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需提交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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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除外)
1.外商投资企业提交的统一格式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申请表》; 2.商务(或行业等)主管部门批准企业成立的批复文件、颁发的批准证书; 3.经批准生效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外商独资企业除外)、章程;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作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中方投资者为境内机构的提供该境内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副本;中方投资者为境内自然人的提供该自然人的身份证;外方投资者为境外个人的提供该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外方投资者为境外机构的提供其机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 7.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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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新设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外汇登记
1.外商投资企业提交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申请表》及承诺书; 2.一年期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作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3.商务(或行业等)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批复文件、颁发的一年期有效的批准证书; 4.批准生效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外商独资企业除外)、章程;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中方投资者为境内机构的提供该境内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副本;中方投资者为境内自然人的提供该自然人的身份证;外方投资者为境外个人的提供该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外方投资者为境外机构的提供其机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 7.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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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除外)
1.外商投资企业提交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申请书》;
2.商务(或行业等)主管部门批准外资并购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复文件、批准证书;
3.经批准生效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外商独资企业除外)、章程; 发生股转的提供已生效的股转协议或文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中方投资者为境内机构的提供该境内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副本;中方投资者为境内自然人的提供该自然人的身份证;外方投资者为境外个人的提供该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外方投资者为境外机构的提供其机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
7.发生转股并购的,出让中方应提供收取转股对价款的处置说明(开立资产变现专用账户保留或收到对价款后原币挂账申请结汇); 8.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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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外资并购设立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外汇登记
1. 外商投资企业提交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商务(或行业等)主管部门批准外资并购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复文件、批准证书;
4.经批准生效的外资并购合同(外商独资企业除外)、章程;发生股转的提供已生效的股转协议或文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国有土地使用证》;
7.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变更备案证明(企业名称未变更的可不提供);
8.发生转股并购的,出让中方应提供收取转股对价款的处置说明(开立资产变现专用账户保留或收到对价款后原币挂账申请结汇); 9.中方投资者为境内机构的提供该境内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副本;中方投资者为境内自然人的提供该自然人的身份证;外方投资者为境外个人的提供该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外方投资者为境外机构的提供其机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 10. 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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