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记录检查结果,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做好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思想、业务知识、法规政策和检查设备、奖金的准备;要从实际出发,分清主、次矛盾,力求实效;逐步建立健全检查档案,收集基本的数据,掌握基本安全状况,为及时消除隐患提供数据,同时也为以后的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奠定基础。
3、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查思想 主要检查企业的领导和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
查管理 主要检查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是否有效。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组织机构,安全保证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持证上岗,安全设施,安全标识,操作规程,违规行为,安全记录,安全台帐等。
查隐患 主要检查作业现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查整改 主要检查对过去提出的问题,是否落实整改,结果如何。
查事故处理 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应达到查明事故原因、明确责任并对责任者做出处理、明确和落实整改措施等要求。同时还应检查对伤亡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对责任人是否严肃处理。
第四十条 定期检查。公司每年对重点工程、安全管理关键项目至少组织两次安全检查,项目部每月、队每旬、班组每周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由其主要负责人组织带队,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参加。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方案、查安全教育培训,针对施工现场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进行检查,建立安全台帐。
第四十一条 达标检查。由公司安全质量部组织开展。按照工程的进度,在工程的基础阶段、结构施工阶段和施工结束阶段进行,其检查内容应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999)和《安全文明标准工地》开展,检查标准工地的实施情况。
第四十二条 专项检查。由公司和项目安全管理部门两个层次组织进行,针对专业性较强的特种作业、特种设备、特殊场所等项目(如:深基坑、模板工程、土方开挖、脚手架、起重设备、运输车辆、锅炉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场所、施工用电、拆除、爆破工程等),邀请在这些项目上有多年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对照专项方案进行检查,以发现并解决在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十三条 日常性检查。由项目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要求现场安全员根据工程的作业安排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一般没有检查顺序的安排,可针对当日作业的分布情况,首先检查一些安全生产的重点和关键部位,检查必须覆盖施工全过程。
第四十四条 季节性及节假日后安全检查。由公司和项目的安全生产分管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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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组织,安全、保卫、行政、技术职能部门人员组成检查小组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可根据所处的时间段(如春季风大,要着重防火、防爆;夏季高温多雨雷电,要着重防暑、降温、防汛、防雷击、防触电;冬季着重防寒、防冻等)来确定,对该时间段内应充分注意的事故(如:防滑、防冻、防坍塌、防火、防中毒、防疲劳、防思想松懈)进行检查和布臵。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应针对节假日期间容易产生麻痹思想的特点进行的安全检查,包括节日前进行安全生产综合检查,节日后要进行遵章守纪的检查等。
第四十五条 验收性检查。由公司或项目的专业职能部门或人员进行。主要检查对像是施工现场新搭设的脚手架、物料提升机、施工用电、大型模板支撑系统等,检查应严格对照相关标准进行。
第四十六条 安全检查记录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处臵和复查。
1、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应立即制止,并责令其予以纠正。
2、各级安全检查必须按文件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的结果必须形成文字记录,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五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或方案、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
3、必须按要求执行定期复查,复查合格后销案,复查也要形成文字记录。 4、必须把好安全生产“六关”,即措施关、交底关、教育关、防护关、检查关、改进关。
第六章 安全技术管理
第四十七条 建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评审和审批及安全准备工作验收制度,并严格执行;每项工程开工前制订施工作业方案,明确安全防护措施;方案制订后要组织会审,正式施工前要检查验收安全准备工作是否合格,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设备是否符合技术和安全规定、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规章制度是否建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是否有预防措施等。
第四十八条 施工中坚持“三工”制度(工前有交底,工中有检查,工后有讲评),发现问题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并积极开展安全检查评比活动。
第四十九条 安全技术交底 1、安全技术交底的基本要求
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危害和存在问题;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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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工长、班组长进行详细交底;定期向由两个以上作业队和多工种进行交叉施工的作业队伍进行书面交底;所有安全技术交底除口头交底外,还必须有书面交底,交底双方应履行签字手续;书面交底记录应在技术部门、施工单位、安全部门三方各持一份备案。
2、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内容
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点;针对危险源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
3、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程序
采用“四新”技术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程序:公司技术部门—--项目技术部门—--工程队长—--班组长—--施工人员;
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技术交底程序:项目技术部门—--工程队长—--班组长—--施工人员;
属一般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程序:安全管理部门—--工程队长—--班组长--—施工人员;
属专项安全技术交底的程序:专业管理部门、技术部门—--工程队长—--班组长—--施工人员;
实行总承包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的程序:总承包公司—--分承包公司—--分承包公司技术部门—--工程队长—--班组长—--施工人员。
