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前言
怀化市是我国西南的重要交通枢纽,战略地位十分突出,最具潜力发展成为湘、鄂、渝、桂、黔五省(市、区)周边中心城市,发展前景看好。机场建设对怀化市呼应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积极推进湖南省西线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有着特殊的意义。
1993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以参作字([1993]第630号)函批复湖南省政府并空军,同意扩建使用芷江机场开展民航业务;2000年8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中央军委上报“关于将芷江机场改为军民两用机场的请示”(湘政[2000]31号),2000年9月25日国家计委牵头,组织总参、空军、民航总局专题听取湖南省关于建设芷江机场的汇报,各职能部门都明确表示积极支持并给予工作指导。
2001年5月27日,由中国民航中南机场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湖南怀化芷江机场改扩建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了中咨公司的评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湖南省怀化芷江机场筹备办公室于2001年5月26日委托中国航空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我院”)编制《湖南怀化芷江机场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我院接受委托,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提交建设单位。受国家环保局委托,湖南省环保局组织专家于2001年9月1日对大纲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意见及修改后的工作大纲,编制本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编制依据及采用的标准、规范
1.2.1 编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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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年253号令 (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第一批) 环发[2001]17号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5年)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
(9) 《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 (10) 《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996年)
(1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HJ/T 2.1~2.3-93)
(1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 (HJ/T 2.4-95)
(1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 (HJ/T 19-1997)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15) 《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16)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同意扩建使用空军芷江机场开展民用航空运输业务》[1993]参作字第630号
(17)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空军芷江机场改为军民合用机场的请示》湘政[2000]31号
(18) 中国民航中南机场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湖南怀化芷江机场改扩建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2001年4月)
(19) 《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00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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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芷江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县城规模论证报告》 (21) 《芷江县城总体规划(修编)规划要点》
(22) 湖南省环保局《关于怀化芷江机场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函》(湘环评函[2001]123号)
(23) 怀化市环保局《关于怀化芷江机场扩建工程应执行环境标准及总量控制指标的函》 1.2.2 评价采用标准
(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GB
3095-1996)
(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GHZB 1-1999)
(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交通干线两侧执行4类标准,其它执行2
(GB 3096-93)
(4)
《
农
田
灌
溉
水
质
标
准
类
标
准
》
(GB 5084-92)
(5)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 二类区域 (GB 9660-88)
(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新扩建一级标准 (GB 8978-1996)
(7)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类区Ⅱ时段 (GWPB 3-1999)
(8)
《
电
磁
辐
射
防
护
规
定
》
(GB 8702-88)
(9)
《
建
筑
施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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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界噪声限值》
(GB 12523-90)
(10)《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 (SL 204-98)
1.3 评价原则
芷江机场拟在原有军用机场基础上进行扩建。本次评价在调查该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基础上,明确环境保护目标,对该项目建设施工期、运行期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止、减轻或消除不利影响的环保措施和建议,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在评价过程中,遵循如下原则:
1)采用收集资料和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机场周围的环境现状调查;
2)依据环境现状调查结果,做出环境现状质量评价;
3)通过对机场建设期和营运期的分析,对可能产生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做出客观预测和分析研究;
4)根据相应的标准,结合总量控制指标,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1.4 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
1.4.1 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修改后的环评工作大纲,确定本次评价工作等级为 1)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一级。 2)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3)空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
4)生态环境:工程项目的建设对生态环境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将对项目的建设过程及建成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和说明。 1.4.2 评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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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声学环境的评价范围:主要飞行航迹下离跑道北端8km、南端8km,侧向2km内的区域范围。
(2) 地表水环境的评价范围:机场排污口上游的三里坪断面至排污口下游的七里桥渡口断面间的河段。
(3) 空气环境的评价范围:沿跑道长4km,宽2km的区域。
1.5 环境保护目标
芷江机场距怀化市芷江县东门外约1公里,距离怀化市区约33公里。抗日战争时期,芷江机场为国民党重庆政府的前线机场,中美空军的重要军事基地;抗日战争末期,在机场东侧七里桥处,中日双方举行了举世瞩目的“洽降会谈”,现该处建有“受降纪念坊”,属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在深入了解芷江机场周边环境现状、发展规划及芷江县城的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结合本改扩建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环境保护目标和污染控制目标如下:
声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1。
表1-1 声学环境保护目标
名 称 相对方位 距 离 垅坪中学、七里桥距跑道中心线东 小学、受降纪念园 600~800m 距跑道西南端县检察院、县党校 西南 1200~1500m 距跑道中心线芷江县城关镇 西 2000m 附近农村 东门口小学 白鹭保护区 四周 北 西南 500~1000m 距跑道中心点约1200m 距跑道中心点约4500m 9
《机场周围飞机噪城镇单位人口约3.8万 声环境标准》(GB 大垅坪村、东门口村、七9660-88)中里桥村等共约5000人 二类区标共有教职工及学生人数准 720人 白鹭总量约5000只 目 标 简 介 共有教职工及学生1000人 共有职工、家属及学生400人 质量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