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工团工作制度(3)

2019-08-30 21:29

四、团内民主选举制度

1、民主选举的原则:以民主、公开、机会均等和平等竞争的原则进行民主选举。

2、民主选举的范围:团干部在、团员代表、优秀团员、优秀团支部等各级各类团内先进个人及组织由民主选举产生。

3、团内民主选举制度的基本规则:

(1)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支部等各级各类团内先进个人及组织由民主选举产生。

(2)凡具有团籍的青年(受留团观察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在团内部都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团员无论性别、职业、身份、民族的异同,都可以在平等的基础上参加选举。每个选举人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次投票权,任何人在选举中没有特权。 (4)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 五、发展新团员制度

(一)发展新团员方针:积极的有计划的发展新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大门。

(二)发展新团员计划:各支部每学期发展团员比例为8-12%:毕业班级团员占学生的40-60%。初一推优入团比例为4-8%。

(三)申请入团基本条件: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图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时缴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青团。 (四)发展团员标准: (1)符合入团基本条件。 (2).经过团校学习、成绩合格。

(3)政治上要求进步,在大是大非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拥护和执行当的路线、方针、政策。

(4)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模范带头作用。

(5)具有良好的共产主义道德,遵守团的纪律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热爱集体,不谋私利,乐于助人,干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大多数人一到前进。 (五)发展新团员的工作程序:

(1)壮大申请入团的积极分子队伍,确立重点发展对象。 (2)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培养观察。 (3)根据表现,及时吸收优秀青年入团。 六、团员教育评议制度

(一)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提高团员素质、加强团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

(二)团员教育评议以教育为基础,突出民主评议,注重工作实效,讲求严肃认真。目的是提高团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增强湍主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励团员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同时,严肃团的纪律,对极少数不合格的团员作出相应的组织处理,以纯洁团的组织,优化团的队伍。 (三)团员教育评议我校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为每学年12-1月。

(四)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由开展团员意识教育和民主评议团员两部分组成。

(五)团员评议以各团支部为单位开展,参加对象为:所有团员、团干部包括是党员的团干部。 (六)团员教育评议分为思想教育、总结评议、注册及处理、评比表彰四个阶段。

(1)思想教育阶段。以增强团员意识为重点,通过学习文件和开展实践活动对广大团员进行爱国主义、艰苦奋斗、国情教育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发挥团员在工作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2)总结评议阶段。团员写出书面总结,在此基础上召开支部或团小组会议,并由团员宣读个人总结,其他团员进行认真评议,开展积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最后由团支部委员会根据个人总结、团内评议、群众意见和团员实际情况,对团员作出综合评价。支部大会通过后,填写《团员教育评议表》,报上级团委

审批并存入档案。 对团员评议分四种:

A.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模范作用显著的,为优秀团员; B.基本达到团组织要求的,为合格团员;

C.与团组织要求有较大差距,经民主评议,有决心克服缺点,迎头赶上的,为经帮助等够合格的团员; D.放弃共产主义信仰,严重违法乱纪,丧失共青团员条件的名为不合格团员。 (3)注册及组织处理阶段。

A.团员在规定时间内向团组织申请注册并且在过去一年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团纪,积极完成组织交办的任务,履行团员义务,按时缴纳团费,团员评议为合格以上的,团组织予以注册。

B.在本年度团员评议中,受团籍处分、团组织认定不合格的团员缓期注册,缓期注册时间不超过6个月。缓期注册期满,有明显改进的,予以注册,无明显改进的,经团组织评定仍不符合团员标准的劝其退团不予以注册。

C.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团费,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经教育能认识并改正错误,主动要求参加团籍注册的予以注册;其中经教育仍无改正的,按团章第十 七、团籍注册制度

(一)、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边疆认定。

(二)、年度团籍注册是以团支部为单位每年进行一次。我校注册时间为每常年一次。

(三)、团员在规定时间内向团组织申请注册并且在过去一年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团纪,积极完成组织交办的任务,履行团员义务,按时缴纳团费,团组织予以注册。

(四)、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加盖专用章。

(五)、在本年度团员评议中,受团籍处分、团组织认定不合格的团员缓期注册,缓期注册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期注册期满,有明显改进的,予以注册,无明显改进的,经团组织评定仍不符合团员标准的劝其退团,不予以注册。

(六)、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团费,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经教育能认识并改正错误,主动要求参加团籍注册的予以注册;其中经教育仍无改正的,按团章第十一条规定,视为自行脱团,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团组织批准,其团员证失效。

(七)、除组织上的原因外,团员没有按时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团组织及时提醒,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团员证,即为失效。 八、“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团支部要定期召开团支部团员大会,根据轩支部工作需要,经常召开团支部委员会,指导团小组开好团小组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每年定期实施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定期组织团员上好团课。

