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段线路位置沿中央大道东侧布设,线路穿越生态城和中心渔港区域,沿线跨越各类现状道路及规划路。
区间所处地区为冲海积平原,地形简单、地势平坦,地面标高大致在0.75~3.05米。本标段场地内无河流、沟渠等排洪通道,但部分线路位于现状虾池内,虾池水深约0~4m。
1.2.3地上、地下管线情况
本标段线路沿线有水管、污水管、电缆、天然气管线等大量市政管线,管线种类繁多,布置纵横交错,对桥梁、高架车站施工有较大影响,在施工时需要对管线进行拆改。
1.3工程管理目标 1.3.1工期目标: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5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7月31日。 里程碑(主体)工期由计划开工日期开始至2018年10月31日。 1.3.2质量目标
质量目标: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3.3安全目标
安全目标:严格遵守国家、部和天津市及滨海新区颁布有关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规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杜绝死亡,消灭交通、火灾、机械、爆炸及其它大事故,消灭一切责任事故,创建安全标准工地。
1.3.4文明施工目标
文明施工目标: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并必须取得“市级文明施工”称号。 1.3.5环保目标
实施环保施工,严格控制环境因素;
各种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天津市标准;杜绝泄露、污染及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施工噪音、粉尘不超过国家及天津市规定标准; 废气、废水(液)、废弃物按行业标准处理; 创建无大气污染、无水污染、无噪声污染标准工地。 1.4施工总体部署 1.4.1施工任务的划分
根据本项目基本情况及场地条件,结合本工程线路长、任务重、综合性强的特点,按照科学规划、统一组织协调施工的原则,为优质、高效地完成本工程,组件“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负责本标段施工,项目部设六部两室。拟设置9个施工队伍组织施工,其中5个桥梁施工队,2个车站施工队,1个节段预制施工队,1个钢结构施工队。
开工后,由项目部进行统一安排、筹划组织,对所有施工队统一管理并协调指挥,各施工队根据各自的施工内容平行组织施工,合理有序地进行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做好土建、二次结构、通信安装、综合地网、杂散电流,以及钢结构等专业工程的接口衔接和预留工作,合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本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等目标的实现。
各施工队施工任务划分如下表。
各施工队任务划分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施工队名称 桥梁施工一队 桥梁施工二队 桥梁施工三队 桥梁施工四队 桥梁施工五队 车站施工一队 车站施工二队 驻地位置 右DK29+000 右DK32+000 右DK32+700 右DK37+800 右DK38+100 右DK30+580 右DK34+970 施工任务 负责南开中学站-信息园站区间(右DK28+618.37~右DK30+513.55)施工 负责信息园站-航母站区间(右DK30+653.55~右DK32+517.34)施工 负责航母站-工业园站区间(右DK32+671.584~右DK34+902.796)施工 负责工业园站-中心渔港站区间(右DK35+042.796~右DK37+881.796)段施工 负责工业园站-中心渔港站区间(右DK37+881.796~右DK39+563.271)段施工 负责信息园站、航母站施工 负责工业园站施工 负责梁厂建设及节段梁预制施工 负责车站雨棚、天桥等钢结构工程施工 节段预制施工右DK32+480 队 钢结构施工队 右DK32+610 1.4.2项目经理部布置 项目经理部位置设在信息园站附近,里程位置右DK30+510。依据现场实地考察情况、遵循天津市有关工程建设和建筑法规,以及招标文件对本工程施工的总体部署要求,按照标准化工地要求布置生活和办公用房。
1.4.3施工队驻地布置
各施工队驻地根据各自施工任务的划分区域按就近原则选择场地布设,每个施工队驻地要按照标准化作业区布置及规划,各施工队的布设位置里程见表1.4.1-1。在进行驻地设置时,要结合本工程周围环境,施工总体安排及本标段内各施工队伍正常施工基本需求的需要,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本地区居民生活、出行的影响以及保证工程按期顺利建成的原则。
2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2.1施工平面布置原则
依据现场实地考察情况、遵循天津市有关工程建设和建筑法规,以及招标文件对本工程施工的总体部署要求,结合本工程周围环境,施工总体安排及交通疏导的需要,保障合理组织交通运输,满足车站及区间高架结构施工材料供应的要求以及弃渣等的要求,依据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对各施工场地均作统一规划、综合考虑、合理布置。
