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8 名专职测量员,可以在多部位同时放样。
第一节 测量仪器配置
第一节 测量工作基本任务
1) 复核监理工程师提供的原始三角网,水准网及坝轴线等控制基点的基本资料,整理复核资料,若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至主管部门。 2) 熟悉掌握施工图纸,做好内业计算。
3) 布设坝体施工控制网,精确控制坝体轴线,坝脚线及坝体分缝桩号,定期检查各控制基点,防止意外损坏。
4) 布设施工所需的临时水准点,水准点在坝轴线上、下游分别布置,坝址河床段每20m 设一水准点,左右岸坡每10m 设一水准点。
5) 施工期间,测定诸如廊道,排水管,砌石强度等级变化区及其他埋管,埋件等的设计平面位置及高程。
6) 对特殊部位的模板制作提供理论数据。
7) 负责埋设坝体沉降观测点,并按规程定期观测。 8) 测绘施工区域原始地形图及竣工图。
9) 负责施工期间所有测量仪器的复核、保养。
第一节 施工测量的质量控制措施
6.5.1 质量控制措施
施工测量是工程产品实现过程的重要环节,为保证工程优质高速进展,我公司将组织优秀的测量人员,并制定以下控制措施:
(1)按照“内业预测指导→外业现场实测、记录→操作、自我复核、记录→专业测量工程师复核、记录→向施工员和质检员下发放样通知单”的程序控制。
(2)放样前,对已有数据、资料和施工图纸中的几何尺寸必须校核,严禁凭口头通知或无签字的草图放样。
(3)发现控制点有位移迹象时,应进行检测,其精度不低于测放时的精度。
(4)水平角观测误差超限时,应在原来度盘位置上进行重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2 倍照准差变动范围或各测回较观测误差超限时,应重测超限方 向,并联测零方向。
2) 下半测回归零差或零方向的2 倍照准差变动范围超限时,应重测该测回。
3) 若一测回中重测方向数据超过总方向数的1/3 时,应重测该测回。当重测的回测总数超过总测回数的1/3 时,应重测该站。
4) 水准测量时,两次观测高差超过误差规定值时应重测。 (5) 测量注意事项:
1) 对发包人或监理人提供的基准点首先进行复核校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控制网点要做醒目标志,并采取保护措施。
2) 测量作业完成后方可进行平差计算及内业资料整理,并将成果报监理工程师验收,审批合格后方可作为各项工程定点放样的依据。
3) 测量资料的计算必须由2 人用不同的方法计算,其结果一致后方可进行实地测量放样。 4) 对所有观测记录簿,必须保持完整,不得任意撕页,记录中间也不得无故留下空页。 5) 施工测量成果资料(包括观测记录簿、放样单、放样记载簿),图表(包括地形图、竣工断面图、控制网计算资料)应予以统一编号,妥善保管,分类建档。
6) 现场作业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注意人身和仪器的安全,禁止冒险作业。
6.5.2 测量精度要求
测量精度严格按照《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1993)执行。精度要求如表6-2 所示。
施工程序
第一节 分阶段施工
根据该工程性质,特点,我们将分三个阶段完成整个工程项目,第一阶段:施工期为开工之日开始至第一个汛期开始。为减少备料压力,充分利用基础开挖出的石料,第一阶段施工至191.00m 高程,完成混凝土垫层4600 m3,浆砌石砌筑21,000m3 及上、下游混凝土浇筑。 第二阶段:自第一个汛期结束至第二个汛期开始,施工至210.00m 高程,完成50000m3 浆砌石,砌筑及上、下游混凝土浇筑。
第三阶段:自第二个汛期结束至第三个汛期开始,施工至坝顶设计高程,完成11000m3 浆砌石,灌浆,金属结构安装,上、下游混凝土及交通桥工程、管理房主体工程。汛期开始后进行管理房装修、扫尾工程及验收准备工作。
第一节 施工程序
施工准备→导流围堰、基础开挖→基础清理、断层处理→混凝土垫层→浆砌石→导流涵管、廊道混凝土浇筑、供排水管安装、上下游混凝土→一期结束→汛期施工→二期开始→浆砌石→坝体排水管、廊道施工、上下游混凝土浇筑→二期结束→汛期施工→三期开始→浆砌石→上下游混凝土、廊道砌筑、坝体排水管→灌浆、金属结构安装、管理工程、围堰拆除及涵管封堵→初步验收。
主要施工方法
第一节 基础开挖及回填 1.1.1 基础开挖内容
本工程基础开挖工程,主要包括:非溢流坝坝基、
基槽工程、溢流坝坝基、基槽工程,管理工程的基础工程。其开挖工作内容包括准备工作,场地清理,施工期排水,钻孔爆破,石渣的运输和堆存,边坡监测和防护,完工验收前的维护以及对废弃渣场进行清理等。
1) 开挖过程中偏离开挖线,应重新修整直至符合要求为准。
2)在施工前详细了解工程地质结构,地形地貌和水文地质情况,对不良地质地段采取有效的预防性保护措施,若需要修改开挖边坡时,要上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3) 在施工图纸开挖线以外进行石方明挖时,应保证开挖部位的山坡或山体稳定。
