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之技术文件(《设计说明书和设计方案汇编缩印本》包封、密封和标志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计说明书和设计方案汇编缩印本》正本第一页均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但所有副本均不得签字、盖章或其他任何可能判认为投标人的标识或文字;每册封面均须统一使用由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A3纸封面。 (2)《设计说明书和设计方案汇编缩印本》的正本(一套)密封在《技术文件》的装15 18.3 订、包封、一个内层包封,副本(拾套)密封在另一个内层包封,两个内层包密封和标封再合包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文件包封必须使用无字牛皮纸。 志的规定 (3)彩色效果图装订成板密封在一个包封中,包封必须使用无字牛皮纸;包封封面格式均必须为招标代理单位提供的标有“专用于《彩色效果图》外层包封封面”字样的A3纸封面,并按要求的内容填写。彩色效果图均不得体现任何可能判认为投标人的标识或文字,其包封用无字牛皮纸,亦不得体现任何标识或文字或盖章。 投标文件16 20 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点: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4层 截止时间: 2009 年10月9日 8 时30 分(北京时间)。 收件人: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7 22.1 开标 开标时间:2009 年10月9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4层 18 29.3 评标办法和标准 合同签订 详见附件:29.3 评标办法和标准 19 3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在3天内完成合同订立。 评委会推荐的第二中标侯选人(未中标情况下),将获得伍万元未中标方20 33 案经济补偿 人民币的补偿金; 评委会推荐的第三中标侯选人(未中标情况下),将获得叁万元人民币的补偿金;评委会推荐的第四中标侯选人(未中标情况下),将获得贰万元人民币的补偿金;中标人的补偿金将包含在设计费中,不另外单独计发。其余的投标人不予补偿。参加本项目设计所有投标人在开标后,其设计成果归招标人所有。 第6页
1、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收费按《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文件执行。设计收费为35.2万元(以73.3公顷为计费额)。 21 投标价格 2、标后工程设计项目以国家计委和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的收费标准的80%进行设计费报价;工程设计收费基价的计费额以财政审核的工程预算价为准。 22 23 履约保证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 金 其他 注:须用银行转帐汇入招标人的指定帐户。
二. 投标须知
(一) 总 则
1
工程说明
1.1. 本招标工程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至第4 项。
1.2.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8部委令第2号《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政府部门有关规定,通过招标方式选定设计单位。 2
招标内容和范围、设计周期及设计工作要求
2.1. 本次工程招标的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所述; 2.2. 本工程设计周期要求见前附表第6项所述; 2.3. 本工程设计工作应满足下列要求:
2.3.1. 提交的设计文件应符合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和办法的要求,并通过审查。
2.3.2. 本项目在总体规划方案的基础上完善并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
2.3.3. 若上级主管部门或招标人认为需要进行技术设计、编制技术设计文件及相应修正概算,中标人应无条件执行,且编制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4. 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按合同段分别提交招标项目所需的图纸、文件资料。 2.3.5. 工程施工时,应按照规定根据业主要求派设计代表到现场服务,协助业主解决各种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包括根据现场情况局部设计变更或修改完善设计,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要求追加设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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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资金来源
3.1本工程资金来源详见前附表第7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 合格的投标人
4.1为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目的,投标人须满足前附表第8项所要求的资质等级。
4.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前附表第9项所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审查资料。
5 投标费用
5.1投标人应承担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等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对未中标人是否给予经济补偿按投标须知第33条规定执行。 6 投标设计专利权说明
6.1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中标的投标人(以下简称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后果和费用,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6.2中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招标人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中标设计资料,如有违反必须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6.3招标人按投标须知第33条规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经济补偿后,有权部分采用该投标人的设计方案对中标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该未中标的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采用其投标设计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该投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后果和费用,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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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1章 招标公告
第2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3章 合同条款
第4章 工程技术标准与规范 第5章 招标内容与要求
第6章 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所需的有关资料
第7章 投标文件格式 (含附件——设计任务书 ——地形图)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人不举行招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投标申请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设计任务书有异议,可以不署名方式书面送达莆田市招投标中心专用信箱或直接登录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截止时间为 2009 年9月16 日下午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逾期送达或登录不予受理。招标人将于2009 年9月21日下午 5 时前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答疑内容并在开标时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9.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代理单位无论出于招标人的要求,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9.2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9.3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代理单位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公布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并且通知到各个投标单位。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人和招标人(招标代理)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 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为其他语言的,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10.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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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电子图(光盘)及相关证件原件组成。 11.2投标文件之商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1.2.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签署本项目设计文件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
书;
11.2.2授权委托书;
11.2.3投标函(附开标一览表);
11.2.4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单据复印件; 11.2.5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和辅助资料表; 11.2.6投标文件附件。包括投标报价。
11.2.7其他(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11.3投标文件之技术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1.3.1设计说明书和设计方案汇编缩印本及彩色效果图(展板);
11.4投标文件之电子图(光盘)内容:应含本次招标要求设计的所有内容
及多媒体汇报材料。
11.5相关证件原件内容:
提交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通知
时书)及项目设计负责人简历表相关证书。(职称证书、证明属本企业人员)
12 投标文件的要求
12.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 招标内容和要求”。
12.2投标文件包含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第7章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和附开标一览表。
12.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关技术方案和要求中不得指定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生产供应者,或者含有倾向或者排斥特定生产供应者的内容。
12.4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也不得利用伪造、转让、无效或者租借的资质证书参加投标,或者以任何方式请其他单位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代为签字盖章,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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