根据本标段车站及区间均为高架结构形式的特点,施工场地总体上按“分段施工布置”的方案进行。
施工现场布置应达到以下目的:
分段疏解场外交通,确保途经交通安全畅通。 生产、生活、办公区域分开布置,方便生产生活。 场地布置美观、整洁,尽量绿化,满足文明工地的要求。 2.2施工总平面布置
工程开工后,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场地,进行施工围挡围挡区内布置项目经理部、业主与监理及设计代表生活区和办公区、车站和区间施工队生活区和办公区,部分场地布置在车站及区间围挡区内。沿区间施工段设置临时道路,保证交通通畅,各施工场地布置具体见“附图:1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2.3主要临时设施安排 2.3.1施工围挡及大门
施工现场全封闭,施工现场施工围挡的土建及结构安装型式及结构尺寸、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按市建委文件“建质安[2012]662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图集》和《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图集》)要求执行,施工围挡外侧宣传、图画按天津市及各属地功能区相关要求执行,围挡示意图见下图所示。
在车站施工的各个阶段,为了保证施工车辆进出场地方便,根据周边交通情况,开设大门通各主要道路,进出场大门前设冲洗槽及三级沉淀池。
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置工程“五牌一图”,一图即施工现场平面图;五牌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围挡和大门设置充足的照明设施,符合安全、美观、文明施工的要求。
现场围挡效果示意图
2.3.2生产、生活房屋
生产、生活房屋本着安全适用、布局合理、标准统一的原则进行建设布置。 项目部驻地采用三层活动房屋;生产用房中料库、发电机房、机修房、加工房等采用砖墙石棉瓦屋顶结构;其余生产房屋采用钢管支架,架石棉瓦屋顶结构;对于有防火要求用房,则按要求调整房屋结构,并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生活用房中的食堂、厕所、锅炉房、浴室采用一层砖木结构。
2.3.3监理工程师用房
为监理工程师设置全天候的现场办公室、值班宿舍等场所,住房面积不小于招标文件的要求,住房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齐、配足所需设施。
2.3.4节段预制厂
本工程设置一处节段块预制厂,位于右DK32+480处,场内设置5个制梁台座,其中单线制梁台座1个、双线制梁台座4个。设置存梁台座140个,其中单线存梁台座28个,双线存梁台座112个。台座采用纵向布置的形式。大门位于航苑道与中央大道丁字路东南处,便于运输。
2.3.5钢筋加工厂
本标段设置7处钢筋加工厂,负责高架车站、高架区间及节段块预制的钢筋加工。钢筋加工厂位置及供应范围见下表。
钢筋加工厂里程及供应范围表
序号 名称 位置 面积供应范围 右DK28+618.37~右DK30+513.55 右DK30+513.55~右DK32+130.99 右DK32+130.99~右DK32+671.584 右DK32+671.584~右DK33+251.584 右DK33+251.584~右DK35+042.796 右DK35+042.796~右DK37+881.796 右DK37+881.796~右DK39+563.271 (m2) 1 钢筋加工1厂 右DK29+000 240 2 钢筋加工2厂 右DK30+580 240 3 钢筋加工3厂 右DK32+000 240 4 钢筋加工4厂 右DK32+700 240 5 钢筋加工5厂 右DK34+970 240 6 钢筋加工6厂 右DK37+800 240 7 钢筋加工7厂 右DK38+100 240 2.3.6施工便道 本工程利用线路左侧的检修通道作为线下工程的施工便道,连续梁节段运输利用现有中央大道,工点处修建临时便道与中央大道连接。
2.3.7施工用水
施工用水是由市政给水管网管道接入。综合考虑到消防用水的储备,采用主供水管进入各施工场地,并选用适当的支管引入生产、生活区域,并负责自用水接口起的管线维护,确保供水正常使用。
2.3.8施工用电
施工临时供电从附近供电界面引入施工现场,在电力部门许可的位置修建配电房,采用三相五线制接线,变压器的输出端设总控制箱,各施工部位分别设分控制箱,通过电缆输电至各用电负荷点,施工现场供电线路根据现场情况采用架空和埋设电缆,埋设电缆均采用穿钢管法,以保护电缆。为防止意外停电及用电高峰时对工程施工造成影响,施工场地配备低噪音发电机,以保证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保证所有现场照明用电。
2.3.9施工通讯
利用天津市电话网在施工场地内及生活区内接入18部程控电话,主要供业主代表、设计代表、驻地监理人员、项目经理部内外联络之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移动通讯工具,保证每天24小时开机,随时与施工现场保持联系,以解决可能出现的突发事情。
2.3.10消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