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源普查详表指标解释与填报说明(4)

2019-08-30 15:52

废水代码 2663 2664 2669 2671 2672 2679 2710 2720 2730 2740 2750 2799 2810 2820 2830 2899 2900 3010 3020 3099 3110 3120 3131 3132 3140 3150 3160 3199 3210 3220 3230 3240 3311 3312 3321 炸药及火工制造废水 工业废水类型名称 放射性化学产品制造废水 其它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废水 肥皂及合成洗涤剂制造废水 合成脂肪酸制造废水 其它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废水 医药无机废水 医药有机废水 中药生产废水 生物药品生产废水 畜用药品生产废水 其他医药制造废水 化纤浆粕废水 粘胶纤维制造废水 合成纤维制造废水(包括锦纶、涤纶、腈纶、维纶等纤维制造的废水) 其它纤维制造废水 橡胶制品制造废水 人造革制造废水 泡沫塑料制造废水 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废水 水泥制造废水 石棉废水 建筑材料制品制造废水 防水建筑材料制品制造废水 玻璃制品制造废水 陶瓷制品制造废水 耐火材料制品制造废水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废水 黑色冶炼冲渣水 黑色冶炼冷却水(不包括专管外排的间接冷却水) 黑色冶炼酸洗水 黑色金属压延加工废水 重有色金属冶炼废水(含铜、铅、锌、镍、钴、锡、锑、汞等冶炼废水) 重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废水 轻有色金属冶炼废水(铝、镁、钛等冶炼业废水) 16

废水代码 3322 3330 3340 3810 3820 3830 9900 工业废水类型名称 轻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废水 贵金属冶炼废水(金、银贵金属冶炼废水) 稀有金属冶炼废水 机械加工废水 电镀废水 其他制造废水 其他工业废水 【3.废水产生量】指2007年全年普查对象厂区内工业生产活动产生的废水量。首先填报产生的废水总量,然后按废水类型分别填报产生量。计量单位为吨,保留整数。

三、废水排放情况

【1.排水去向类型代码】指普查对象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向江、河、湖、海等环境水体,还是排入市政管网、污水处理厂等,按表5填报。

表5 排水去向类型代码表 代码 A B C D E 排水去向类型 直接进入海域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江河、湖、库) 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沿海海域) 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代码 F G H L K 排水去向类型 直接进入污灌农田 进入地渗或蒸发地 进入其它单位 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 其他 【2.废水排放量】指2007年全年经过普查对象所有排放口排到厂区外部的废水量。包括生产废水、外排的直接冷却水和清污不分流的间接冷却水、超标排放的矿井地下水和与工业废水混排的厂区生活污水。不包括独立外排的厂区生活污水及清污分流的间接冷却水和雨水。首先填报废水排放总量,然后按排水去向类型分别填报排放量。计量单位为吨,保留整数。

直接冷却水:在生产过程中,为满足工艺过程需要,使产品或半成品冷却所用与之直接接触的冷却水(包括调温、调湿使用的直流喷雾水)。

间接冷却水: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为保证生产设备能在正常温度下工作,用来吸收或转移生产设备的多余热量,所使用的冷却水(此冷却用水与被冷却介质之间由热交换器壁或设备隔开)。 【3.受纳水体名称】指普查对象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水体,或经过城市污水管网、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后最终排入水体的名称(如××沟、××河、××港、××江、××塘等)。

17

【4.受纳水体代码】此项由普查对象所在地普查机构统一填报。水体代码要按照统一给定的编码填报(见污染源普查用分类与代码附表6《河流代码表》)。海域代码分别是:1-渤海,2-黄海,3-东海,4-南海。排入市政管网或污水处理厂的,则填最终排入的水体代码。

《河流代码表》中未编入的河流,可按编码方法在相应的空码上继续编排。如确实编码困难,可按汇入的上一级河流代码填报。对于跨省河流编码,请报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统一编码;对于省内河流,如其上一级河流也完全在省内,则由省普查机构编码并报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备案;如上一级河流跨省,则需报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统一编码。

【5.受委托处理单位名称】指普查对象委托其处理工业生产活动废水的单位名称。

G104表 废水处理设施普查表指标解释与填报说明

【1.废水处理设施编号】用字母SZ(代表废水处理设施)和普查对象内部编号组成废水处理设施编号,不同设施编号不得重复。

注意:在用和闲置的设施一并编号填报。

【2.废水处理设施名称】指普查对象内部对于处理厂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的实有设施(包括构筑物)的命名或名称。

注意:按每个废水处理系统为单位,分行填报。附属于设施内的水处理设备和配套设备不单独填报。

【3.总投资额】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并正式投运所需的全部资金,不包括运行费用。计量单位为万元,允许保留一位小数。

【4.设计处理能力】指废水处理设施设计建设的、在设施正常运行时,单位时间内可能处理的废水量。计量单位为吨/日,保留整数。

【5.运行费用】指2007年全年维持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能源消耗、设备维修、人员工资、管理费、药剂费及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有关的其他费用等。不包括设备折旧费。计量单位为万元,允许保留一位小数。

