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的形式。我国法的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至尽经过4次修改(1988、1993、1999、2004年);
(2)法律(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
①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②其他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
(3)行政法规(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法规: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5)自治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6)特别行政区法律; (7)行政规章
①部门规章:国务院所属部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②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8)国际条约
提示: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等非规范性文件不是法的形式之一。 形式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法规 效力 最高 仅次于宪法 次于宪法和法律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国务院 省级、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地方性法规 低于行政法规 自治法规 特别行政区的法 部门规章 行政规章 政府规章 不得与上级和同级地方性国务院各部委及直属机构 法规相抵触 省级、较大市人民政府 6
国际条约 国家之间 【例题1】下列选项中那些不是我国法的主要形式包括( )。
A、判例 B、宪法 C、法律 D、裁定书 答案:AD 【例题2】在我国,法律是指由( )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和。
A、国务院及各部委B、国务院及省级人民政府 C、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D、全国人大及省级人大 答案:C
【例题3】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B、国务院制定的《总会计师条例》
C、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 D、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法的形式。行政法规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它通常冠以条例、办法、规定等名称。其地位次于宪法和法律,是一种重要的法的形式。
2、法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作不同的分类: (1)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2)根本法和普通法 (3)实体法和程序法 (4)一般法和特别法 (5)国际法和国内法 (6)公法和私法 五、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一)法律体系与法律部门的概念
法律部门又称部门法,是指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法律部门划分的标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所作的分类。 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所作的分类 根据法的内容所作的分类 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所作的分类 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所作的分类 以法律运用的目的为划分的依据 7
准首先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
(二)我国现行的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
根据九届人大常委会的意见,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划分为以下七大法律部门: 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2、民法商法; 3、行政法; 4、经济法; 5、社会法; 6、刑法;
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我国的诉讼制度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三种,发生经济纠纷,除诉讼外,还可以通过仲裁这种非诉讼的方式解决。
【例题1】以下选项中,( )属于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部门。
A、行政法 B.合同法 C.仲裁法 D.民事诉讼法 答案A 【例题2】 我国法律体系可以划分为( )基本法律部门 A、行政法规 B、民商法 C、宪法 D、刑法 答案:BCD 六、经济法概述
1、经济法是调整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一、经济纠纷解决途径的选择
在我国,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1、仲裁与民事诉讼都是适用于横向关系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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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经济纠纷,只能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解决争议。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这在法律上称为或裁或审原则。
2、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采取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方式都是对纵向关系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都由行政管理相对人一方提出申请。
【例题1】下列争议解决方式中,适用于解决平等民事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的有( )。 A、仲裁 B、民事诉讼 C、行政复议 D、行政诉讼 答案:AB 解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适用于解决行政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因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争议,是对纵向关系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
【例题2】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 ) (2007年)答案:√ 二、仲裁
(一)仲裁的概念和特征
仲裁是指由经济纠纷的各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仲裁机构,对纠纷依法定程序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的活动。从仲裁的概念可以看出,仲裁具有三个要素:
1、以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为基础;
2、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中立第三者进行裁判; 3、裁决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 (二)仲裁的适用范围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
1、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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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下列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不属于《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范围,由别的法律予以调整:
(1)劳动争议的仲裁; (2)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 【例题1】下列纠纷中,可以适用《仲裁法》解决的是( )。
A、甲乙之间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B、甲乙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纠纷C、甲乙之间的遗产继承纠纷D、甲乙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 答案:B 解析:正确选项为B。仲裁法的适用范围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纠纷。与人身有关的纠纷,不适用仲裁法,具有行政管理关系的劳动争议以及农业承包合同发生纠纷可以由法律规定的组织仲裁,但不由仲裁法调整。
【例题2】下列纠纷不适用仲裁方式解决的有( )。
A、合同纠纷 B、企业之间的财产产权纠纷 C、婚姻纠纷 D、企业对环保局的处罚不服的纠纷 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核仲裁的适用范围。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可以仲裁,而对于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则不能仲裁。
(三)仲裁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
3、独立仲裁原则。仲裁机关不依附于任何机关而独立存在,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4、一裁终局原则。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例题】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由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仲裁的基本原则。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仲裁协议,是申请仲裁的重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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