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11 风口与风管的连接应严密、牢固,与装饰面相紧贴;表面平整、不变形,调 节灵活、可靠。条形风口的安装,接缝处应衔接自然,无明显缝隙。同一厅室、房 间内的相同风口的安装高度应一致,排列应整齐。
明装无吊顶的风口,安装位置和标高偏差不应大于10mm。 风口水平安装,水平度的偏差不应大于3/1000。 风口垂直安装,垂直度的偏差不应大于2/1000。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1 个系统或不少于5 件和2 个房间的风口。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3.12 净化空调系统风口安装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口安装前应清扫干净,其边框与建筑顶棚或墙面间的接缝处应加设密封垫 料或密封胶,不应漏风;
2 带高效过滤器的送风口,应采用可分别调节高度的吊杆。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20%,不得少于1 个系统或不少于5 件和2 个房间的风口。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7 通风与空调设备安装 7.1 一般规定
7.1.1 本章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5kPa 的通风机与空调设备安装质量的检验与验 收。
7.1.2 通风与空调设备应有装箱清单、设备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产品性能 检测报告等随机文件,进口设备还应具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
7.1.3 设备安装前,应进行开箱检查,并形成验收文字记录。参加人员为建设、监 理、施工和厂商等方单位的代表。
7.1.4 设备就位前应对其基础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安装。
7.1.5 设备的搬运和吊装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并应做好设备的保护工 作,防止因搬运或吊装而造成设备损伤。 7.2 主控项目
7.2.1 通风机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其出口方向应正确; 2 叶轮旋转应平稳,停转后不应每次停留在同一位置上; 3 固定通风机的地脚螺栓应拧紧,并有防松动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依据设计图核对、观察检查。
7.2.2 通风机传动装置的外露部位以及直通大气的进、出口,必须装设防护罩(网)或 采取其他安全设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依据设计图核对、观察检查。 7.2.3 空调机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型号、规格、方向和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现场组装的组合式空气调节机组应做漏风量的检测,其漏风量必须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组合式空调机组》GB/T14294 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检20%,不得少于1 台。净化空调系统的机组,1~5 级全数 检查,6~9 级抽查50%。
检查方法:依据设计图核对,检查测试记录 7.2.4 除尘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型号、规格、进出口方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现场组装的除尘器壳体应做漏风量检测,在设计工作压力下允许漏风率为 5%,其中离心式除尘器为3%;
3 布袋除尘器、电除尘器的壳体及辅助设备接地应可靠。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20%,不得少于1 台;接地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按图核对、检查测试记录和观察检查。
7.2.5 高效过滤器应在洁净室及净化空调系统进行全面清扫和系统连续试车12h 以 上后,在现场拆开包装并进行安装。
安装前需进行外观检查和仪器检漏。目测不得有变形、脱落、断裂等破损现象; 仪器抽检检漏应符合产品质量文件的规定。
合格后立即安装,其方向必须正确,安装后的高效过滤器四周及接口,应严密 不漏;在调试前应进行扫描检漏。
检查数量:高效过滤器的仪器抽检检漏按批抽5%,不得少于1 台。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按本规范附录B 规定扫描检测或查看检测记录。 7.2.6 净化空调设备的安装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净化空调设备与洁净室围护结构相连的接缝必须密封;
2 风机过滤器单元(FFU 与FMU 空气净化装置)应在清洁的现场进行外观检查, 目测不得有变形、锈蚀、漆膜脱落、拼接板破损等现象;在系统试运转时,必须在 进风口处加装临时中效过滤器作为保护。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按设计图核对、观察检查。
7.2.7 静电空气过滤器金属外壳接地必须良好。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20%,不得少于1 台。 检查方法:核对材料、观察检查或电阻测定。 7.2.8 电加热器的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电加热器与钢构架间的绝热层必须为不燃材料;接线柱外露的应加设安全防护 罩;
