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8.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8.1.1本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8.1.2本工程所有发生的会议记要、答疑文件及书面通知。 8.2本工程资格审查文件也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及自己理解产生的误差,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9、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予以澄清,同时将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0、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 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10.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发送给所有投标人,该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0.3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修改文件为准。
10.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并通知给所有投标人。
10.5如果投标人在答疑截止前未对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提出质疑,视为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则认为该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10.6 投标人对清单工程量提出异议的,必须附计算书,并随时准备接受招标人组织的核对。不能提供计算书或不能参加核对的,招标人对此异议不予受理,以后也不再调整工程量。工程量清单误差〒3%以内的,招标人可不予调整,投标人自行在投标报价内考虑。 10.7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予以答复,答复仅包括对问题的解释,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10.8 答复、补充通知或答疑纪要将通过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会员系统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中文 (语言文字)。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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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是其它语言,但必须附有经权威翻译机构核准的中文译文。 11.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两部分组成。
12.2为方便电子评标,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交不可更改的电子清单计价文件(介质为光盘,背面需写上不可擦去的单位名称),该电子清单计价文件应能打开并运行(采用一点智慧通格式),在评标时招标人将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同时检验。(备注:该条款仅适用于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的项目)
12.3商务标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2.3.1投标报价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具体格式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相关表格); (2)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不要求此项内容); (3)投标函;
(4)电子清单计价文件(介质为光盘); (5)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12.3.2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 (2)投标总报价; (3)投标报价说明;
(4)工程项目投标总价表; (5) 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 (6)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
(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8)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一); (9)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二); (10)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11)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12)规费和税金清单计价表;
(1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15)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16) 措施项目费计算表(一); (17)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 (18)需评审材料表;
(19)降低投标报价的说明、证明材料; (20)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12.4 技术标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2.4.1资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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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2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及特殊说明资料(招标人特别要求的);
(2) 项目经理简历表、业绩表及证明材料(资格后审的项目,可放在资格后审文件中); (3)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业绩表(资格后审的项目,可放在资格后审文件中); (4) 项目管理班子关键职位人员履历表及岗位证书(资格后审的项目,可放在资格后审文件中); 12.4.3拟分包情况表;
12.4.4投标单位的业绩材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2.4.5施工组织设计部分 :
(1)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2)确保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3)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 (4)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及施工网络图;
(5)确保工程进度计划及技术组织措施(附施工进度表或工期网络图); (6)资源配备计划
①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材料)情况描述及进场计划(附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②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③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劳动力计划表;
(7)施工总平面图及临时用地表(安装类工程项目从实际需要); (8)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3、投标文件格式
13.1投标人须分别编制技术标、商务标。
13.2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4、投标报价
14.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拟投标合同段的全部工程内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但其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投标人个别成本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工期、质量要求下,完成本须知第1、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的全部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14.2投标人应根据当前建设市场行情,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及本单位的施工方法、材料来源渠道、施工机械装备、施工管理水平等,对投标费用进行分析、测算,实事求是地确定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任何投标优惠都体现在报价内。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中。投标人不得以自有机械闲臵、自有材料等不计成本为由进行投标报价。 14.3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方式。综合单价是指完成本工程项目的除规费、税金外的全费用单价,其组成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和施工工期内的风险费用。 14.4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14.4.1招标文件; 14.4.2设计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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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3工程量清单;
14.4.4澄清、补充文件、修改纪要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承包范围、工器具及设备清单;
14.4.5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14.4.6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14.4.7《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及其配套计价依据; 14.4.8本工程涉及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 14.4.9施工期间的风险因素。 14.5投标人的费用项目编制原则
14.5.1措施项目费用应根据自行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填写数量和价格,如遇清单缺项的项目,投标人应依据清单编制的办法进行补充,并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措施项目应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相符。
14.5.2其他项目费用,如总包服务费,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分包项目,按规定或自主确定费用。
14.5.3零星工作项目费,投标人应根据“零星项目清单”所列人工、材料、机械,分别编制综合单价,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
14.5.4其他项目清单中招标人部分的预留金、材料购臵费用均为估算金额。投标时计入投标总价,工程竣工后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结算。
14.5.5投标人应当按照企业定额或者安徽省建设厅发布的的消耗量定额、取费标准、人工预算单价和施工机械台班预算单价以及材料市场价格信息等,根据自身实力、施工经验、现场环境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14.6投标人的报价由不可竞争费用和可竞争费用构成。不可竞争费用(规费)应严格执行合造价字(2009)01号文件有关费用标准,不得降低标准进行竞标。 14.6.1不可竞争费用包括: 1、规费(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1 2 3 4 5 6 7
计算基数 人工费 人工费 人工费 工程造价 人工费 费率(%) 工程名称 20.00 2.00 8.00 0.15 5.00 0.1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13
养老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危险作业意外工程造价 伤害保险费 工程排污费 规定计取 发生时,按环保部门
8 9 环境保护 文明施工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0.7 4.8 2.8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 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10 安全施工 人工费+机械费 4.0 2.5 11 临时设施 人工费+机械费 7.1 4.6 备注: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编制时应严格执行以上标准,(8-11)项最低可以按90%予以计入。 2、人工费:执行合造价[2011]13号文件,不低于57元/工日。其中31元按规定取费,另外26元仅计取税金。
3、税金3.539%(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费+措施项目清单费+其他项目清单费(其中预留金不计规费和税金列入投标总价)+规费);
4、招标文件中明确的由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费; 5、预留金(不计规费和税金列入投标总价)
6、法规规章、上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14.6.2可竞争费用包括:
(1)材料费、机械费用; (2)管理费; (3)利润;
(4)施工技术措施费;
(5) 施工组织措施费(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14.7 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逐项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不得在工程量清单中任意增删、修改清单项目与工程量及项目排列顺序。
14.8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均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及为达到质量和工期目标、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要求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为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每一清单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清单项目,将被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以及投标总价内,投标人必须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任何与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工程价款,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 14.9工程材料
14.9.1材料供应方式:本工程使用的材料由承包方采购供应;
14.9.2材料价格:除甲供材和实行暂定价的材料及设备以外,由投标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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