第七章 安全标准工地建设
第五十条 项目部设一名专职安全监察工程师,队设一名专职安全员,工班设一名义务安全员。其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安全防护措施、现行施工技术安全规则等,对施工全过程进行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
第五十一条 项目部、队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第一管理者担任,安全监察工程师(安全员)作为本单位副组长之一,有关人员为组员,其职责是:确定安全目标,指导制订安全管理规划,贯彻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实施奖罚规定;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对策。并根据上级要求和项目安全生产形势需要,积极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考核和评比。
第五十二条 具有“三证”施工企业分包工程的施工队,安全管理机构除按内部队伍设臵外,必要时应派驻安全监督员。安全监督员应挑选责任心强、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的技术人员或技工担任,上岗前要经过培训考核合格。
第五十三条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办法、安全管理标准、安全技术操作标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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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权利明确的岗位安全责任制,并实行有效的检查、评价、考核办法;对本单位的惯性事故及突发的意外情况制订防范措施和处臵预案;将分承包商或外部劳务纳入管理范围;特种作业人员及技术工种持证上岗率100%,作业人员岗前接受安全教育率100%;现场安全警示齐全、醒目,安全防护措施到位,料具按规定配臵,完好有效,物流顺畅,道路平整;车辆设备状况良好,无故障运行;铁路既有线施工严格按规范作业,执行“要点、审批、审核、验交”制度,保证列车放行安全;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对事故隐患调查确认率达到100%,整改和监控率达到100%以上。
第五十四条 全体员工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掌握本工种的作业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年度制订个人安全责任书,提出具体包保措施,并严格遵守;积极参加班组建设,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提出整改的合理化的建议;阻止违章指挥及违章行为。
第五十五条 安全教育。项目部坚持每月,队和分承包商坚持每旬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教育要结合施工实际,针对性强、形式多样。新工人和外单位调入员工,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专业知识教育。项目部、队和分承包商必须建立“安全管理综合台帐”。
第五十六条 安全技术培训。项目部、队和分承包商要根据不同阶段的施工任务特性,组织学习有关技术安全规则和操作规程。对特种工种和调换工种人员及操作新技术、新设备的人员,要经专业培训后才能上岗。
第五十七条 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项目部要把各队纳入标准化管理,并根据工程特点,把安全标准有关条款进行分解和具体化,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订各部门管理标准和施工安全标准,坚持文明施工,要做到:
1.住地有板报、广播,工地有安全警示牌,有值班干部;
2.施工场内道路平整畅通、管线架设符合要求、现场通风和照明良好;料具摆放合理、工完料清;
3.工地安全设施设臵齐全、可靠,员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完善,能正确使用;
4.单位领导和技术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标准,按标准作业;
5.设备车辆完好,不带故障作业、不超负荷运转,操作人员无违章行为,做到“二定”、“三包”,即:定人、定设备,包使用、包保养、包管理。
第五十八条?安全作业标准。施工作业必须按标准进行,规范作业行为。项目部必须以集团公司下发的桥涵、路基、铁路复线既有线、隧道、房屋建筑施工等作业标准为指导作业,对目前尚无标准的工程项目,在施工前应先制订作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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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指导书),并报有关部门审核后方可付诸实施。
第五十九条?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制。项目部、队和分承包商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定期安全检查,另根据季节和专业安全预防特点,坚持季节性、专业性的不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认真分析,找出原因,立即整改。
第六十条 ?开工前安全检查制。坚持基本建设程序,承发包合同中要有安全保证条款;施工前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保证措施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各种技术安全交底工作按规定执行;采用的“四新”已能掌握性能和运用方法;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已经进行并验收合格;安全规章制度健全,责任明确。
第六十一条? 施工中坚持“三工”制度并积极开展安全检查评比活动。项目部、队和分承包商要根据定期、不定期、季节性、专业性安全检查结果,采用不同形式大力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充分调动全员安全生产积极性。
第六十二条? 建立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普查、登记和建档制度。各单位对存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责任到人,要求按时整改和验收。项目部应按要求,在进场前期,编制本单位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记录表》和《危险源清单》,经项目总工程师批准后上报公司安质科;项目部每年年底根据施工情况,对危险源进行补充辨识和删减,并对其进行评价,及时更新本单位的《危险源清单》,并将有关记录按要求上报确认;整理好各种安全生产记录和台帐,制定出应急计划。
第六十三条 项目部安全生产情况应定期于每月26日前用传真上报至公司安质科。
第六十四条 各项目部半年、年终应写出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总结应对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分析,肯定成绩,找出问题,提出改正措施,制定下一步管理目标、方针和工作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分别于6月15日、12月15日前,传真上报公司安质科。
第六十五条?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主管领导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万无一失,尤其是对复线和既有线施工竣工后要检查是否存在危及行车安全的隐患,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办理安全交接手续。
第八章 外部劳务和分承包商安全管理
第六十六条? 外部劳务泛指我公司使用全员劳动合同制职工以外的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使用外部劳务必须遵守国家、行业及上级的有关政策、法规,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尤其要加强对外部劳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对专业建设要求高、施工复杂、难度大和直接关系行车安全的工程不得分包,做到关键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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