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人委托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13: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书
附表1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无锡市轨道交通工程)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盖章): 竣工日期: 发出日期: 填 写 说 明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负责填写,向备案机关提交。 2)填写要求内容认真,语言简练,字迹清楚。
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式八份,建设单位、监督站、备案机关、施工单位及竣工档案三份。
附表15:工程实体交付使用接管确认证书 附表16:无锡市轨道交通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附表17:《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