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家洞总体规划文本(成果) - 图文(2)

2019-08-29 18:33

郴州市苏仙区许家洞镇总体规划(2013-2030)·文本

4、迁移型村:主要指现状位于地质灾害或其他不利于生活居住地段的村庄,为保证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需求,对村庄进行统一搬迁安置。或因城市发展需要而搬迁的村庄。(各村庄布点情况详见附表三--镇域村庄布点规划一览表)

第十五条 村镇等级规划

镇域村镇等级分为镇区、中心村、基层村三个等级。

1、许家洞镇区(2.0万人):主要涉及许家洞社区、许家洞村和联盟村两个行政村,镇区建设目标是建设成为郴州市北部重要卫星镇和重要交通节点,全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2、中心村:清泉村的孙家洞,联盟村的槐树下,天堂村的王家,许家洞的早禾田,黄草村的上黄草,袁家村的彭家,何家村的江家,焦冲村的陈家,共8个。

3、基层村:许家洞的谢家湾,清泉村的向水垄、大芒铺、谭家湾、邓家坳和俞家寨,黄草村的曹家、谢家、孙家湾、李家湾、钟家冲和上黄草,天堂村的邱家、万家、方冲、天堂、蛇形垄、棉花岭和大茅坪,联盟村的砂子岗、樟木垅、杨家湾、武家垄、何家井、朱家,袁家村的花屋里、王家、杨泥冲、蔡家冲和李家湾,焦冲村的上喻家、下喻家、新屋里、高家、上陈家、下陈家、罗家、黎家、江家、一板桥、高家垄、金沟岭、白上岭坳下、梨头嘴,何家村的江家坳、小桥下、上何家湾、新屋上何家、何家村林场和江背塘,共50个。

第十六条 村镇职能结构

根据许家洞镇各行政村的产业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规划将许家洞镇各行政村划分为综合型、农旅型和农贸型三种职能类型。 1、综合型:许家洞镇区,是全镇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中心;主要有许家洞村和联盟村。

2、农旅型:以生态旅游业和农业种植为主,适当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主要有清泉村,黄草村、天堂村等。 3、农贸型:以现代农业种植、农业贸易为主,适当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主要有袁家村、何家村、焦冲村、天堂村。 镇域内村镇职能划分详见附表四--镇域村镇职能结构一览表。

第十七条 村镇规模结构

根据许家洞镇各行政村的现状基础和发展潜力,规划将许家洞镇村镇规模规划为镇区、大型村、中型村共3个等级。 1、镇区:1个,包括许家洞社区,规划镇区人口2.0万人。 2、大型村:601-1000人,主要有清泉村、黄草村、焦冲村3个村。

3、中型村:201—600人,主要有许家洞村、天堂村、联盟村、袁家村、何家村5个村。

第十八条 村庄发展策略

1、对于镇区总体规划范围内的村庄,根据镇区总体规划,积极鼓励以城镇居住小区或居住组团为标准进行整体开发建设,同时使其它各功能用地逐渐成为城镇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满足镇区发展功能格局要求下,近期在原地进行村庄整治和改造(主要以道路拓宽及其它基础配套设施、社会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为主),中远期进行“城中村”改造建设。

2、对于分布较为独立的村庄,条件许可时,应向临近村庄搬迁,或搬迁至规划的安置小区内。 3、允许村庄自筹资金,在确保满足镇区总体规划和改造要求的前期下,提前实施改造。

第十九条 土地利用与村镇建设用地规模

1、土地利用规划

(1)认真贯彻“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以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目标,城镇建设发展量少占或不占耕地。

(2)建设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保护区档案,落实目标责任制,确保农田不被占用。

(3)城镇总体规划尽可能与土地利用规划相互协调,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全面规划,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 (4)全面规划一般集镇和农村居民点,让出多余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2、村镇建设用地规模

(1)村庄应根据自然资源条件、合理耕作半径等,因地制宜确定选址与发展规模,宜聚尽聚、聚散相宜,村庄最小集聚户数一般应达到10户(35人)以上。

(2)镇区、集镇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按国家《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进行确定,最高不应超过140㎡/人。 (2) 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标准:镇区、集镇内,城镇郊区以及人均耕地不足776㎡的建制村,每户用地不超过120㎡;人均耕地超过776m2的建制村,每户用地不超过140m2;山区、丘陵区利用荒山荒地每户用地不超过180㎡。

