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砌体观感
3.6.7 观感质量检查应在具备检查条件的结构层中抽取 3 个层数目测。 3.6.8 观感质量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观感
混凝土外观不应有蜂窝、麻面、疏松、孔洞、露筋、夹渣、开裂等质量缺陷。当混凝土出现严重缺陷时,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当混凝土出现一般缺陷时,应由施工单位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2 砌体观感
砌体应组砌正确、排砖合理、头缝密实、表面平整、外观清洁、灰缝平直均匀,马牙槎留置规范、构造满足要求。不得出现瞎缝、假缝、透缝、通缝的现象。 4 验收评定
4.0.1 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验收评定包括建设单位质量管理、监理单位质量管理、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建筑材料质量管理、施工过程质量管理、工程实体质量控制等 6 个分项。检查子项和评分标准见附录 B《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检查分项评分表》。
4.0.2 各分项检查评分表的评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项评分表中,包括若干检查项目,各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为该分项实得分;
2 评分采用扣减分值的方法,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检查项目的,扣减相应分值,扣减分值总和不得超过该检查项目的应得分值,检查项目的实得分数为应得分数减去扣减分数;
3 当该分项存在否决项时,此分项检查评分表不得分;
4 分项检查得分率为分项实得分与该分项应得分之比;
4.0.3 根据各分项检查评分表,对检查得分率进行汇总,各分项的权重值和汇总方法见附录 A《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检查评分汇总表》。检查得分等于各分项权重分之和,各分项权重分等于该分项权重值乘以该分项得分率。 4.0.4 获得市级质量安全技术奖励或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加 1 分;获省级质量安全技术奖励或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加 2 分;开展工法编制、QC 小组等活动并取得成果的加 1 分;施工现场采用标准工艺视频交底的加 1 分;附加分最多不超过 3 分。
4.0.5 工程总得分等于检查得分加上附加分。
4.0.6 当工程出现下列情况时,不得评为“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
1 表 B.6《工程实体质量控制》分项检查得分率低于 70%;
2 施工中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造成永久性质量缺陷的; 3 因工程质量原因,受到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的; 4 工程墙、板等部位出现较严重的开裂现象;
5 工程屋面、卫生间、外墙等部位出现渗漏现象,影响使用功能的; 6 混凝土强度经检测达不到设计要求的;
7 现浇楼板厚度达不到设计要求,影响安全使用的;
8 存在其他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或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的。 4.0.7 当工程未发生 4.0.6 条所述情况,且工程总得分达到 80 分及其以上时,该工程可以评为“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4.0.8 “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的质量管理应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如在使用阶段发现存在渗漏、开裂等明显影响使用功能和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
或发生 5 户(人)以上集中投诉的,应取消“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的称号。
附录 A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检查评分汇总表(表 A)
附录 B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检查分项评分表(表 B.1--表 B.6)
附录 A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检查评分汇总表(表 A) 表 A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检查评分汇总表 工程地点 市 县(区) 形象进度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开工时间 结构类型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检查评分情况
序号 检查内容 权重 得分率 权重分 1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 10 2 监理单位质量管理 10 3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 15 4 建筑材料质量管理 20 5 施工过程质量管理 20 6 工程实体质量控制 25 检查得分 附加分
总得分(检查得分+附加分) 评语 检查人 日期
注:1、各分项权重分等于该分项权重值乘以该分项得分率;2、检查得分为各分项权重分之和;3、附加分:获得市
级质量安全技术奖励或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加 1 分;获省级质量安全技术奖励或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
加 2 分;开展工法编制、QC 小组等活动并取得成果的加 1 分;附加分最多不超过 3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