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的标准计算工资及享受有关待遇(不属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的人 员此程序在各事业部完成,并随同人事档案送人力资源部备案)。薪资的确 认统一按本公司《员工薪资管理办法》之规定执行。 3.13试用期
3.13.1工人:熟练工人为1个月,最长不超过3个月;非熟练工人均为3个 月。
3.13.2职员:有工作经验者为1--3个月,最长不超过3个月;无工作经验 者均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3.13.3对试用期内不合格者,公司可与之协商延长试用期或予以辞退。
第四章 入 职
4.1员工入职
4.1.1凡新招工人安排在各事业部(直属单位)管理部(行政组)报到入职, 由其本部门管理部开具《员工工作介绍信》至用人分部门;新工人入职 档案一式两份,本部门管理部存一份,送人力资源部一份建档。 (在公司总部工作的新工人安排在人力资源部报到入职)。
4.1.2凡新招职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大中专毕业生等)一律安排在公 司人力资源部报到入职,由人力资源部开具《员工工作介绍信》致各 用人部门。
4.1.3职员档案全部在公司人力资源部建立档案;在公司总部工作的工人(也 包括香港江丰国际公司、金江加油站、汽修厂、工程队、贵宾楼等) 档案在人力资源部建立档案。
4.2入职程序
新员工入职报到应按规定程序办理以下手续:
11
4.2.1填写员工《职位申请表》(面试时已填写者不需再填);
4.2.2需具备以下建立员工档案材料:
⑴《职位申请表》、《面试人员测评表》或笔试《试卷》; ⑵《个人简历》(或《履历表》)、或《毕业生学校推荐表》; 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证后复印); ⑷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验证后复印); ⑸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验证后复印);
⑹特殊工种的专业资格证书(如汽车司机、叉车司机、氩氟焊工、电工、 电梯操作工、厨师证等); ⑺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节育证; ⑻照片5张(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⑼《体检合格表》; ⑽《外出务工证》;
⑾《劳动合同》或《协议书》。
4.2.3劳动合同:
⑴凡被本公司录用的员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均为2 年合同期,董事和监事为3年合同期,合同期限包括试 用期。(凡季节性用工可与其签订季节性用工合同)。
⑵员工试用期满转正后,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
⑶劳动合同文本统一使用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印制的《广州市职工劳动 合同》,员工劳动合同一式二份,分别存员工个人一份、公司人力 资源部存一份。
⑷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可根据劳资双方协商一致之情况,决定续签与 否。续签手续在合同期满前1个月之内办妥,以便决定员工的去留。
4.2.4领取“工卡、考勤卡”。
员工工卡制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并加盖人力资源部公章方可生效,
12
考勤卡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发给新员工。
4.2.5安排住宿,入职的当天下午5点以前;各事业部、直属单位职员入职 由用人部门安排食宿,总部职员及工人由公司办公室安排食宿。
4.2.6员工住宿根据不同的级别实行不同的住房标准,配备不同的住宿设施, 统一按本公司《员工住房标准与管理办法》执行(另定)。
4.2.7办理《暂住证》:
非本地区的外地员工按照当地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暂住证》,具体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4.3入职培训:
4.3.1入职培训一般安排半天,凡入职达10人以上安排集中培训,少于10 人时在人力资源部培训导师的指导下学习本公司《员工手册》及其他培 训教材,或视人数多少的实际情况(1个月一次或2个月一次)决定集 中培训时间,并提前通知新员工。
4.3.2入职培训分类实施:
⑴工人:新招工人的入职培训安排在各事业部所在地进行(公司总部 及直属单位新工人除外),由本部门管理部主管或指定人员负 责培训(必要时人力资源部培训助理协助、指导开展);
⑵职员:新招职员的入职培训安排在公司总部培训(包括在公司总部、 香港江丰国际公司、金江加油站、汽车队、工程队工作的新 工人),由人力资源部培训助理负责培训。
4.3.3公司总部培训地点:在公司总部写字楼五楼培训室(即会议室)。
4.3.4入职培训内容:
⑴公司简介:企业发展概况,经营理念、经营宗旨、方针,企业发展远 景战略目标及使命;
13
⑵介绍公司的产品生产、营销管道、科技开发与创新; ⑶品质政策与管理;
⑷ISO9000质量标准体系基本知识; ⑸“5S”运动基本知识;
⑹职业道德、厂规厂纪、法纪教育; ⑺人事与行政管理制度;
⑻介绍公司组织架构和工作、生产、生活环境。
4.3.5上述入职培训内容以本公司《员工手册》为基本教材。
4.4介绍入职
新员工(或内部岗位异动的员工)入职,一律凭本公司分别由人力资源部或 各事业部(管理部)开具的《员工工作介绍信》致用人部门;凡主管、助理 级及以下职员入职由人力资源部人事助理介绍入职,凡部门副经理及以上职 员入职由人力资源部经理介绍入职。
4.5人事任免
凡各职能部门、各事业部副经理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直属经济单位负责人和公司总部职能部门的助理、主管级人员的任免,由公司下文任免,由总经理批准;凡各事业部所属部门主管、助理级干部的任免须呈报公司审核同意后,由各事业部经理批准,各事业部下文任免,并抄报公司领导,抄送公司各职能部门、各事业部及直属单位;各事业部的财务组长由部门经理推荐,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公司下文任免;会计、出纳由部门经理推荐,财务总监批准,各事业部下文任免;各事业部主管、助理级(不含财务组长)以下干部由所在部门经理任免,并送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上述干部的任免、呈报、审批、备案手续等事项统一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4.5试用期考核
新员工入职工作后,用人部门经理(主管、或指定专人)须按规定要求对新 员工进行必要的上岗培训(现场不脱产)和思想、职业道德教育,关心新员 工的生活,了解其思想状况,对其在试用期内的表现、工作、业务能力等综
14
合情况进行考核,作出公正的考评意见,并填写《试用期员工转正考评表》。
4.6合格转正
4.6.1员工试用期满,经用人部门的工作考评合格后,可依照劳动合同之规定 按期转正,并确定其转正定级工资,由人力资源部将转正人员已确认的 定级工资待遇填写《员工薪资异动(定级)通知单》致财务部门,以便 按确认的标准计算工资及享受有关待遇(不属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 的人员此程序在各事业部完成,并随同人事档案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4.6.2合格转正程序为,先由员工个人在《试用期员工转正考评表》上作出 “试用期员工自我评定”,凡职员转正均需作出《试用期工作小结》,再 由用人部门经理作出试用期“考评意见”后,送人力资源部审核考评 意见(各事业部和直属单位的工人考评意见交本部管理部或指定人员 审核),转正审批程序按人事任免管理权限规定办理。各事业部和直属 单位工人转正报本部门经理或负责人批准,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4.7试用期不合格
对试用期内不合格者,公司可与之协商延长试用期或予以辞退。
4.8员工离职
4.8.1本公司员工离职分为:辞职、辞退、合同期满、自动离职、除名、开除 六种。
4.8.2辞职:
是指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一种行为。员工辞 职须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报告(职员提前30日,工人提前10天,试用 期员工除外)。
4.8.3 辞退:
a.一种为非过失性辞退:指因员工不能胜任本职位工作(经过试用期 或培训),或患严重疾病、或非因公负伤(且医疗期满),或劳动合 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发生重大变化(生产规模压缩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