郴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

4

郴州市苏仙区许家洞镇总体规划(2013-2030)·文本

(3) 村民住宅建设建筑面积标准:4人以下小户不超过200㎡,超过4人的大户不超过300㎡。

第二节 综合交通规划

第二十条 镇域公路交通

公路交通:规划期内提高现有主要公路的技术标准,改善路面结构,充实完善区域公路网。 京港澳高速公路两侧建筑控制线为50m;

近期将许资公路(造香公路段)镇区段改造并按城镇道路建设,路基拓宽至30m,建筑控制线10~20m; 将县道梁马公路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建筑控制线12~18m;

规划完善其它连网公路,使公路联系更加顺畅。规划在许家洞村2组新建京港澳高速公路郴州北互通口。

公路站场:规划许家洞镇区纳入郴州市中心城区远期公交系统,开通许家洞镇区至各中心村的公交线路,并在镇区设城乡公交首末站。

规划保留并扩建许家洞铁路站场,远期形成以铁路、公路为一体的综合交通体系。

第二十一条 镇域村庄道路建设标准

按照《湖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布局规划导则》,村庄布局规划中道路分三级:一级道路是联系乡镇(集镇)和村庄之间的道路,二级道路是联系村与村之间道路,三级道路是村组之间的道路。

1、乡(镇)村道路:为乡镇一级道路,路面宽度6~8m,建筑控制线12~18m。 2、村村道路:为乡镇二级道路,路面宽度4.5~6m,建筑控制线10~14m。

3、村组道路:包括新农村宅间道路,为乡镇三级道路,路面宽度3.5~4m,建筑控制线8~10m。被撤并村组的道路不再拓宽改造。

第二十二条 镇域村庄道路配置

1、中心村:设置乡镇一级道路、乡镇二级道路和乡镇三级道路。 2、基层村、居民点:设置乡镇二级道路和乡镇三级道路。

3、根据村庄不同的规模,选择相应的道路等级系统。2000人以上的中心村可按照一~三级道路系统进行布置,2000人以下的村庄可酌情选择道路等级与宽度。另外,由于私人机动车停车方式的不同选择(集中布置、分散布置),对道路的组织形式与断面宽度的选择也要因地制宜。

第三节 公共设施规划

第二十三条 行政管理

近期保留位于镇区中部的行政办公用地,远期在镇区许家洞路以东选址新建镇人民政府及其它行政管理机构,配套目前尚缺的其它行政管理机构,各行政村(居委会)不再新建办公楼,对现有办公楼进行改扩建。

第二十四条 教育机构

规划保留并改扩建位于许家洞镇区的许家洞学校,该学校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将原小学改造为镇中心幼儿园;此外,在镇区西面的联盟居住组团新设完全小学、幼儿园各一所。镇区外其他行政村不再新增学校,完善现有中小学校的教学设施,提高教学质量,改善教学环境。各中心村配套幼儿园1所。

第二十五条 文体科技

利用许家洞镇良好的温泉资源,在镇区西部(郴江河以西)的中心建设温泉度假区,并以此温泉度假区为契机,打造温泉小镇。 镇区设农技站、文化站,配套其它需要的文化娱乐设施。 各中心村设村民活动中心。

第二十六条 医疗保健

全面推进医疗保险制度。近期重点改善许家洞镇卫生院的硬件与软件设施。在各行政村设卫生所(室),培训、增强医务人员的医技水平,配备较先进的医学器械与消毒设备,为患者提供良好的住院环境。

第二十七条 集贸市场

郴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

5

郴州市苏仙区许家洞镇总体规划(2013-2030)·文本

在镇区选址新建许家洞集贸市场,位于马岭路以南。各行政村建立商业网点,组建成镇村两级市场体系。

第二十八条 老年设施与殡葬设施

许家洞镇民政工作将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权益为重点,全镇努力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资金保障与服务提供相结合,能够满足不同群体需求的养老服务新格局。特别是将把居家养老服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投入到位。规划将老镇区北面的敬老院远期搬迁至镇区中部,建设老年公寓(中部湿地公园以南)。

