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施工阶段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控制情况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监理控制情况和结论性意见:① 工程所用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进场监控情况和质量证明文件是否齐全。② 工程所用材料、构配件、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控制情况。③所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情况。
9.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情况主要内容包括:① 分部、分项工程和隐蔽验收情况。②桩基础工程质量(包括桩基检测、道路桥梁的静动载试验情况等)。③主体结构工程质量。④消除质量通病工作的开展情况。⑤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措施的审查。⑥对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落实情况的检查。⑦ 对承包单位按设计图纸、国家标准、合同施工的检查。
10.工程技术资料情况是核查工程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11.工程质量验收综合意见是指工程是否完成工程设计及施工合同约定内容,达到使用功能和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等情况,工程是否可以进行完工质量验收及工程质量等级。
12.“未达使用功能的部位”是指工程未达使用功能情况如室内装修、设备安装等工程中仍然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概况 二、土建工程质量情况 三、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情况
四、工程质量验收意见 五、有关补充说明及资料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盖注册章) ,签名: 单位法定代表人(打印):签名: 签发日期: 二0年 月 日
附表1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纪要(无锡市轨道交通工程)
工程名称: 验收日期: 建设单位(盖章): 填 写 说 明
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纪要由建设单位负责打印填写,提交给备案机关。
2.填写要求内容真实,语言简练,字迹清楚。
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纪要一式八份,建设单位、监督站、备案机关、监理各持一份,竣工档案三份。
三、工程验收实施情况 (一) 验收组织
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根据工程特点,下设若干专业组。
1)验收组 2)专业组
(二)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主持验收会议;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介绍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4)验收组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5)专业验收组发表意见,验收组形成工程质量验收意见并签名。 (三)未达到使用功能的部位(范围)及存在主要问题 (四)验收(专业)组成员签名
附表11:工程质量验收计划书(无锡市轨道交通工程) 附表12: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根据合同要求完成的工程范围确定,具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轨道安装工程,系统安装工程等,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第80号令)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7.轨道安装工程为 年; 8.系统安装工程为 年;
9.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结构防水 年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保修期内业主在任何时间内发现合同工程有缺陷,可要求承包商立即修复,否则业主可自行修复,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商承担。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人委托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13: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书
附表1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无锡市轨道交通工程)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盖章): 竣工日期: 发出日期: 填 写 说 明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负责填写,向备案机关提交。 2)填写要求内容认真,语言简练,字迹清楚。
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式八份,建设单位、监督站、备案机关、施工单位及竣工档案三份。
附表15:工程实体交付使用接管确认证书 附表16:无锡市轨道交通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附表17:《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