【6.运行小时】指2007年全年废水处理设施实际运行的小时数。保留整数。 【7.耗电量】指2007年全年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的实际耗电量。计量单位为万千瓦时,允许保留两位小数。 18

【废水实际处理量】指废水处理设施在2007年全年实际处理的生产废水和厂区生活污水量,包括处理后外排的和处理后回用的废水量。虽经处理但未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废水量也应计算在内。按处理本单位量和处理外单位量分别填报。计量单位为吨,保留整数。

【10.处理的废水类型名称、11.代码】根据废水的产生来源,按表4《工业废水类型名称及代码表》填写。

【12.处理方法名称、13.代码】根据废水处理的工艺方法,按表6填写。

表6 废水处理方法名称及代码表 代码 1000 1100 1200 1300 1400 1500 2000 2100 2110 2120 2200 2300 2400 2500 3000 3100 3200 3300 3400 3500 处理方法名称 物理处理法 过滤 离心 沉淀分离 上浮分离 其它 化学处理法 化学混凝法 代码 3600 处理方法名称 其它 代码 4330 4340 4400 2处理方法名称 A/O工艺 A/O工艺 其它 24000 生物处理法 4100 4110 4111 4112 4113 4114 好氧生物处理 活性污泥法 普通活性污泥法 高浓度活性污泥法 接触稳定法 氧化沟 SBR 生物膜法 普通生物滤池 生物转盘 生物接触氧化法 厌氧生物处理法 厌氧滤器工艺 上流式厌氧污泥床工艺 厌氧折流板反应器工艺 5000 组合工艺处理法 5100 5200 5210 5220 5230 5300 5400 5410 5420 5430 5500 5510 5520 物理+化学 物理+生物 物理+好氧生物处理 物理+厌氧生物处理 物理+组合生物处理 化学+物化 化学+生物 化学+好氧生物处理 化学+厌氧生物处理 化学+组合生物处理 物化+生物 物化+好氧生物处理 物化+厌氧生物处理 物化+组合生物处理 其它 — 化学混凝沉淀法 4115 化学混凝气浮法 4120 中和法 化学沉淀法 氧化还原法 其它 物理化学处理法 吸附 离子交换 电渗析 反渗透 超过滤 4121 4122 4123 4200 4210 4220 4230 4300 4310 4320 厌氧/好氧生物组合工艺 5530 两段好氧生物处理工艺 A/O工艺 5600 — 【14.17.20.处理的主要污染物名称、15.18.21.代码】根据处理设施所处理的废水类型、所含污染物,按表7填报。

表7 废水主要污染物名称、代码表 代码 1010 1022

污染物名称 生化需氧量 镉 代码 1011 1023 污染物名称 化学需氧量 总铬 代码 1020 1024 污染物名称 汞 六价铬 19

代码 1026 1070 1990 污染物名称 砷 氰化物(总氰化合物) 其他水污染物 代码 1027 1080 — 污染物名称 铅 石油类 — 代码 1060 1110 — 污染物名称 氨氮 挥发酚 — 【16.19.22.处理效率】按近三年内的实测数据(全年平均水平)填报。若无,可填报验收监测的结果。允许保留一位小数。

G105表 废水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普查表指标解释与填报说明

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工业源普查采用产排污系数、实际监测与物料衡算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的技术路线。 产排污系数法:根据产品、生产过程中产排污的主导生产工艺、技术水平、规模等,选用相对应的产排污系数,结合本企业原、辅材料消耗、生产管理水平、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确定产排污系数的具体取值,依据本企业2007年度的实际产量,核算产、排污量,填报G105-1表。

实际监测法:根据G105-2表中废水流量及污染物的监测浓度计算。有累计流量计的按废水流量加权平均浓度和年累计废水流量计算得出;没有累计流量计的通过监测的瞬时排放量(均值)和年生产时间进行核算。

物料衡算法:在无法根据产排污系数和实际监测法核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情况下,使用物料衡算法。

普查对象根据产排污系数、实际监测和物料衡算法核算污染物产生、排放量,普查机构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对普查对象填报的产生、排放量进行核定。将最终认可的污染物排放量,填报在G105表。

核定的污染物产、排污量必须由普查对象与普查机构共同确认。若双方有分歧,普查机构能提供符合本技术规定要求的资料,普查对象不予认可时,普查机构要将核定的污染物产、排污量另行填写G105表,并与企业填报的普查表一同录入普查数据库系统上报,并作出说明。

总计:填报全厂废水及污染物产生及排放量。

【1.排水去向类型】指普查对象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向江、河、湖、海等环境水体,还是排入市政管网、污水处理厂等,按表5填报相应的代码。

注意与G103表排水去向类型保持一致。

【2.数据来源】根据确认排放量的核算方法,按照:1产排污系数、2实际20


工业源普查详表指标解释与填报说明(4).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创新工业设计--每日一设想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