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任:衷敬高
副主任:刘人云 何智强 吴 燕
委 员:廖孝洋 徐庆军 周京戎 邹 玲 彭军生 谢立虎 岑曼茜 各年级组长和学科组长 主要职责是:
1、负责对学校新课程实验做出正确的决策和部署,在经费投入、政策支持、办学条件、制度建设、师资培训、舆论宣传等方面提供保障,对实验过程加强指导与监控。
2、负责教师的培训、课程的编制、教学过程的管理,带领全体教师最大限度地参与新课程实验。
3.组织对实验工作和样本学校工作的研究,组织对实验推进中难点和重点问题的研究(邀请校外受聘专家、各学科组骨干教师、早期对新课程有较深入研究的部分教师参加)。
主要分工是:
任务(一)——(四):教务处、教科处、学生处 任务(五):教务处、学生处、教科处、团委 任务(六)、(七):教科处、教务处 任务(八):总务处、教务处
任务(九)(十):办公室、教科处、教务处
六、保障措施 ,
实验工作需要强有力的政策支持、条件保障和专业指导。为此,提出以下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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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措施:
1.改革学校管理,为新课程实施提供组织与管理保障。校课程委员会将对学校各部门职能进行新的调整与定位,建立健全与新课程相适应的学校课程管理制度。
2.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按《广东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样本学校装备标准(试行)》和《广东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样本学校理科教学仪器配备目录(试行)》以及实际需要,学校将不断优化物质教育资源,加大学校场馆、设施、信息化建设的力度,在三年内为新课程实施创造足够的物质条件。
3.加强智力支持和专业指导。新课程实验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有关方面、研究机构和专家的支持和指导。根据课改实际需求,学校将加强与各级教研科研机构、省基础教育处和市内外有关部门机构的联系,形成自己的专业咨询和专家指导队伍。
4.重视师资培训。要把新课程培训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我校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核心内容来抓。继续办好教师专业化学校,加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更多教师接受国家级和省市级所提供的“面对面”培训,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5.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向家长、全社会广泛深入宣传高中课程改革的目的、任务、意义、内容及阶段成果,努力营造有利于新课程实验的良好社会氛围,及时了解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争取全社会对实验工作的理解支持。
七、有关学习的组织
由校课程委员会全面负责有关新课程的各种学习、培训、会议及活动,由“教师专业化学校”或教务处和教科室具体落实。没有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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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需得校长批准。
八、启动工作进度安排
1.8月22日前学校领导、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新课程培训。学校课程委员会组织制定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和排课方案(均为草案)。学校确定新课程实验高一年级任课教师名单,组织他们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学科培训。 2.8月26日--8月30日,根据新课程实验要求,在教室、实验室、微机室、现代教育设施等方面做出调整,并着手实施。学校新课程实验物质设施基本准备完毕.
3.8月26--8月30日,学校课程委员会开会进行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和排课方案修订与确定(均为草案)。对全体教师进行新课程实验通识培训。
4.8月26日一9月5日,学校课程委员会组织编写学生选课指导手册和学生成长手册。组织高一年级任课教师认真学习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和排课方案,试用选课指导手册和学生成长手册。高一年级任课教师备课,研究新教材。
同时学校课程委员会对校本课程的设置作进一步研究。 5.9月1日——9月20日,召开高一年级全体学生及家长会,进行新课程实验动员和部署,进行选课指导,展开选课工作,直至完成各类课表。按新课表上课。
九、学校管理制度的调整和改革
新课程方案对学校管理制度的影响是全方位的,为此,在十个方面作出相应的调整和改革。
(一)课程设置方案的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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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课程设置方案的原则 ① 符合国家和省的课程要求
※所有普通高中必修课必须100%开设。选修一课程的开出率,省市一级学校不能低于所提供模块的80%。尽可能开设多种选修二课程。
※每一学生每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取得一定学分,达标后才能毕业。 ※高中一年级主要设置必修课程,逐步增设选修课程(宜从高一第二学段以后全面引入,文科类选修课可较早引入),学生可跨班选修。
※高三下学期,学校应保证每个学生有必要的体育、艺术等活动时间,同时鼓励学生按照自己的兴趣和须要急需修习某些课程,获得一定学分,也可以安排总复习。
②符合学校的实际条件
校舍;设备(实验、专门仪器、网络);师资(数量;结构——技术、艺术课程);素质:教师开课能力)
③符合学生的愿望
选修模块开设的原则要求:25名以上学生要选修的课,原则上必须开设;11-24名学生选修,学校尽可能开设;少于10名学生选修,学校可以不开设。学校还可以根据学生选课情况,适时调整课程设置方案。
④形成自己的特色。
2、由校课程委员会负责制定《翠园中学课程设置方案》。
(二)课程的选定和审定
由校课程委员会负责课程的选定和审定。其程序按省厅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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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各学科组根据新课程方案和实际情况提出科目开设方案。
实际情况包括学校规模、教室、功能室、实验室等教学设施和资源,师资、课程模块的先后顺序和预测的学生选修情况。在一学年结束前提出下一学年的本学科必修课、选修课开设方案和课程说明。
2、学校公布课程设置方案。
校课程委员会对各科目开设方案进行汇总和调整,并在本学年结束前公布下一学年供学生选择的的所有课程开设表
3、学生选课。
学校同时公布课程设置说明和选课指导手册,并对学生提供选课辅导,学生根据意愿和学校课程设置方案自主选课,填写高中课程修习计划表。
4、学校排课。
班主任组织上报。学校对选课结果加以汇总与调整,再由校课程委员会排出下一学期课程表并公布。
5、学生制定自己的课程表。
学生根据学校课程表确认和调整自己所选的课程,制定含有课程名称、上课时间地点、授课教师姓名等要素的个性化课程表。
至此,形成了学校学年学期课程表,学生个人课程表,教师个人课程表,场室(包括课室、实验室、操场、自习室)课程表。
6、课程设置方案正式确立后上报省、市、区教育局。
(三) 教师开课指导
1、对全体教职工进行新课程实施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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