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防止相互碰撞。
(4)应用木棒装药:装药时必须用木棒轻轻送进,轻轻地捣实,严禁用力强行装药。起爆药不得捣得太实。严禁使用金属棍棒装药。
(5)封堵好装药炮孔:严禁擅自增加装药量。炮眼封堵使用炮泥或者专用的封孔材料,不允许使用石硝或其它物品封堵炮眼。
(6)一旦开始装药,在炮眼20m范围内不准继续钻孔作业,严禁边钻孔边进行装药作业。不允许在装药区域内进行与装药作业无关的其它工作,尤其是电、气焊、金属切割。装炮区的所有机械或机具必须停止运转,撤到安全距离以外。
(7)为防止中途停电,装药人员要带有安全灯具。
(8)要专人专车负责爆破器材的领取和运输,炸药与雷管药分车装运,每次剩余的爆破器材应立即送回指定的保管库房。
3、起爆
(1)隧道爆破作业必须统一组织指挥,实施爆破前,所有人员必须撤离起爆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a、独头巷道撤离不少于200m; b、相临的上下坑道撤离不少于100m;
c、相临的平行道、横通道及洞与洞之间撤离不少于50m; 4、瓦斯工区钻爆作业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一)瓦斯工区钻孔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a、开挖工作面附近20m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5%; b、必须采用湿式钻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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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炮眼深度不应小于0.6m。
(二)瓦斯工区装药与爆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a、爆破地点2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
b、爆破地点20m内,矿车、碎石、煤碴等物体阻塞开挖断面不得大于 1/3;
c、通风应风量足,风向稳,局扇无循环风; d、炮眼内煤、岩粉应清除干净; e、炮眼封泥不足或不严不应进行爆破。
(三)瓦斯工区的爆破作业必须采用煤矿许用炸药,有突出地段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的含水炸药。
(四)瓦斯工区必须采用电力起爆,并使用煤矿许用电雷管。严禁使用秒或半秒级电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大于130ms,
(五)瓦斯工区采用电雷管起爆时,严禁反向装药。采用正向连续装药结构时,雷管以外不得装药卷。在岩层内爆破,炮眼深度不足0.9m 时,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1/2;炮眼深度为0.9m 以上时,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2/3。在煤层中爆破,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1/2。所有炮眼的剩余部分应用炮泥封堵。炮泥应用水炮泥和黏土泡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黏土炮泥填满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泥。
(六)爆破网路和连线,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必须采用串联连接方式。线路所有连结接头应相互扭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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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部分应包覆绝缘层并悬空。
b、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若必须在同一侧时,母线必须挂在电缆下方,并应保持0.3 m 以上间距。
c、母线应采用具有良好绝缘性和柔软性的铜芯电缆,并随用随挂,严禁将其固定。母线的长度必须大于规定的爆破安全距离。
d、必须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
e、严禁将瞬发电雷管与毫秒电雷管在同一串联网路中使用。 (七)电力起爆必须使用防爆型起爆器作为起爆电源,一个开挖工作面不得同时使用两台及以上起爆器起爆。
(八)在低瓦斯工区和高瓦斯工区进行爆破作业时,爆破15min 后应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瞎炮、残炮等情况,遇有危险必须立即处理。在瓦斯浓度小于1%,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解除警戒后,工作人员方可进入开挖工作面工作。瓦斯突出工区爆破作业应按《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的相关规定执行。
5、贯通安全
当在同一隧道两个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担任掘进的单位必须加强联系,服从统一协调指挥。两工作面距离接近余留8倍循环进尺时,另一端停止掘进,将人员和设备撤走。并在安全距离处设置警示,禁止人员入内。
5.2.1.2 出碴
(一)危险源:塌方(坍塌、掉块)、危石、机械伤人、运输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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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制要点
1、装碴前和装碴过程中应观察围岩状况,发现松动危石或塌方征兆应通知领班人员,处理过后再行装碴。支护结构是否处于安全状态。
2、装碴机械在操作中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辅助人员应随心留意机械运转,防止挤伤碰伤。
3、严禁超量装载,车箱边的危石应立即除掉,避免途中落石伤人。
4、装碴时发现碴堆中有残留炸药雷管,应立即处理。 5、非值班司机不得驾驶机车,司机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6、在机动车辆行驶频繁的地段不得行驶非机动车辆。 7、通过较大坡度地段、洞口、以及前面有障碍物时,必须减速鸣笛。
8、设置安全标志。在洞口、横通道口、狭窄的施工地段、道路危险地段、弃碴场边缘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突出“减速”、“小心”警示,必要时有专人指挥。
9、洞内交通严禁超车。会车时,两车间的安全间距应大于50cm;同方向行驶的车辆,两车间的安全距离应大于20m,洞内能见度较低时应予加大。
10、保证车况良好。在进洞前应对电路系统、刹车系统、照明系统进行检查,发现故障立即修理排除。同时每一辆车应携带适当的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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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严禁混装。洞内所有运输车辆严禁人员和料具混装、人、碴混装。
12、所有进出隧道的人员必须走人行道,严禁扒车、搭车和与司机攀谈嬉闹。
13、卸碴应有专人指挥,在指定的地点卸碴,不得随意倾倒。车辆卸完碴以后,司机和指挥人员应检查车斗是否放下,确认放下后再行驶,防止车斗撞坏电线等建筑物。
5.2.1.3 支护
(一)危险源:塌方(坍塌、掉块、突泥、突水)、危石、设备触电、高压风管爆管、机械伤人、高处坠落、台架的稳定性、乙炔氧气的爆炸、电气焊引起的火灾、车辆安全。 (二)控制要点
1、支护前应检查确认掌子面、拱顶、边帮的安全状况,清理掉松动的危石,找顶清理危石时,遇有紧急情况及时通知的关人员及机械撤离。
2、作业时检查作业台架安放稳定,喷锚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四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挂安全网,配置登高扶梯,梯子要稳定地固定在平台上,不得晃动。
3、高压风、水、输料管必须经常有专人进行检查、维护,防止其爆裂伤人。
4、检查是否漏电,如电焊机、喷射机、等用电设备闸刀、线路、漏电保护器、接地要联接完好,电线无破损、无漏电。台架上的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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