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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S: Short Message Service 短消息业务 SS: System Simulator 系统模拟器
STMR: Side Tone Masking Rating 侧音掩蔽评定值 TAL: Telephone Acoustic Loss 电话声耦合损耗 TC: Terminating Call 被叫 TCH: Traffic Channel 业务信道
TCH/F: Traffic Channel/Full 全速率业务信道 TCH/H: Traffic Channel/Half 半速率业务信道 TDMA: Time Division Multiple Access 时分多址 TE: Terminal Equipment 终端设备 TU50: Urban Area 50 城区50km/h TU3: Urban Area 3 城区3km/h
TU1.5: Urban Area 1.5 城区1.5km/h
UFI: Unreliable Frame Indication 不可靠帧指示 UL: Uplink 上行链路
VAD: Voice Activity Detection 话音激活检验
VLR: Visitor Location Register 访问用户位置寄存器 UFR: Unreliable Frame Ratio 不可靠帧率
4 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无线指标 4.1.1.1 参考频率
GSM900MHz或DCS1800MHz移动电话机要求一个供发射机、接收机使用的参考频率。 4.1.1.2 工作频带
P-GSM900 手机发:890~915MHz;手机收:935~960MHz。 E-GSM900 手机发:880~915MHz;手机收:925~960MHz。 DCS1800 手机发:1710~1785MHz;手机收:1805~1880MHz。 4.1.1.3 载频间隔 200kHz
4.1.1.4 双工频率间隔
GSM900 45MHz; DCS1800 95MHz。 4.1.2 紧急呼叫
GSM900和DCS1800的移动电话机必须有支持紧急呼叫的语音功能。它允许移动用户在紧急情况下通过一种简单的拨号方式及时将紧急呼叫接至离移动用户当时所处基站最近的紧急服务中心。 4.1.3 语音编码功能 4.1.3.1 全速率话务信道
采用的编码方案是13kbit/s RPE-LTP。 4.1.3.2 半速率话务信道
采用的编码方案是6.5kbit/s CELPC。 4.1.3.3 增强型全速率话务信道
采用的编码方案是13kbit/s CEL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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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移动电话机特性
4.1.4.1 呼叫号码的登录和显示
移动电话机应具有能正确地显示并给网络发送用户要求号码的功能。 4.1.4.2 网络的选择和指示
移动电话机应具有能正确地选择网络并显示给用户的功能。 4.1.4.3 PIN输入错误指示
当输入的PIN有错时,移动电话机应有所指示。 4.1.4.4 网络服务指示
登记成功时,移动电话机应能正确指示。 4.1.4.5 签署识别管理
当SIM卡从移动设备中抽出时,不能进行正常呼叫。 4.1.4.6 双频模式选择
双频模式移动电话机应能在900MHz和1800MHz两个频段上工作,且应支持在两个频段之间自动切换。
4.1.5 人机界面
在中国境内销售,具有菜单的手机必须有中文菜单。 4.1.6 中文输入法
拼音输入法和笔画输入法为基本输入法,具有中文输入法的手机至少要实现基本输入法中的一种。字符集至少应满足GB 2312-1980的要求。
a. 本标准规定的键位设定范围、编码字符集、编码规范、键位设定、汉字输入平均码长、重码字词键选率均应遵循GB/T18031-2000中的有关要求。
b. 具有规范输入的情况下,在输入法中允许作容错设计。 4.1.7 对键盘的要求 4.1.7.1 数字键及*、#键
数字键0~9及*、#键的位置参照GB9035-88中的有关要求 4.1.7.2 专用功能键符号
当手机有如下专用功能键时,键盘上的标识应该统一,见表1所示。 表1:专用功能键及表示方法