(一)、团支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及要求

团支部委员会是指团支部委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团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吸收团小组长和有关团员干部参加。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以下方面:研究、贯彻上级团委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团的建设和团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团员方面的问题。团支部委员会研究讨论有关问题,既要防止在重大问题上个人意志代替集体决定的现象,也要防止事无巨细,把应由个人分工处理的事都提交集体讨论的现象。团支部委员会议事要注意遵守规定的程序,事前让委员知晓会议议题,有所准备,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注意检查督促。 (二)、支部团员大会的任务及要求

支部团员大会是团支部团员参加的会议,在团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支部团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团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团员大会的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团员,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团员

参加。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团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支部团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收新团员,讨论决定对团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团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开好支部团员大会,支部委员会要事先确定支部团员大会的议题。

(三)、团小组会的内容及要求

团小组会是团员参加团内组织生活的一种最经常、最普遍的方式。团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二次,如遇特殊情况,也可以增加次数,或推迟召开,团小组会的内容一般要围绕团的中心工作,根据当前形势任务要求和团员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讲求实效。开会前,团小组长应与支部书记和有关委员沟通情况,共同商定会议内容和开法,以及应注意的问题,把会议相关事宜事先通知到每个团员,包括团干部,使他们准备。会上,团小组长要认真掌握中心议题,善于启发引导,紧密联系团员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针对提出来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团小组会的活动情况要及时向团支部汇报。 (四)、团课的内容及要求

团课是团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一般每二、三个月一次)对团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团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团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一般包括:邓小平理论、党与团的基本政策、团的基本知识和历史等。授课人可由本单位的团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团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团组织应在上团课前作好授课的有关准备,授课过程中组织好听课和讨论,课后注意收集团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团课质量。团课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形式,对于提高团员的思想觉悟和基本素质,完成团的各项任务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每个团员都应当自觉地接受团课教育,不断增强团性修养和锻炼。

学校老干部工作责任制度

1、老干部离退休时,要按照管理和分工。逐个谈话。 2、老同志住院或病危,要到医院或家中探望。 3、每年春节学校领导要亲自进行走访、慰问。 4、每年“重阳节”要组织老干部开座谈会或联欢。

5、老干部家中发生了特殊情况,要及时走访探望,并帮助解决。 6、对重大、疑难来信来访,分管老干部工作的领导要亲自过问和处理。 7、老干部要求见领导谈问题,一般要接见。 8、每年要亲自主持两次专门研究老干部工作的会议

9、上级党委批办要求领导处理的,无特殊情况学校给予处理。 10、每年一度的老干部工作大检查,学校主管领导要亲自参加。

11、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离退休干部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工作。每半年左右,学校领导要向老干部进行一次通报,,讲讲形势、工作和重大政策,从而使老干部服务有章可循,有章必循,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一、党政工团管理制度

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工作条例(试行)

(皖广院党字[2010]26号 2010年6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简称院工会,下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教代会章程(草案)》,特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院工会在院党委和局工会领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全面履行工会“维权、建设、参与民主管理、教育、解难”的社会职能,充分发挥党联系教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认真维护会员和教职工利益,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 主要职责

第三条 院工会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院党委、局工会的决定和学院教代会的决议,主持学院工会的日常工作。

2、向教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会员、教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教代会和其他形式,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3、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和教代会决议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学院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安全保护等工作,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及改善教职工文化生活,维护教职工切身利益。

4、支持教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赛和文体活动等。

5、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做好女教职工工作。

6、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做好会员登记工作。 7、认真完成院党委、院领导和教代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组织制度

第四条 院工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工会委员按照各自分工,领导并组织会员开展工作。委员间互相尊重,合作办事,努力搞好工会工作。

1、院工会主席(副主席)职责

1)贯彻新时期工会方针,主持院工会和教代会闭会期间日常工作。 2)在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围绕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围绕学院的主要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3)努力学习,不断提高参政议政能力、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4)贯彻民主集中制,负责开好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工会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各委员的作用,依靠党政共建“教职工之家”。

5)协助分管委员开展活动,担任院工会组织的大型活动负责人。

6)加强工会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充分调动工会干部的积极性,争做“教职工之友”。

7)支持行政领导工作,维护院行政领导正确权威,发动会员搞好学院的各项工作。

8)主持学院调解委员会,配合党政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调解工作。 9)领导工会委员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责,完成教代会主席团交办的事宜。

10)加强各工会小组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帮助检查各工会小组工作。 11)经常向院党委和上级工会请示、汇报工作,反映教职工意见和呼声,争取行政解决教职工正当的要求。

12)完成院党委临时交办的任务。

13)根据有关财务规定,用好工会的经费,管理好工会的财产。 14)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主席外出时,由副主席负责全面工作。 2、工会委员职责

1)贯彻新时期工会方针,积极认真履行所分管的工作。 2)努力学习,不断提高参政议政能力、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3)认真参加工会会议,积极参与工会各项活动。


党工团工作制度(3).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先秦诸子选读《当仁,不让于师》教案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