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一.本制度规定了项目部的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 二.报告时效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要遵守以下列程序向公司主管领导或相关部室报告。
1.轻伤事故6小时内电话报告,24小时内书面报告; 2.重伤事故2小时内电话报告,18小时内书面报告;
3.重大事故1小时内报告。公司接到报告后按规定向相关主管部门上报。
三.书面简报内容要求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所在项目部(分公司)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受害人应急抢救措施; 4.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现场保护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应急措施及其它善后处理安排; 6.事故报告单位(盖章)。 四.现场处理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和事故发生所在场所负责人应当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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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或录像。
五.对事故报告单位的说明
施工场所发生事故由总包项目部报告;属内部专业分包单位的事故,由分包单位和总包项目部分别或联合上报;属建设方分包单位的事故,总包单位(项目部)也应按规定上报。其它情况由责任单位或相关单位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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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奖罚制度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主产的重要组织手殷。为明确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贡,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目标责任实行定期考核。
一、考核对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项目材料员、各班组长等。
二、考核人:
1、公司(公公司〕负责考核项目经理;
2、项目经理负贡考核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项目材料员,备班组长等。
三、考核期: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季度考核一次,安全目标责任每月考核一次。
四、考核形式:采用考核表评分形式。
五、考核计怅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值在85分及其以上为优良,考核得分值在7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值在7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考核奖罚:
1、扣除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最后一名季度奖的20%,奖给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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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责任制考核第一名且达到优良的。
2、安全目标责任考核不合格者,扣除当月奖金的10%,考核优良者,奖励当月奖金的10%。
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为严肃劳动纪律,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改善作业场所的劳动条件,创建标准化样板工地,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一: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赤膊或穿拖鞋等给予当事人每项50元罚款。没系安全帽帽带每人罚30元。
二:特种作业(如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等)必须持证上岗。每发现一人无证上岗,给予该班组长100元罚款。
三:井字架乘人,对乘机者罚100元,开机者罚200元。 四:施工用电、生活用电,乱拉乱接、使用花线、电线随便勾挂、扦插、使用其它导线代替熔断保险丝,使用电炉、电热棒,未经允许使用明火等,每发现一处,给予当事人100元罚款。
五:带家属入住工地的,对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其家属限期离开工地。
六:班组在进场后一个月内未对班组成员进行安全教育的,对班组长处以5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开展安全教育。
七:擅自在宿舍内私开小灶、烧饭做菜的,对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并没收炊具。
八:未经项目部管理人员同意,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的,对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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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故意破坏工地宣传、绿化等文明设施的,对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对举报者予以300元奖励。
十:聚众赌博、打架、盗窃等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对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送司法部门处理。
十一:对于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过程中进言献策,被项目部采纳者,予以100~3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违反以上规定者,除予以经济处罚外,并予暴光批评。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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