2 电加热器的金属外壳接地必须良好;
3 连接电加热器的风管的法兰垫片,应采用耐热不燃材料。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20%,不得少于1 台。 检查方法:核对材料、观察检查或电阻测定。
7.2.9 干蒸汽加湿器的安装,蒸汽喷管不应朝下。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7.2.10 过滤吸收器的安装方向必须正确,并应设独立支架,与室外的连接管段不得 泄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或检测。 7.3 一般项目
7.3.1 通风机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通风机的安装,应符合表7.3.1 的规定,叶轮转子与机壳的组装位置应正确; 叶轮进风口插入风机机壳进风口或密封圈的深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或 为叶轮外径值的1/100;
2 现场组装的轴流风机叶片安装角度应一致,达到在同一平面内运转,叶轮与 筒体之间的间隙应均匀,水平度允许偏差为1/1000;
3 安装隔振器的地面应平整,各组隔振器承受荷载的压缩量应均匀,高度误差 应小于2mm;
4 安装风机的隔振钢支、吊架,其结构形式和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或设备技术 文件的规定;焊接应牢固,焊缝应饱满、均匀。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20%,不得少于1 台。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或检查施工记录。
7.3.2 组合式空调机组及柜式空调机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组合式空调机组各功能段的组装,应符合设计规定的顺序和要求;各功能段 之间的连接应严密,整体应平直;
2 机组与供回水管的连接应正确,机组下部冷凝水排放管的水封高度应符合设 计要求;
3 机组应清扫干净,箱体内应无杂物、垃圾和积尘;
4 机组内空气过滤器(网)和空气热交换器翅片应清洁、完好。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20%,不得少于1 台。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7.3.3 空气处理室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金属空气处理室壁板及各段的组装位置应正确,表面平整,连接严密、牢固; 2 喷水段的本体及其检查门不得漏水,喷水管和喷嘴的排列、规格应符合设计 的规定;
3 表面式换热器的散热面应保持清洁、完好。当用于冷却空气时,在下部应设
有排水装置,冷凝水的引流管或槽应畅通,冷凝水不外溢;
4 表面式换热器与围护结构间的缝隙,以及表面式热交换器之间的缝隙,应封 堵严密;
5 换热器与系统供回水管的连接应正确,且严密不漏。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20%,不得少于1 台。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7.3.4 单元式空调机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体式空调机组的室外机和风冷整体式空调机组的安装,固定应牢固、可靠; 除应满足冷却风循环空间的要求外,还应符合环境卫生保护有关法规的规定; 2 分体式空调机组的室内机的位置应正确、并保持水平,冷凝水排放应畅通。 管道穿墙处必须密封,不得有雨水渗入;
3 整体式空调机组管道的连接应严密、无渗漏,四周应留有相应的维修空间。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20%,不得少于1 台。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7.3.5 除尘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除尘器的安装位置应正确、牢固平稳,允许误差应符合表7.3.5 的规定; 2 除尘器的活动或转动部件的动作应灵活、可靠,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除尘器的排灰阀、卸料阀、排泥阀的安装应严密,并便于操作与维护修理。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20%,不得少于1 台。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及检查施工记录。
7.3.6 现场组装的静电除尘器的安装,还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及下列规定:
1 阳极板组合后的阳极排平面度允许偏差为5mm,其对角线允许偏差为10mm; 2 阴极小框架组合后主平面的平面度允许偏差为5mm,其对角线允许偏差为 10mm;
3 阴极大框架的整体平面度允许偏差为15mm,整体对角线允许偏差为10mm; 4 阳极板高度小于或等于7m 的电除尘器,阴、阳极间距允许偏差为5mm。阳 极板高度大于7m 的电除尘器,阴、阳极间距允许偏差为10mm;
5 振打锤装置的固定,应可靠;振打锤的转动,应灵活。锤头方向应正确;振
打锤头与振打砧之间应保持良好的线接触状态,接触长度应大于锤头厚度的0.7 倍。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20%,不得少于1 组。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及检查施工记录。
7.3.7 现场组装布袋除尘器的安装,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壳应严密、不漏,布袋接口应牢固;