功能符号 颜色 功能说明 红色 开关机 绿色 提机、发送短信等 红色 挂机等 由产品标准规定 清除、退出等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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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颜色仅作为推荐。可由产品标准自行规定,但必须清晰、耐磨。
②. 所示符号为示意图。为便于与整体结构配合,允许符号在一定范围内倾斜。
③. 当一个键需复用时,可把主要功能键印在上面。
④. 允许挂机键做些小修饰,以示与提机键做直观的区别,但不允许影响到电话机的符号。
4.1.8 外观
a. 手机外观应整洁,表面不应有毛刺、凹痕、裂纹、变形,表面涂层不应起泡、龟裂、脱落。金属零件不应有锈蚀和机械损伤,灌注物不应外溢;
b. 开关、按键、旋钮的操作应灵活可靠,零部件应无松动;指示灯应能正确指示; c. 说明功能的文字和图形符号标志应正确、清晰、不易磨损。 4.1.9 结构
a. 手机的结构应有良好的工艺性,应保证足够的机械强度,牢固、可靠、安全、便于安装; b. 手机的外壳应对手机内部机构和零件起到可靠的保护作用,应考虑强度、刚度、人员安全、外部连线、易开启性、安装特性等因素。 4.2 功能要求
移动电话机功能与其相应业务的操作是密切相关的,一般分为以下三类: 用户终端业务 承载业务 补充业务
这些业务又分为必备项和可选项。必备项是指移动电话机中应该具备的功能项,而可选项可由制造厂家自己决定或是指测试时需有网络配合,但必须保证对空中接口、网络、其它移动电话机及本身不构成影响。下面对移动电话机功能的描述,在后面加(M)表示必备项,加(O)表示可选项。 4.2.1 用户终端业务 4.2.1.1 呼叫功能(M) a. 移动被叫(M):移动电话机能接收到呼叫。 b. 移动主叫(M):移动电话机能发出呼叫。 4.2.1.2 短消息业务(SMS) a. 移动接收(O): 处于工作状态的移动电话机不论是否在语音和数据呼叫过程中,可在任何时候接收到至少70个中文字符,手机端必须发送应答信号给短消息业务中心确认短消息已经收到。 b. 移动发送(O):移动电话机能向另一移动电话机发送长度最少70个中文字符。 c. 短消息溢出指示(O):当移动电话机没有足够的空间存储短消息时应该发出溢出指示。 d. 小区广播短消息业务(O):在空闲模式下,移动电话机能连续地监测广播信息并显示给用户。 4.2.1.3 传真(O)
a. 交替的话音和3类传真(O):话音和三类传真交替传送的业务,根据业务特征质量又相应的分为透明的和不透明的两种业务。 b. 自动3类传真(O):能使用户经PLMN网以传真编码信息文件的形式自动交换各种函件的业务。同样,根据业务特征质量又相应的分为透明的和不透明的两种业务。 4.2.2 承载业务(O)
4.2.2.1 透明数据业务(O)
透明数据业务是指承载业务的业务特征质量为透明值。可传输: a.同步双工电路型 b.异步双工电路型
4.2.2.2 不透明数据业务(O)
不透明数据业务是指承载业务的业务特征质量为不透明值。可传输: a.同步双工电路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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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异步双工电路型 4.2.3 补充业务
4.2.3.1 号码识别类补充业务(O)
a. 主叫号码识别显示(CLIP): 向被叫方提供主叫方的号码。
b. 主叫号码识别限制(CLIR): 限制将主叫方的号码提供给被叫方。 c. 连接号码识别显示(COLP): 将被叫方的号码提供给主叫方。 d. 连接号码识别限制(COLR): 限制将被叫方的号码提供给主叫方。 e. 恶意呼叫识别(MCI):移动用户可要求在网络中识别并记录一个不希望的呼入源。 4.2.3.2 呼叫转移类补充业务(O)
a. 无条件呼叫转移(CFU): 被服务的移动用户可以让网络将呼叫他的所有入呼叫接至另一个设定的号码。
b. 遇移动用户忙呼叫转移(CFB):遇移动用户忙时,将入呼叫接至另一个设定的号码。 c. 遇无应答呼叫转移(CFNRy):遇被叫移动用户无应答时,将入呼叫接至另一个设定的号码。 d. 遇移动用户不可及呼叫转移(CFNRc):当移动用户未登记或无线链路阻塞或移动用户离开无线覆盖区域而无法找到时,将入呼叫接至另一个设定的号码。 4.2.3.3 呼叫完成类补充业务(O) a. 呼叫等待(CW):可以通知处于忙状态的被叫移动用户有来话时呼叫等待,然后由被叫方选择是否接受还是拒绝这一等待中的呼叫。 b. 呼叫保持(HOLD):允许移动用户在现有的呼叫连接上暂时中断通话,保持线路,而后重新恢复通话。