殡葬设施:规划殡葬设施近期使用香山陵园,远期与107国道绕城线以西骆仙街道办的高壁村西侧新建的郴州市佛像山陵园统一使用。

第四节 公用工程设施规划

第二十九条 给水

镇域村庄给水分为集中给水和分散给水两种形式。规划水源接现状南岭大道供水管。到规划期末,中心村集中给水率达到90%,饮用水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选择地下水作为给水水源时,不得超量开采;选择地表水时,其枯水期的保证率不得低于90%。

各村庄建设以地下水为水源的高位水池供水。镇区附近的村庄可以考虑城乡统筹,采用集中供水,即镇区管网延伸到附近农村,向农村地区供水。村庄综合用水量指标选取:近期为100-150升/人?日;远期为150-250升/人?日。

规划在镇区南部(京广铁路以南)山体上部设高位水池。

第三十条 排水

污水处理采用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两种方式。

镇区和水源保护区的村落到规划期末全部集中污水处理;其它村庄可结合沼气池、氧化塘建设采用分散污水处理。在镇区北部临郴江河以西(清泉村境内)设污水处理厂。

第三十一条 电力

坚持电源与电网同步建设,大电网和小水电相结合原则,近期保留镇区35kV变电站,远期搬迁至郴江河西岸,完善供电设施。

第三十二条 电信

镇区设邮政支局1座,各村设邮政代办点。镇区设电信支局1座。加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农村广播电视网络,开通数字电视、微波网络,全镇广播电视覆盖率达100%。

第三十三条 燃气

许家洞镇区、中心村近期规划以瓶装液化石油气作为供气气源,气化率近期为80%,各中心村远期达100%,供气站设在镇区;远期,镇区实施管道燃气供气。基层村近期发展沼气、秸杆制气等再生型、清洁型能源供热为主,近期以电代燃户率达到50%;远期全面实现以电代燃户率100%,100%住户建有沼气池或秸杆气装置。

第三十四条 环境卫生设施

规划期末村庄垃圾集中收集率达到90%,卫生水厕普及率85%,每个中心村设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分别不少于1座。垃圾最终转运至郴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马头岭乡板子楼村西面)处理。

推进村庄整治,将“五清五改五通五化”作为重中之重,即清垃圾、清水沟、清林带、清庭院、清路障;改房、改院、改灶、改圈、改厕;通路、通水、通电、通信、通广播电视;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 同时实施“门前五包、门内达标”: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美化、包看护、包秩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垃圾处理方式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操作模式。

郴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

6

郴州市苏仙区许家洞镇总体规划(2013-2030)·文本

第五节 镇域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

第三十五条 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1、环境保护目标 ⑴环境质量指标

镇域大气环境稳定在国家Ⅱ级标准以内,大气中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日均值浓度均低于二级评价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控制在100%;镇域范围地表水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质量标准Ⅲ类以上。

⑵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

大气污染物SO2 、烟尘、工业粉尘去除率,近远期为100%;规划期末,工业废水处理率100%,达标率100%以上,循环利用率9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100%以上。

⑶环境规划管理目标

规划期,镇区燃气气化率100%,农村地区85%以上;近期,许家洞镇区绿地率为25%以上、绿化覆盖率为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平方米以上,远期,许家洞镇区绿化覆盖率40%,绿地率3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3.0平方米;镇域森林覆盖率达到70%以上。

第三十六条 环境功能分区

1、地表水资源保护目标 (1)水环境功能分区

镇域内溪河水水质达到Ⅲ类地面水标准。 (2)水资源保护措施

1)控制地下水的开采,改善地面水质,达到水源保护目标的要求。

2)认真贯彻《水污染防治法》和有关条例规定,强化监督管理,杜绝华湘化工等企业偷排滥排废水的现象。 3)积极疏通河道,以提高地面水的环境容量。 4)加强对农业污染的治理,减少农业污染源。 2、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分类

联盟村、天堂村、清泉村和黄草村等位于风景名胜区内的区域为一类区;镇区和其他各村庄建设区为二类区。 3、环境噪声标准分区

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为1类标准区域;居住、商业、仓储混杂区为2类标准区域;仓储区为3类标准区域;交通干线两侧区域为4类标准区域。

第三十七条 环境保护措施

1、所有工业企业必须达标生产,达标排放。

2、 强化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的收集与处理,减少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直接排放,尤其要做好河流水系沿岸的控制管理,将其划定为重点治理水域。