2 分室反吹袋式除尘器的滤袋安装,必须平直。每条滤袋的拉紧力应保持在 25~35N/m;与滤袋连接接触的短管和袋帽,应无毛刺;
3 机械回转扁袋袋式除尘器的旋臂,转动应灵活可靠,净气室上部的顶盖,应 密封不漏气,旋转应灵活,无卡阻现象;
4 脉冲袋式除尘器的喷吹孔,应对准文氏管的中心,同心度允许偏差为2mm。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20%,不得少于1 台。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及检查施工记录。
7.3.8 洁净室空气净化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带有通风机的气闸室、吹淋室与地面间应有隔振垫;
2 机械式余压阀的安装,阀体、阀板的转轴均应水平,允许偏差为2/1000。余 压阀的安装位置应在室内气流的下风侧,并不应在工作面高度范围内; 3 传递窗的安装,应牢固、垂直,与墙体的连接处应密封。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20%,不得少于1 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7.3.9 装配式洁净室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洁净室的顶板和壁板(包括夹芯材料)应为不燃材料;
2 洁净室的地面应干燥、平整,平整度允许偏差为1/1000;
3 壁板的构配件和辅助材料的开箱,应在清洁的室内进行,安装前应严格检查
其规格和质量。壁板应垂直安装,底部宜采用圆弧或钝角交接;安装后的壁板之间、 壁板与顶板间的拼缝,应平整严密,墙板的垂直允许偏差为2/1000,顶板水平度的 允许偏差与每个单间的几何尺寸的允许偏差均为2/1000;
4 洁净室吊顶在受荷载后应保持平直,压条全部紧贴。洁净室壁板若为上、下
槽形板时,其接头应平整、严密;组装完毕的洁净室所有拼接缝,包括与建筑的接 缝,均应采取密封措施,做到不脱落,密封良好。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20%,不得少于5 处。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及检查施工记录。 7.3.10 洁净层流罩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独立的吊杆,并有防晃动的固定措施;
2 层流罩安装的水平度允许偏差为1/1000,高度的允许偏差为±1mm; 3 层流罩安装在吊顶上,其四周与顶板之间应设有密封及隔振措施。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20%,且不得少于5 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及检查施工记录。
7.3.11 风机过滤器单元(FFU、FMU)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机过滤器单元的高效过滤器安装前应按本规范第7.2.5 条的规定检漏,合 格后进行安装,方向必须正确;安装后的FFU 或FMU 机组应便于检修;
2 安装后的FFU 风机过滤器单元,应保持整体平整,与吊顶衔接良好。风机箱 与过滤器之间的连接,过滤器单元与吊顶框架间应有可靠的密封措施。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20%,且不得少于2 个。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及检查施工记录。 7.3.12 高效过滤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效过滤器采用机械密封时,须采用密封垫料,其厚度为6~8mm,并定位 贴在过滤器边框上,安装后垫料的压缩应均匀,压缩率为25%~50%;
2 采用液槽密封时,槽架安装应水平,不得有渗漏现象,槽内无污物和水分, 槽内密封液高度宜为2/3 槽深。密封液的熔点宜高于50℃。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20%,且不得少于5 个。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7.3.13 消声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声器安装前应保持干净,做到无油污和浮尘;
2 消声器安装的位置、方向应正确,与风管的连接应严密,不得有损坏与受潮。 两组同类型消声器不宜直接串联;
3 现场安装的组合式消声器,消声组件的排列、方向和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单个消声器组件的固定应牢固;
4 消声器、消声弯管均应设独立支、吊架。
检查数量:整体安装的消声器,按总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5 台。现场组装的 消声器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手扳和观察检查、核对安装记录。 7.3.14 空气过滤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平整、牢固,方向正确。过滤器与框架、框架与围护结构之间应严密无 穿透缝;
2 框架式或粗效、中效袋式空气过滤器的安装,过滤器四周与框架应均匀压紧, 无可见缝隙,并应便于拆卸和更换滤料;
3 卷绕式过滤器的安装,框架应平整、展开的滤料,应松紧适度、上下筒体应 平行。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1 台。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7.3.15 风机盘管机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组安装前宜进行单机三速试运转及水压检漏试验。试验压力为系统工作压 力的1.5 倍,试验观察时间为2min,不渗漏为合格;
