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二十一
召开庭前会议的申请书
申请人: 律师事务所 律师,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召开庭前会议。 申请理由:
被告人 涉嫌 案件,具有如下情形: 。 申请人作为被告人/被害人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特申请贵院召开庭前会议,对与本案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二十二
适用简易程序的建议书
建议人: 律师事务所 律师,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
建议事项:
建议对被告人 涉嫌 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建议理由:
被告人 涉嫌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本人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建议贵院对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此致
人民法院
建议人(签名):
年 月 日
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二十三
适用普通程序建议书
建议人: 律师事务所 律师,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
建议事项:
建议对被告人 涉嫌 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判。
建议理由:
被告人 涉嫌 案件,具有以下不应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 (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被告人可能不负刑事责任;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情形)。本人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建议贵院对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判。
此致
人民法院
建议人(签名):
年 月 日
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二十四
不公开审理申请书
申请人: 律师事务所 律师,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对被告人 涉嫌 案件不公开审理。
申请理由:
被告人 涉嫌 案件,涉及 。申请人作为 被告人/被害人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申请贵院依法对本案不公开审理。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二十五
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申请书
申请人: 律师事务所 律师,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通知 (证人/鉴定人及姓名)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系被告人 涉嫌 案件的 (证人、鉴定人)。申请人作为被告人/被害人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 (证人证言、鉴定意见)有异议,且认为该证据对本案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为查明案件事实,对被告人进行公正判决,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请求贵院依法通知 (证人/鉴定人及姓名)出庭作证。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证人、鉴定人名单、地址、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