4) 有义务进行地质测绘。 5)施工前准备工作做好:
(A)开挖施工平面和剖面布置图; (B)钻孔和爆破的方法和程序; (C) 施工设备配置和劳动力安排; (D) 出渣弃渣和石料利用措施; (E) 边坡保护及加固措施等; (F) 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 (G) 排水措施; (H) 施工进度计划。
(I) 报批石方开挖前的实测地形和开挖放样剖面后方可进行。 6)开挖前,报批:钻爆作业措施计划。
1.2.1 钻孔与爆破
(1)坝基石方
1) 为使开挖面符合已测定好的开挖线,保持开挖后基层的完整性和开挖面的平整度,拟采用预裂爆破,严禁放大炮;
2) 开挖前进行控制爆破试验,以选择合理的钻爆孔布置和线装药密度等参数,并记录上报控制爆破试验成果,修定后方可大面积开挖;
3) 建筑物基础开挖时,钻孔施工采用10-15cm 钻头造孔,钻孔均不得钻入建基础面岩体; 4) 建筑物基槽开挖时,预留岩体保护层后,人工撬凿;
5) 若爆破监测表明,爆破作业可能对开挖部位的边坡和基础灌浆,混凝土浇筑产生不利影响时,要合理改变爆破参数,以防损坏;
6) 采用预裂爆破技术的相邻两炮孔间岩面的不平整度≤15cm,孔壁表面不应产生明显的爆破裂隙。
7) 与预裂面相邻的松动爆破孔,严格控制其爆破参数,避免对保留岩体造成破坏或使其间留下不应有的岩体而造成施工困难。 (2) 边坡开挖
1) 开挖前,应详细调查边坡岩石的稳定性,包括设计开挖线外对施工有影响的坡面和岸坡等。设计开挖线以外有不安全因素的边坡,必须进行处理或采取防护措施。
2) 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高度较大的边坡,应分梯段开挖,河床部位开挖深度较大时,采用分层开挖方法。
3) 随着开挖高程下降,及时对坡面进行测量检查,以防止偏离设计开挖线,避免在形成高边坡后再进行处理。
4) 对于边坡开挖露出的软弱岩层和构造破碎带区域,必须按要求采取排水或堵水等措施。 5) 在分层开挖过程中逐层进行开挖边坡的支护。
6) 施工期间定期对边坡的稳定进行监测,保证边坡的稳定。 (3) 基础开挖
1) 坝基等承建建筑物的基础开挖应在旱地施工,禁止水下开挖。
2) 采取措施保证基础岩石不出现爆破裂隙或使原有构造裂隙和岩体的自然状态产生不应有的恶化,如裂隙发育,风化速度较快,必须采取水泥砂浆或喷混凝土等保护措施。
3) 邻近水平建筑基础面,应预留岩体保护层,其保护层厚度由现场爆破试验确定,并采用小炮分层爆破的开挖方法。
4) 基础开挖后,表面因爆破震松(裂)的岩石,表面呈薄片状和尖角状突出的岩石,以及裂隙发育成具有水平裂隙的岩石需人工清理,如单块过大,亦可用单孔小炮和火雷管爆破。 5) 开挖后岩石表面应干净,粗糙,岩石中的数层,裂隙、较弱夹层清除断裂处按图纸的要求处理施工。
6) 基础开挖后,若发现与原勘察设计的地质状况不同时,要上报处理。
(7) 建基础面上不得有反坡,倒悬坡,陡坎尖角;结构面上的泥土,锈斑,钙膜,破碎和松动岩块以及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岩体等均必须采用人工清理或处理。
(8) 坝基不允许欠挖,开挖面严格控制平整度,为确保坝体稳定,坝基不允许开挖成向下部倾斜的顺坡。
(9) 坝基趾脚板部位,应进行削坡或填混凝土处理,趾脚板以上的岸坡,若岩石开挖后裂隙发育,风化速度较快,应按要求处理。
(10) 开挖完成后,请经验丰富的地质工作人员来工地详细验槽,以准确判断是岩石风化等级,待认证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1.3.1 施工期临时排水
(1)做好基坑和边坡的排水。
(2)做好边坡上部的山坡截水沟,以防止雨水漫流,冲刷边坡。
(3)做好边坡坡脚及施工场地周边和道路的坡脚排水沟,及时排除坡内积水,保护边坡坡角的稳定。
(4)有渗漏水、地下水或泉水的部位应就近开挖集水坑,及时排出现场,以防由于渗漏水引起边坡的滑动或坍塌。
1.4.1 开挖渣料的利用和弃渣处理
(1) 开挖后的渣料符合设计要求的堆放在合理位置待用。 (2) 开挖后不合要求的渣料清运至合理地点。
第一节 砌石工程
本工程砌石工程量为8.2 万m3,其主要有:非溢流坝、溢流坝坝基,管理房石方填筑等。待混凝土垫层浇至顶层时,安放最薄30cm 厚以上的合格块石,外露1/3,待混凝土强度达到凿毛强度时,用凿毛机凿毛,人工配合,凿毛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砌筑工程的施工。砌筑的过程中进行预埋锚固筋施工,预埋固定面板模固定筋,排水廊道,交通廊道的灌浆施工,排水孔采用拨管法同时安装,供排水管道的安装,度汛期前的T 型堰槽的施工。
1.1.1 材料
(1) 石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