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训师管理办法
不称职四类,具体等级划分详见附件2。
三、省公司成立评审小组开展内训师相关评审工作,评审小组成员由省公司人力资源部、各专业线条及专业咨询公司相关专家评委共同组成,并由省公司人力资源部对认证结果进行审定。
第十一条 选拔流程
一、省级内训师初次选拔、认证流程
(一)下发通知:省公司人力资源部下发内训师报名推荐通知。 (二)报名: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员工报名。
(三)初审:各市分公司对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对于初审通过的员工,其相关领导及部门填写评价推荐意见,各单位择优推荐参加省公司统一认证人员。
(四)复审:省公司人力资源部对报名信息进行复审;对复审通过的员工,对其组织开展工作业绩评估。
(五)测评:省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组成专业评审组,通过对候选人进行培训、试讲、考试等方式进行测评;省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工作业绩、测评结果、各级内训师任职基本条件进行综合评定,认证各级内训师。
(六)聘任:由省公司人力资源部向内训师颁发聘书,聘期一般为一年。内训师聘书是在我公司担任内训师的资格凭证。
二、初、中、高级内训师常态化认证升级流程
(一)下发通知:省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各级内训师年度考评成
内训师管理办法
绩排名情况下发初级、中级、高级内训师认证升级报名通知。
(二)报名: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员工报名。 (三)初审:各市分公司对报名信息进行初审。 (四)复审:省公司人力资源部对报名信息进行复审。 (五)各级认证内训师年度考评:根据省级内训师年度考评成绩对内训师进行级别动态管理,对年度考评成绩排名靠前的内训师具有升级资格,对年度考评成绩排名靠后的内训师降级或淘汰。
第五章 内训师考评管理
第十二条 考评标准
一、内训师的考评由省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进行,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根据年度考评成绩,对各级内训师实行排名末位的降级或淘汰,排名靠前的升级。
二、内训师年度考评成绩=培训积分×70%+工作业绩×30%。培训积分包括基础积分和加分项两部分,其中基础积分由课程讲授、课程开发、课程优化、案例编写和专题研究等部分组成,加分项由创新成果、论文发表、最佳实践案例和奖励表彰等部分组成,《省级内训师积分规则》见附件3;工作业绩指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第十三条 动态管理
根据年度考评成绩对内训师进行级别动态管理,对年度考评成绩排名靠前的内训师进行升级,对年度总评成绩排名靠后的内训师降级或淘汰。陕西联通省级内训师各层级人员比例分布见附件4。陕西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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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省级内训师各级别内训师升降级比例见附件5。
第十四条 资格解除
一、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内训师资格:
(一)根据内训师级别动态管理的相关要求,年度考评成绩位于后10%而淘汰的初级内训师;
(二)连续两年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等级为“不称职”的内训师; (三)未经公司相关主管部门同意,私自到公司外授课,或交流传播因参与内训工作所获取的公司各项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各类保密文件及培训相关成果;
(四)授课迟到累计三次(含)以上或无故缺勤; (五)无理由拒不参与培训相关工作;
(六)因内训师个人原因,对培训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七)因业务、技术、知识、授课能力、工作调动、身心健康及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承担培训工作。
二、内训师因个人原因自愿退出内训师队伍的,需填写《内训师资格解除申请表》(见附件6),并报所在单位及省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批。
三、内训师按正常流程解除资格三年后方可重新参加内训师选拔。 四、内训师资格解除后,不得带走或私自传播任何因参与内训工作所获取的公司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各类保密文件及培训相关成果,否则公司有权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内训师管理办法
第六章 内训师培养
第十五条 为全面提升公司内部培训管理能力,整合内部培训资源,创新内训师培养模式,提高内训师队伍整体素质,各级内训师主管人力资源部门原则上每年需根据内训工作计划并结合不同专业内训师特点分别制定内训师系统培养计划。对内训师的培养分为横向培养和纵向培养两类。
一、横向培养
横向培养是根据内训师专业类别进行的分线条培养,按照企业管理、营销服务、通信技术、综合支撑四大线条各专业特点分别制定相关培养计划。
二、纵向培养
纵向培养是结合各级内训师阶段性能力提升要求进行的针对性培养,培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资质培训、提升培训、内部交流和外部交流等。
第七章 内训师激励
第十六条 物质激励 一、课时费
课时费是指以小时为单位,结合内训师授课满意度给予的报酬。 (一)内训师课时费计算方式为:应发课时费=内训师课时费基准值×课时×满意度系数。其中,“课时”根据当次课程的实际授课时长以“小时”为单位计算,不足1小时不核算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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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级内训师:100元/课时; 2、中级内训师:150元/课时; 3、高级内训师:200元/课时; 4、专家级内训师:300元/课时;
培训主办单位在每次授课后应组织学员填写《员工培训满意度问卷》(见附件7)对内训师授课满意度进行评估,满意度系数换算方式见附件8。
(二)特聘内训师课时费计算方式为:应发课时费=课时费标准×课时。其中,“课时”根据当次课程的实际授课时长以“小时”为单位计算,不足1小时不核算课时。特聘专题内训师课时费400元/课时,特聘资深内训师课时费500元/课时。
(三)以下情况不属于课时费发放范畴: 1、各类公司、部门会议、活动;
2、管理层、部门负责人等对本部门人员开展的例行知识经验分享、交流、指导;
3、内训师课程试讲、经验交流及其它非正式授课; 4、内训师授课课时不足1小时的课程。 (四)课时费发放
1、由省公司组织安排的培训班,由省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计算、审核并支付内训师课时费;
2、由各市分公司自行组织的培训班,需使用省级或市级内训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