2 机组应设独立支、吊架,安装的位置、高度及坡度应正确、固定牢固; 3 机组与风管、回风箱或风口的连接,应严密、可靠。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1 台。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查阅检查试验记录。
7.3.16 转轮式换热器安装的位置、转轮旋转方向及接管应正确,运转应平稳。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20%,且不得少于1 台。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7.3.17 转轮去湿机安装应牢固,转轮及传动部件应灵活、可靠,方向正确;处理空 气与再生空气接管应正确;排风水平管须保持一定的坡度,并坡向排出方向。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20%,且不得少于1 台。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7.3.18 蒸汽加湿器的安装应设置独立支架,并固定牢固;接管尺寸正确、无渗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7.3.19 空气风幕机的安装,位置方向应正确、牢固可靠,纵向垂直度与横向水平度 的偏差均不应大于2/1000。
检查数量:按总数10%的比例抽查,且不得少于1 台。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7.3.20 变风量末端装置的安装,应设单独支、吊架,与风管连接前宜做动作试验。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1 台。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查阅检查试验记录。
8 空调制冷系统安装 8.1 一般规定
8.1.1 本章适用于空调工程中工作压力不高于2.5MPa,工作温度在-20~150℃的整 体式、组装式及单元式制冷设备(包括热泵)、制冷附属设备、其他配套设备和管路系 统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和验收。
8.1.2 制冷设备、制冷附属设备、管道、管件及阀门的型号、规格、性能及技术参 数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设备机组的外表应无损伤、密封应良好,随机文件和配件 应齐全。
8.1.3 与制冷机组配套的蒸汽、燃油、燃气供应系统和蓄冷系统的安装,还应符合 设计文件、有关消防规范与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8.1.4 空调用制冷设备的搬运和吊装,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和本规范第7.1.5 条的规 定。
8.1.5 制冷机组本体的安装、试验、试运转及验收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制冷设 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4 有关条文的规定。 8.2 主控项目
8.2.1 制冷设备与制冷附属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制冷设备、制冷附属设备的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具 有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验报告;
2 设备的混凝土基础必须进行质量交接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
3 设备安装的位置、标高和管口方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地脚螺栓固定的制
冷设备或制冷附属设备,其垫铁的放置位置应正确、接触紧密;螺栓必须拧紧,并 有防松动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查阅图纸核对设备型号、规格;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性能检验报告。 8.2.2 直接膨胀表面式冷却器的外表应保持清洁、完整,空气与制冷剂应呈逆向流 动;表面式冷却器与外壳四周的缝隙应堵严,冷凝水排放应畅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8.2.3 燃油系统的设备与管道,以及储油罐及日用油箱的安装,位置和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与消防要求。 燃气系统设备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和消防要求。调压装置、过滤器的安装和调节 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且应可靠接地。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按图纸核对、观察、查阅接地测试记录。
8.2.4 制冷设备的各项严密性试验和试运行的技术数据,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 规定。对组装式的制冷机组和现场充注制冷剂的机组,必须进行吹污、气密性试验、 真空试验和充注制冷剂检漏试验,其相应的技术数据必须符合产品技术文件和有关 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旁站观察、检查和查阅试运行记录。
8.2.5 制冷系统管道、管件和阀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制冷系统的管道、管件和阀门的型号、材质及工作压力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