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涉及范围小,受开采影响明显,因此分类的基本出发点也不完全相同。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的目的是分析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确定水文地质类型,指导矿井防治水工作,通过采取有效的防治水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一)国内外矿床水文地质分类简介
由于地区和研究者的观点不同,国内外许多专家和学者曾提出过各种分类方案。1940年,前苏联的Д.И.谢戈列夫提出的第一个矿床水文地质分类方案依据的是地质断面特征。他把矿床分为三类:第Ⅰ类,地质断面中主要是坚硬裂隙岩层的矿床;第Ⅱ类,地质断面中主要是松散砂质和黏土质岩层的矿床;第Ⅲ类,地质断面中主要是喀斯特和易溶岩层的矿床。其后又有П.C.普罗霍洛夫
(1945,1951)等多人,先后从不同角度提出了自己的分类。
(二)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原则
在参考上述各种矿井(床)水文地质分类方案的基础上,本规定提出的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分类的原则和要求如下:
1.分类以矿井防治水工作为目的,考虑与矿井地质勘探工作相结合。
2.分类要全面考虑矿井充水诸因素的影响,要突出其中主要因素的作用。
3.分类应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反映近年来煤矿水害事故发生的特点以及在防治水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力求简单明了,便于实际应用。
(三)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依据
根据我国的矿井水文地质特征和主要影响因素,矿井水文地质类型的划分依据如下:
1.受采掘破坏或影响的含水层及水体。其中包括含水层性质及补给条件和单位涌水量。受采掘破坏或影响的含水层也就是矿井
充水的主要含水层。例如,在华北型煤田中开采上组煤层时可能主要是顶板砂岩含水层,而在开采太原组底部煤层时可能是煤层底板奥陶系灰岩含水层和顶板薄层灰岩含水层。单位涌水量q是反映充水含水层富水性的重要指标,q的取值应以井田内主要充水含水层中有代表性的为准。关于单位涌水量q的具体的标准计算方法可参照附录二。
第十二条:矿井应当对本单位的水文地质情况进行研究,编制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并确定本单位的矿井水文地质类型。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审定。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矿井所在位臵、范围及四邻关系,自然地理等情况; (二)以往地质和水文地质工作评述;
(三)井田水文地质条件及含水层和隔水层分布规律和特征; (四)矿井充水因素分析,井田及周边老空区分布状况;
(五)矿井涌水量的构成分析,主要突水点位臵、突水量及处理情况;
(六)对矿井开采受水害影响程度和防治水工作难易程度评价; (七)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及防治水工作建议。
『释义』本条是关于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编写要求和编写内容的规定。
我国煤矿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对煤矿安全生产影响很大,历史上曾多次发生水害事故,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为了煤矿安全生产,有针对性地作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本条规定所有煤矿都必须编制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确定矿井水文地质类型。煤矿企业、矿井根据确定的水文地质类型制定防治水规划、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和类型确定,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审定。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应在系统整理、综合分析矿床勘探、矿井建设生产各阶段所获得的水文地质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编写。至
少应当包括本规定的七项内容。
报告具体编写提纲参考如下:
(二)以往地质和水文地质工作评述
按普查、详查、勘探、建井和矿井生产或改扩建几个不同阶段分门别类总结已完成的地质、水文地质工作成果,指出各类报告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1.预查、普查、详查、勘探阶段地质和水文地质工作成果评述
按时间顺序(由老到新)总结“报告”或重要图纸名称,包括完成年限,完成单位和报告主要内容及结论。
2.矿区地震勘探及其他物探工作评述
包括完成单位、勘探时间、勘探范围、测线长度和物理点的密度。概述物探的主要地质和水文地质成果,特别是地震勘探对各种构造的控制情况。
3.矿井建设、开拓、采掘、延伸、改扩建时期的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试验、研究资料或专门报告评述
总结水文地质工作成果(报告)完成时间、单位和主要内容。详细说明矿区存在的主要水文地质问题,对已往的水文地质和防治水工作进行综合评述。
(三)地质概况
1.地层
按井田所在水文地质单元(或地下水系统)和井田内发育的地层由老到新的顺序描述,例如震旦系→寒武系→奥陶系→石炭系→二叠系→白垩系→侏罗系→新近系→第四系。某些“系”的地层可再按“统”、“组”细划。描述内容主要包括:厚度、岩性、分布与埋藏条件。煤系、可采煤层及储量描述,包括煤系地层和主要可采煤
层。
2.构造 按照《中国大地构造纲要》的划分,给出地质构造隶属关系。对褶曲构造逐一进行描述,内容包括背斜、向斜、单斜、地堑和地垒等。对背、向斜应给出轴向、产状等。对区内的断裂构造进行详细描述,其中包括断层的数量、编号、展布方向、倾向、倾角、性质、落差和延伸长度等。附断层发育一览表和构造纲要图等。
3.岩浆岩
叙述井田内岩浆岩的时代、岩性、产状和分布规律及其与煤层和主要含水层的关系。
(四)区域水文地质
主要描述矿区所处水文地质单元或地下水系统名称、范围、边界;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强径流带展布规律及岩溶泉群流量等。特别应指出矿区所处地下水系统的具体位臵。附矿区所处水文地质单元或地下水系统示意图。
(五)矿井水文地质
1.井田边界及其水力性质
描述矿井四周边界的构成,一般是断层、隐伏露头、火成岩体和人为边界等。分析边界可能造成的含水层之间的水力联系和矿区以外含水层的水力联系。
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在安检总煤调[2009]233号文中明确指出“各煤矿企业应在2010年9月底前完成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
第十三条: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应当每3年进行重新确定。当发生重大突水事故后,矿井应当在1年内重新确定本单位的水
文地质类型。
重大突水事故,是指突水量首次达到300m3/h以上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突水事故。
『释义』本条是关于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修定时间的规定。
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当贯穿建井、生产、乃至闭坑的整个过
程。这是因为对矿区水文地质条件的认识是逐步深化的,过去认为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的矿区,后来采矿实践证明水文地质条件十分复杂,出现了淹工作面、淹采区甚至淹井的重大水害事故。此外,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现在认为很难解决的某个矿井防治水问题,也许未来不再是什么难题。概括来说,这就是为什么要对矿井水文地质类型进行修定的原因。
本条规定:“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应当每3年进行重新确
定。”要求矿井必须根据过去3年矿井掘进、开采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水文地质问题,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在先前水文地质类型划分的基础上进行重新确定,可能与原来类型基本一致,也可能比原来简单或复杂,使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更加符合本矿的实际情况。矿井首次发生突水量达300 m3/h以上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突水事故时,应全面分析突水原因,在事故后1年内重新确定矿井水文地质类型,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规定1年内是指重新确定矿井水文地质类型这项工作进行的越快越好,但最慢必须在1年内完成。 矿井防治水基础资料包括:
井田地质报告、建井设计和建井地质报告,废弃矿井的闭坑报告等
图件 五种基本图件等 台帐 十五种台帐
建立水文地质信息管理系统
第十四条:矿井应当编制井田地质报告、建井设计和建井地质报告。井田地质报告、建井设计和建井地质报告应当有相应的防治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