3、加强森林防护,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 4、推广高效低毒的化肥、农药。 5、推广沼气、液化气等清洁能源。 6、加强畜禽养殖的污染防治。

7、控制城市生活和工业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

8、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积极治理恢复因修路、采石等原因遭破坏的生态环境。

第三十八条 景区周边景观控制措施

镇域范围内主要涉及飞天山国家地质公园和温泉小镇度假区两处主要风景名胜区,景区周边景观控制措施如下:

1、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景区周边进行各种违法建设。不得以任何借口破坏风景区以及其外围保护地带的天然植被、历史遗迹、建筑物和一切自然景观。

2、在风景区及其外围地带范围内,禁止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设施和对环境有害的项目;禁止向上述范围排放污染物。

郴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

7

郴州市苏仙区许家洞镇总体规划(2013-2030)·文本

3、严格控制在风景区出入口摆摊设点,确需设置的,必须报经风景区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方可营业。 4、在风景区设置户外广告必须按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批准手续,并必须按指定地点、期限进行设置。

第三十九条 水源涵养林

进一步加大水源涵养林的补充建设和养护工作。水源地周边林带宽度应保证不小于500米,同时加强管理,严禁建设项目对水源涵养林的侵占和砍伐。新增林带以营造乡土树种为主,增强森林生态功能。

第四十条 山体保护区

⑴在镇域范围内将坡度25%以上的山体划定为山体保护区。

⑵在山体保护区内的坡耕地逐步退耕还林,对已遭破坏的山体、植被有计划地进行修复和治理,增强水土保持能力。对城镇用地内的山体保护区,以绿线形式进行控制保护,保护区内严格限制城镇建设,结合山地城镇特点,通过建设城市公园和风景林地等方式保护和合理利用山体。

第四十一条 风景林地

结合城镇内部的自然山体和植被资源,划定城镇风景林地,统一进行管理、养护。根据不同风景林地自身的资源特点,在保护原有植被基础上,大力植树造林,扩大绿化面积,优先选用乡土树种和特色树种,增加植物多样性,充分发挥城镇风景林地所具有的生态功能和景观功能。

第四十二条 基本农田

认真贯彻《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坚决保护基本农田,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 第四十三条 生态建设规划

⑴生态保护区

生态保护区主要包括镇域范围内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重点风景旅游区、水源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零星分布于周围山区、山间谷地和河流两岸。这些区域是生态系统极端敏感区域,同时也对镇域生态系统的协调共生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生态保护区控制措施:

第一,不得占用该区域的土地用于非农开发建设,对该区域内已有的村落和工业用地鼓励搬迁并做好生态恢复工作,不能搬迁的不再扩大规模。

第二,加强管理力度,禁止在该区进行有损生态环境的各种活动。如在水源区游泳、捕鱼、堆放垃圾、排放污水,在森林公园砍伐和狩猎等活动。

⑵生态控制区

生态控制区主要包括以各生态保护区为中心的半径为1000米的过渡地带,具有饮水保护任务的水体周围地区,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山地和丘陵地区和一般农业发展区,这一区域生态环境较为脆弱,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大。

生态控制区控制措施:

第一,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性质的开发,可在生态保护区周围地带布局一些旅游项目,但要严格控制建筑的密度和体量,建筑风格要与区域自然环境相协调。

第二,已经开发的地区要严格控制建设量,对已经破坏的山体、水体和植被应有计划的修复,严格用地审批,将耕地和林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要加强控制;泥土流失严重的山区要做好退耕还林工程,禁止陡坡开垦。

第三,加强对这一区域生态环境特点的研究,为制定合理的生态保护措施服务。 ⑶生态引导区

生态引导区除以上两区以外的所有区域均为生态引导区。此区域覆盖了现状所有城镇建设区及其周围适宜城镇发展的生态不敏感和低敏感区域。该区域是未来城镇重点生长的区域,是城镇扩展的方向。该区域的生态环境条件较好,建设时要注意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对规划和建设项目严格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生态引导区控制措施:

第一,村镇发展中加强对村镇容量的研究,切忌透支环境容量的过度开发。

郴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

8


许家洞总体规划文本(成果) - 图文(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城乡调查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