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防洪措施:
(1)从区域角度着手,加强流域上游绿化以及山塘水库和梯级开发建设。 (2)划定河道管理范围,保证泄洪河床断面,城市建设和农田建设严禁占用河床,不得向三江河体倾倒垃圾或弃土,加强河道疏通、清理。
(3)加强山体植树造林,防止山洪威胁城市,真武、翠屏、催科山沿城区段设置截洪沟。
(4)加强气象和洪水预报工作,做到准确、及时将雨情、水情传递到各相关网络,以达到安全度汛或将洪水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加强洪水调度与管理,提高防洪工程抗洪能力;建设防汛指挥系统,满足防洪科学决策的要求;编制防汛应急预案,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洪水。
(8) 生态环境保护
(1)环境保护综合目标
规划到2020年,全市消除酸雨、二氧化硫控制区,中心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稳定在二级,长江出境水质达到国家二类水质标准,建成长江上游一级中心城市和生态保护屏障重要组成部分,初步实现生态环境良性循环。
(2)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安排工业布局,对重点污染企业实施水污染治理项目,并加强已达标污染源的监控和管理。推行污染源的全面达标排放,各排污单位生产废水必须处理达标后才准排放。
现状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重点污染源限期治理或搬迁,规划新建取水口应按规定划定水源保护区,并严格执行水源保护要求,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应达到100%。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重点放在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的无害化、资源化方面。进一步推行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削减、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重点加快各市县综合垃圾处理厂建设,2020年城镇生活垃圾清运率和处理处置率达到98%。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等由产生企业综合利用处理,其它工业固体废弃物送垃圾处理厂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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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总规》主要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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