4.2.3.4 呼叫限制类补充业务(O) a. 闭锁所有出呼叫(BAOC):除紧急呼叫外不允许有任何出呼叫。 b. 闭锁所有国际出呼叫(BOIC):只可与本国的PLMN或固定网建立出呼叫。 c. 闭锁除归属PLMN国家外所有国际出呼叫(BOIC-EXHC):可与本国的PLMN或固定网,以及归属PLMN某一运营部门在不同国家经营的同一PLMN所跨及的国家的PLMN或固定网建立出呼叫。 d. 闭锁所有入呼叫(BAIC):移动用户限制接收任何入呼叫。 e. 当漫游出归属PLMN国家后,闭锁入呼叫(BAIC-ROAM):当移动用户漫游出归属PLMN所跨及的国家后,闭锁所有入呼叫。
4.2.3.5 多方通信类补充业务(O)
a. 移动电话机可以管理有效的多方呼叫、多方呼叫保持、不接听所有呼叫以及增加新的远程用户。
b. 多方会话: 允许一个用户与多个用户同时通话,并且这些用户之间也能同时通话。多方会话最多可达6端同时通话。
4.2.3.6 计费类补充业务(O) a. 计费通知(AOC):可以将呼叫的计费信息实时地通知应付费的移动用户。计费通知可以是如下一个或多个类型:
呼叫完成的计费信息; 呼叫期间的计费信息; 呼叫计时的计费信息; 呼叫保持的计费信息; 多方会话的计费信息; b. 储值卡显示余额; 4.2.4 SIM/ME接口
SIM/ME接口的要求应符合GSM11.11(phase2)用户识别模块与移动设备之间(SIM-ME)的接口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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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电性能要求 4.3.1 发射机
4.3.1.1 相位误差和频率误差
发射机的相位误差和频率误差是指测得的实际相位、频率与理论期望的相位、频率之差。
相位误差均方根值(RMS)应不大于5°,最大峰值误差不大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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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率误差应不大于1310。
4.3.1.2 多径与干扰条件下的频率误差
移动电话机在存在多普勒频移、多径接收和干扰等条件下的载频频率误差。
在各种测试条件下,每个突发脉冲相对载频的频率误差应小于表2中所规定的值。
表2 每个突发脉冲相对载频的频率误差 GSM 900 传播条件 RA250 HT100 TU50 TU3 允许的频率误差 ±300Hz ±180Hz ±160Hz ±230Hz 传播条件 RA130 HT100 TU50 TU1.5 DCS 1800 允许的频率误差 ±400Hz ±350Hz ±260Hz ±320Hz 4.3.1.3 发射机载频峰值功率与突发脉冲定时 发射机载频峰值功率是指发射机载频功率在一个突发脉冲的有用信息比特时间上的平均值。 突发脉冲定时是指移动电话机接收和发送间的时间间隔。在时间提前量为0的情况下,移动电话机应在接收到相应突发脉冲后延迟3个脉冲周期后发射信号。 a. 在正常与极端测试条件下,每个频率的各个功率等级上的发射机载频峰值功率都应处在表3-1和3-2所示的容限内。
表3-1 各个功率等级上的发射机载频峰值功率
900MHz TDMA 功率等级 2 3 4 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功率控制级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发射机载频峰值 功率 dBm 39 37 35 33 31 29 27 25 23 21 19 17 15 容限 一般测试条件 ±2.0dB ±3dB* ±3dB ±3dB* ±3dB ±3dB* ±3dB ±3dB ±3dB ±3dB ±3dB ±3dB ±3dB 极端测试条件 ±2.5dB ±4dB* ±4dB ±4dB* ±4dB ±4dB* ±4dB ±4dB ±4dB ±4dB ±4dB ±4dB ±4dB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