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言是受社会分化和语言内部发展演变的共同作用而形成的。语言自产生之初起,语音、语汇、语法、语义各组成部分就处在不断的发展演变之中,这些发展演变总是开始于某一人群,然后借助人们之间的言语交际向四方扩散。在远古时代,由于受食物资源的限制,人类社会的规模不可能很大,社会成员的数量也不可能很多。随着生产力逐步发展和人口逐渐增加,人们为了保证各自能有足够的生活资源,便不断扩大自己的活动领域,并分成不同的人群而分开居住,并且一分再分,越走越远。对这些原先在一起生活后来又分开居住的不同人群来说,如果彼此活动和居住的地点比较近,还能够经常接触保持联系,那么语言的发展演变就能够通过人们之间经常的言语交际扩散到整个社会,他们原先共同使用的语言也就仍然能够保持一致。但是如果彼此活动和居住的地点越来越分散,相距越来越遥远,互相之间的交往也就会越来越少,原本统一的社会就会逐渐发生不完全分化,在地域上形成几个相对独立的部分。在这种情况下,不同地区人们之间的言语交际频率很低,甚至难以发生,一个地区内语言发展演变也就难以借助言语交际的力量扩散到其他地区,各地区使用的原本相同的语言,共同点就会不断减少,不同点就会不断增多,时间一长,不同地区的语言就会各自形成一系列自己的特点,不同的方言也就形成了。这个过程就是语言最初随社会的分化而分化的典型过程。
即使到了后代,在一定条件下,这一语言分化的过程仍会发生。比如一个疆域较大的封建社会,由于生产和贸易不发达,交通和通讯不便利,很难保持完全统一的局面而处于不完全的分化状态,就也会促使方言产生。又比如一个社会中的某一部分居民的大规模的集体迁徙,也会形成社会的不完全分化,从而使一种语言内部出现方言分歧。有人认为,我国东晋到明朝初年间,原来住在中原一带的居民先后向我国南方进行的三次大迁徙,就是汉语客家方言形成的社会原因。虽然社会的不完全分化是一种语言内部产生方言分歧的必要社会条件,可以说没有社会的不完全分化就没有方言的产生;但如果只有社会的分化,而没有语言的发展演
变,一种语言内部的方言分歧也是不可能出现的。我们可以设想,如果语言是一成不变的,那么无论社会如何分化,分化出来的各个地区的语言都会始终保持原来的面貌,它们将会永远彼此一致,方言当然也就无从产生了。所以应该说,方言的产生是社会的不完全分化和语言的发展演变共同作用的结果。
方言之间一定有差别,像北京话和广州话、北京话和上海话之间的差别都是极其明显的。但是究竟要有多大的差别才可以算是不同的方言呢?这并没有统一的标准,而要依不同语言的具体情况而定。比如英语和俄语的内部都可以分出不同的方言,但这些方言之间的差别要比汉语方言之间的差别小得多,因为至少还可以听懂。如果在一个方言区内,不同地区的人所说的话仍有差异,也就是说在一个方言的内部还存在着地域方言性质的分歧,那么在这个方言的下面就可以再分出各种\次方言\,次方言的下面还可以再分出各种\土语\。
比如汉语北方方言的分布地域很广,包括了长江以北各省,长江以南镇江以上、九江以下沿江地带,以及四川、云南、贵州等地区,约占全国汉语地区的四分之三。在这样一个广阔的地域内,不同地区的人所说的话并不完全一样,北京人和陕西人说话不一样,陕西人和四川人说话也不一样,四川人和南京人说话又不一样。因此在北方方言的内部又可以分出\华北方言\、\西北方言\、\西南方言\和\江淮方言\四个次方言,\华北方言\内部又可以分出\河北话\、\东北话\、\山东话\、\胶东话\、\河南话\和\淮北话\六个土语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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