名投票方式确定。
(二)评分标准 序号 一 项 目 1、施工方案(60%) 2、平面布置(40%) 1、施工进度计划配置(40%) 二 2、劳动力计划配置(20%) 3、材料供应计划配置(20%) 4、主要施工设备配置(20%) 1、工程质量保证措施(40%) 三 2、安全生产保证措施(30%) 3、文明施工保证措施(20%) 4、环境保护保证措施(10%) 四 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和难点分析(50%)和解决措施(50%) 技术进步与科技创新(用于本工五 程的新技术、新工艺、新工法、专利等) 以上5项内容分值的合计即为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 (三)若投标人的技术标总得分不足70分的,评标委员会应说明详细理由,该技术标不予通过,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二、第二阶段为商务标评审。商务标评定分值为100分(以下除注明外,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一)评标标底价。 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在所有经评审的有效报价中,按有效报价的家数A确定评标基准价:取去掉报价高的B家和报价低的C家后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中B=A×40%、C=A×10%(B、C取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2、评标基准价的修正。
计算出评标基准价后,在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报价中,如有高于预算成本警戒值1%或低于预算成本警戒值2%的,则将该报价去掉,再在余下的投标报价中取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仅修正一次,不再循环修正。如果所有投标报价均去掉,则评标基准价不作修正。
10~9 9~8 8~7 7~6 0 30~27 26~22 21~18 17~15 0 20~18 17~15 14~12 11~10 0 20~18 17~15 14~12 11~10 0 一类 (好) 20~18 二类 (较好) 17~15 三类 (一般) 14~12 四类 (差) 11~10 缺项 0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